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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1-24 17:15:0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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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2019〕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报告长安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涵盖长安镇政府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标准规范化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根据《条例》和市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我镇今年来制定了《东莞长安频道应急处理制度》《东莞长安频道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核”工作制度》《东莞长安频道日常读网及值班读网制度》《长安镇政务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度》等相关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规范化。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公开水平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化。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021年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政府信息758条,包括领导分工信息52条,规范性文件相关信息16条,招标公示信息31条,工作动态信息116条,财政预决算报告(含三公经费)201条,其它信息342条;二是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办理、协调、跟踪、反馈的流程,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21年,我镇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20宗,并于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作出回复。三是完成2021年长安镇政府政务公开目录更新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平台。9月起,对照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梳理公开事项,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逐步完成长安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更新工作,同时打造了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平台,推进长安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认真修改《长安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公布了《2020年长安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方便群众查阅,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33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044.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1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

0

0

0

0

0

14

(七)总计

19 

2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驰而不息、持之以恒加以推进,才能真正让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机关的日常习惯和行为自觉。目前,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正在稳定推进,但仍存在不及时、不主动公开信息,群众通过依申请公开作为信访投诉渠道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落实。及时调整长安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作组长,各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充分推进信息公开的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以《条例》为重点宣传内容,采用线上推广、线下举办活动、公共场所公告栏张贴资料等多种的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安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长安”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changan/)或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http://www.dg.gov.cn/dgcaz/gkmlpt/index)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邮编:523841,电话:0769—85306611)。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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