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经镇委研究决定:
郑志强 任常平税务分局党总支委员、书记;
黄大华 任常平自然资源分局党支部委员、书记;
温苑平 免常平税务分局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
李东华 免常平自然资源分局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