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林兴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1年周期内两次达到停业整顿情形。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违法行为特别严重,我单位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吊销该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我单位于2022年6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东交罚[2022] 02224号),于2022年6月9日直接送达当事人,并于2022年6月10日注销了该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粤交运管许可莞字44190013913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常平分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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