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办公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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