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6-09 15:42:09  来源: 本网
【字体:

镇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单位,集团公司:

  《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附件:

  (长府〔2022〕17号)20220607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长党政办函〔2022〕11号)20220607关于印发《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    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表格下载: 

        关于印发《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关联链接:《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图文解读】《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