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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1-24 09:31:3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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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2019〕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涵盖2024年度长安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1033条。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22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全镇单位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380条,统计信息7条,通知公告信息40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3条。二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做好日常维护更新。三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梳理发布2024年全镇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决数量,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等。四是扎实规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读工作。2024年,我镇发布规范性文件信息5条及其关联的政策解读信息17条(含图文图解、音视频解读等),做到规范性文件100%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20〕4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审查要点审查申请内容、信息及答复的情况。2024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均达到100%。

  (三)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积极推动“中国·东莞”长安镇栏目升级改造,增加智能问答、智能推送、重点政务服务专题建设、个人主页等功能,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和办理事项。二是积极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上互动栏目等互动平台回复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24年我镇共收到东莞市热线管理中心转派的12345热线工单57918件,网民留言37条,均按照时限要求答复;三是以镇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宣传阵地,全新打造线下政务公开自助专区,完善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功能,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政策咨询等便捷路径,实现服务社会公众“零距离”。四是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2024年我镇3个政务新媒体,共发布各类信息1705篇,其中“欢乐长安”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466条,全年日均阅读量1.8万次;“欢乐长安”微博号全年共发布信息130条,全年日均阅读量0.92万次;“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全年共发布信息109条,全年日均阅读量3000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6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512

  行政强制

  19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870.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

  部分政府信息申请人放弃申请,实际收取

  信息处理费用(元)

  数量(件)

  0

  金额(元)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来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各部门、单位存在更新不及时、长期不更新的情况。二是公开渠道不够规范。个别部门、单位在自媒体等非官方政务新媒体上公开重要的政府信息。

  下来我镇将继续抓紧信息公开工作,并从以下方面着手落实: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工作指引,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并通过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组织全镇业务骨干学习参与,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水平;二是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长安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长安镇24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等为依据,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实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安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长安”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changan)或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http://www.dg.gov.cn/dgcaz/gkmlpt/index)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邮编:523850,电话:0769—85473777)。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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