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2019〕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报告长安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涵盖长安镇政府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标准规范化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根据《条例》和市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我镇今年来制定了《东莞长安频道应急处理制度》《东莞长安频道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核”工作制度》《东莞长安频道日常读网及值班读网制度》《长安镇政务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度》等相关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规范化。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公开水平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化。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021年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政府信息758条,包括领导分工信息52条,规范性文件相关信息16条,招标公示信息31条,工作动态信息116条,财政预决算报告(含三公经费)201条,其它信息342条;二是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办理、协调、跟踪、反馈的流程,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21年,我镇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20宗,并于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作出回复。三是完成2021年长安镇政府政务公开目录更新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平台。9月起,对照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梳理公开事项,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逐步完成长安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更新工作,同时打造了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平台,推进长安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四是认真修改《长安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公布了《2020年长安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方便群众查阅,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驰而不息、持之以恒加以推进,才能真正让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机关的日常习惯和行为自觉。目前,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正在稳定推进,但仍存在不及时、不主动公开信息,群众通过依申请公开作为信访投诉渠道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落实。及时调整长安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作组长,各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充分推进信息公开的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以《条例》为重点宣传内容,采用线上推广、线下举办活动、公共场所公告栏张贴资料等多种的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安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长安”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changan/)或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http://www.dg.gov.cn/dgcaz/gkmlpt/index)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邮编:523841,电话:0769—85306611)。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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