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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12-14 15:44:3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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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单位,集团公司:

  《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长府〔2022〕41号)关于印发《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1:救助申请表.doc

  附件2: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发放记录表.doc


  关联链接:

  《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图文解读】《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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