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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珠沥一队朗口仓库出租项目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1-20 09:51:1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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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CP2021NZJ15

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21年1月28日15:00-17:00(北京时间)对还珠沥一队朗口仓库出租项目进行网上公开交易(网址:http://dgnzb.dg.gov.cn/index.shtml),欢迎有意参加交易的人士咨询和竞投。

一、交易资产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单位负责人


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名称

还珠沥一队朗口仓库

资产地点

常平镇还珠沥下班头新村五街106号

资产建设年份

2003

资产类别

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

□资源性资产

资产用途

仓储

资产数量(规格)

铁皮房2间1层 及 1间2层;铁皮雨棚2排共12间各1层

拟订合同年限

12

起止时间

2021年 2 月 1 日至 2033年1月31日

建筑面积

600平方米

占地面积

2772平方米

拟订交易金额

11000(不含税)

元/月(18.33元/平方米·月)

固定资产原值

31244

交易方式

网上竞投

交易地点

/

交易事项概要说明

将位于常平镇还珠沥下班头新村五街106号的租赁物还珠沥一队朗口仓库对外出租。具体如下:租赁物铁皮房2间1层及1间2层,面积共363平方米;铁皮雨棚2排共12间各1层,面积共237平方米;物业租赁面积合计6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2年,由2021年2月1日起至2033年1月31日止;交易底价:11000元/月(不含税);免租期2个月;租金每隔4年递增20%;租赁物用途:仓储;承租人条件:不接受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我经济社如因城市更新改造、连片开发等原因需中途终止本合同,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竞得人的,不视为我经济社违约,竞得人同意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无条件搬迁腾空租赁物,在竞得人付清租金及其他应由竞得人承担的费用并将租赁物完好交还给我经济社后15天内,我经济社将押金无息退还竞得人,其他我经济社不作任何补偿

    二、合格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不接受个人(不含个体户)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

2、参加报价的竞价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采用网上竞投,只有1家提出受让申请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有2家以上提出受让申请的,在不低于底价的条件下,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

四、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到委托交易单位资产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实际情况,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并于上述时间内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1、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1)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2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1年1月26日17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1年1月27日12点00分前将保证金¥33,000.00元(大写:叁万叁仟元整)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可采用电汇、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提交。

五、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15时00分00秒至2021年1月28日17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 竞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资料;

(2) 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3) 成交人未能按有关规定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

(4) 成交人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 成交人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成交的;

(6) 交易中心及委托交易单位在因竞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7) 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中标,不符合承租人条件的;

(8)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时间:交易结果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必须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交易单位签订合同,如逾期不签订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委托交易单位有权收回其交易资产并没收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

八、注意事项:

竞投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竞投租赁文件,竞投意向人可到现场踏勘竞投标的物。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投人对竞投文件及竞投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3827360

资产单位: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任小姐              联系电话: 0769-83811959


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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