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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棆村天鹅湖路4号皇城广场一至三层房屋出租项目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9-10 11:51:1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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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CP2024NZJ310

(招标编码:J02-N2441900618350010G-20240902-000280-6)

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东莞市常平镇木棆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定于2024年9月18日15:00-17:00(北京时间)对木棆村天鹅湖路4号皇城广场一至三层房屋出租项目进行网上公开交易(网址:http://dgnzb.dg.gov.cn/index.shtml),欢迎有意参加交易的人士咨询和竞投。

一、交易资产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东莞市常平镇木棆股份经济联合社

单位负责人


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名称

常平镇木棆村天鹅湖路4号皇城广场一至三层房屋

资产地点

常平镇木棆村天鹅湖路4号

资产建设年份

1997

资产类别

☑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

□资源性资产

资产用途

商业(不得用于再生资源回收)

资产数量(规格)

房屋为一栋三层

拟订合同年限

15

起止时间

以签订中标合同日起15年

建筑面积

10480.05平方米

占地面积

3230.73平方米

拟订交易金额

94320(不含税)

元/月(9/平方米/

固定资产

原值

52400250

交易方式

网上竞投

交易地点

/

交易事项概要说明

将位于常平镇木棆村天鹅湖路4号的皇城广场一至三层房屋对外出租。房屋为一栋三层,总建筑面积10480.05平方米(第一层面积约3230.73平方米,第二层及第三层面积均为3624.66平方米),总占地面积:3230.73平方米。

拟交易方案:1租赁期限15年,免租期2个月,承租方缴交相当于4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租金不含税,租金5年租金递增10%2租赁物业用途:商业用(不得用于再生资源回收)3交易方式:网上竞投;4承租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中介机构除外)5交易底价为94320/月(不含税、约9//月)。其他条款详见合同

物业现状情况:1、目前物业的第一层有5间商铺租赁中,5间商铺现每月收取租金共41500元(商铺合同详见附件)。物业成功出租后,由租赁合同开始之日起我社将该5间商铺合同的权利及义务移交给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照我社移交的5间商铺租赁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到合同期满(如双方协商终止的除外)。最终移交给中标方的商铺数量以房屋交付时的实际数量为准。2、物业现时配有两台停用的电梯,电梯恢复使用的维修、保养、年检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加装电梯的费用也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需要承担以下费用:1、物业日常维修补漏等费用。2、消防控制系统机组柜以及其他消防设施的购买及安装费用。3、办理消防验收合格证及其他经营所需证照的手续和费用,并承担相关风险。除上述费用外,在租赁期间,产生一切费用也由承租方承担,我社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合格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参加报价的竞价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竞投人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采用网上竞投,只有1家提出受让申请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有2家以上提出受让申请的,在不低于底价的条件下,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

四、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到委托交易单位资产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实际情况,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其余时间,请意向竞投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并于上述时间内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中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注册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以及参与竞价等,操作指引详见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中网上交易平台“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1报名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意向竞投人请于2024年9月14日17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中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须点击交易平台相应提示按钮获取交易保证金账号,并于2024年9月17日12点00分前将保证金¥282,960.00元(大写:贰拾捌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意向竞投人须认真阅读交易项目公告,在缴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按要求交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转账,现金转账视为无效转账,切记!)。

2、资格审核

项目竞投结束后,初步竞得人在交易公告规定时间内或收到交易组织管理机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组织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交易合同。资格审核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独立法人机构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2)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5时00分00秒至2024年9月18日17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 竞得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2) 竞得人未能按有关规定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

(3) 竞得人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审核材料;

(4) 竞得人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成交的;

(5) 交易中心及委托交易单位在因竞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6)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并发出交易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交易单位签订合同。若在规定时限内,竞得人没有与委托交易单位签订合同的(特殊情况除外),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权,竞得人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交易单位有权收回其交易资产并没收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769-83827360

资产单位:东莞市常平镇木棆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利小姐        联系电话:0769-83335250

 

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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