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2019〕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报告长安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涵盖长安镇政府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一名副职同志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人,从组织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稿件来源和规范性。二是严格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级校对审核,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严守内容安全底线。
(二)优化政务服务,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022年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政府信息993条,包括政策相关信息13条,应急信息29条,招标公示信息43条,工作动态信息126条,财政预决算报告(含三公经费)333条,其它信息449条;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手段,加强政策线上线下传播。我镇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例如图文解读、数据化展示、音视频解读等方式,对重大政策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深挖解释;增加政府网站多语言版本、无障碍阅读等功能,优化页面设计,确保内容全面、通俗易懂,覆盖各年龄层群众。三是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要点。根据市有关要求,我镇今年制定了《2022年长安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方案》,细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并建立了工作台账。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加强了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结合本镇实际,增设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专栏,稳步推进长安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四是在原有的“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长安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平台”的基础上,参照省市相关做法,套建统一规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常态化做好栏目设置和内容更新。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办理、协调、跟踪、反馈的流程,对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并及时整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22年,我镇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3宗,并于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作出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进。一是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与完善;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三是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接下来,我镇将继续抓紧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落实:一是坚持目标引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狠抓重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采取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各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提高信息知晓率。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及时强化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安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长安”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changan/)或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http://www.dg.gov.cn/dgcaz/gkmlpt/index)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邮编:523850,电话:0769—85306611)。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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