头部
ico
ico
黄泥塘村生态园C号鱼塘(小鱼塘)出租项目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3-13 11:26:57  来源: 本网
【字体:

公告编号:CP2025NZJ188

(招标编码:J01-N2441900618323573T-20250208-000142-7)

  东莞市常平镇招投标服务所受黄泥塘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常平镇黄泥塘村生态园C号鱼塘(小鱼塘)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出租或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加价幅度

保证金

资产地址

1110004

经营性资产

1150.83平方米

2年

5,190元/年

100元/年

1,300元

黄泥塘村生态园内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其他

  三、行业要求:水产养殖,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中介机构除外)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12、集体资产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的,列入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2年。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交易系统(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900/fwzn/detail?id=246238968033599488,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5年03月21日17点00分前通过交易系统(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5年03月24日17点00分前完成保证金缴交(缴交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账号转账途径入账(包括但不限于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途径入账),不接受现金转账汇入。竞投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每笔竞投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投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申请人名称一致。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5年03月14日08点30分-2025年03月21日17点00分。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03月14日08点30分至2025年03月21日17点00分。

  十、竞投时间

  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5年03月25日15点00分至2025年03月25日17点00分,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十一、中标人保证金说明

  中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能按时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的,中标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归业主单位所有。

  十二、其它信息

  竞价结束产生初步竞得人时,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审核确认竞投资格后,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初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或原路退回。

  标的物无人竞投的,将由镇街招投标服务所重新组织公开交易,具体交易信息将另行公告。

  黄泥塘村在该项交易中有如下声明:1、鱼塘以现状对外出租,我社收取租金时,只开具常平镇农村集体专用收款收据,若竞得人需要发票,因此产生的各种税款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2、未经我社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改变租用鱼塘的租赁用途或利用鱼塘兼营其他商业项目。3、租赁期间,鱼塘及鱼塘堤围有损毁的,竞得人要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鱼塘的维护管理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定期检查鱼塘,鱼塘的维修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4、未经我社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改动鱼塘面积。竞得人不得在鱼塘(包括堤围)上搭建设施。同时,竞得人不得将鱼塘进行硬底化。经我社同意搭建的设施,其权属归我社所有,如发生政府征地或我社发展需要提前终止合约的情况,地上设施不另作赔偿。5、竞得人不得将鱼塘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或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改变租赁人的,也不得转让剩余年限的鱼塘使用权给第三方。6、竞得人应守法经营,做好安全工作,必须在鱼塘边显眼的地方设立危险警示牌,我社不承担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7、鱼塘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鱼塘的维护管理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如需对鱼塘塘面进行清理,自行承担清理费用。8、竞得人不得从外地运余泥对该鱼塘进行堆填,亦不得运走该塘泥。9、竞得人不得在鱼塘周边饲养禽畜,不能私自或允许他人在堤围上种植任何果树、青苗、蔬菜等农作物影响园区环境。10、鱼塘移交后实测面积与合同载明面积有误差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11、竞得人需要根据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要求,自费对承包物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及维护,若日后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竞得人需要自行整改到符合要求及标准为止。12、承包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城市更新改造、连片开发等原因需要征用鱼塘,而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我社、竞得人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责任。我社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竞得人搬迁退回租赁物和处理地上的农作物、附着物等,无息退还押金给竞得人,其他不作补偿。13、竞得人已了解到租赁土地地类属耕地,在政府需实施恢复耕地时,双方同意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责任。14、未办土地证。

  十三、联系方式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黄泥塘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9-83390196

  交易服务机构:东莞市常平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三街41号城建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769-83827360

东莞市常平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03月14日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