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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沥马屋村常黄路176号铺出租项目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10-11 11:18:0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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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CP2024NZJ364

(招标编码:J02-N14419006183236029-20240925-000325-9)

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东莞市常平镇桥沥马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4年10月18日15:00-17:00(北京时间)对桥沥马屋村常黄路176号铺出租项目进行网上公开交易(网址:http://dgnzb.dg.gov.cn/index.shtml),欢迎有意参加交易的人士咨询和竞投。

一、交易资产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东莞市常平镇桥沥马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单位负责人


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名称

桥沥马屋村常黄路176号铺

资产地点

常平镇桥沥马屋村常黄路176号

资产建设年份

2015

资产类别

☑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

□资源性资产

资产用途

商业(不得用于再生资源回收)

资产数量(规格)

商铺一间一层

拟订合同年限

3

起止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建筑面积

40.7平方米

占地面积

40.7平方米

拟订交易金额

1300(不含税)

元/月(31.94元/月/平方米)

固定资产

原值

12210

交易方式

网上竞投

交易地点

/

交易事项概要说明

将位于桥沥马屋村常黄路176号铺进行网上交易对外出租,交易底价为每月租金1300元(31.94元/平方米)(不含税),不设免租期,租金不设递增;租赁期为3年,建筑面积40.7平方米,占地面积40.7平方米,租赁用途:商业(不得用于再生资源回收)。承租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责任。其他条款详见合同

二、合格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参加报价的竞价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竞投人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采用网上竞投,只有1家提出受让申请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有2家以上提出受让申请的,在不低于底价的条件下,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

四、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到委托交易单位资产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实际情况,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其余时间,请意向竞投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并于上述时间内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中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注册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以及参与竞价等,操作指引详见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中网上交易平台“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1报名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意向竞投人请于2024年10月16日17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中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须点击交易平台相应提示按钮获取交易保证金账号,并于2024年10月17日12点00分前将保证金¥3,900.00元(大写:叁仟玖佰元整)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意向竞投人须认真阅读交易项目公告,在缴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按要求交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转账,现金转账视为无效转账,切记!)。

2、资格审核

项目竞投结束后,初步竞得人在交易公告规定时间内或收到交易组织管理机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组织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交易合同。资格审核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独立法人机构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2)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5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

(1)初步竞得人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成交的;

(2)初步竞得人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3)初步竞得人未能按有关规定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

(4)初步竞得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5)交易中心及业主方在因竞得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6)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并发出交易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交易单位签订合同。若在规定时限内,竞得人没有与委托交易单位签订合同的(特殊情况除外),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权,竞得人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交易单位有权收回其交易资产并没收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769-83827360

资产单位:东莞市常平镇桥沥马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9-83819098

 

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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