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易 公 告
招标编号:CAZBGG2022-0183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长安镇 锦厦沙埔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对位于 长安镇锦厦锦平路7号-厂房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工业、居住
三、行业要求: /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1、须持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等证件报名竞投。2、竞投人为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交证书正本及复印件)。3、竞投人2020至2021年累计纳税金额达280万元或以上且2021年纳税金额不少于140万元(需提交税收完税证明)。4、竞投人2018-2020年连续三年获得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需提交证书正本及复印件)。5、不接受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6、须以企业(含个体户)名义参加竞投,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含个体户)自身对公账户。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且不接受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12、集体资产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的,列入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2年。
五、本次项目采用 现场举牌竞价 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 2022年03月10日16点29分 前到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进行申请登记,不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 2022年03月10日16点30分 前,将足额保证金一次性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 锦厦锦平路7号厂房、宿舍出租 ;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公证处证明)。
账户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银行账号:9550880218803900242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九、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 2022年03月03日 09:00 - 2022年03月10日 17:30 。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 2022年03月03日 - 2022年03月10日 。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其他信息
合同条款摘要: 1、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400KVA变压器壹座(包括报装费、配电盘、电容盘及变压器、甲方开通电源主电房电盘),甲方负责将自来水管铺到租赁物旁边,租赁物内用水用电报装费及安装费由乙方负责。2、甲方免费提供临建物面积共约45平方米给乙方使用,该面积不在合同计租范围内,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要对其进行保养及维护,确保其安全使用,在合同期满后将其完好归还甲方,加固补强和日常维护费、维修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如果因政府政策、消防或其他事项不合格需要清拆时,乙方应无条件清拆并承担其清拆费用。3、甲方有权安排2人到乙方处担任行政人员。行政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工资标准原则上每人每月不少于人民币3000元(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租赁物的雨污分流、污水接入截污管网工程由乙方负责,该工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租赁物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申领、年检等手续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5、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该租赁物的维修补漏费、保养费、年检费、升级改造费等全部费用。6、在租赁期内,乙方的生产经营不能影响周边租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处理。 。 其他情 。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联系人: 王建平
联系电话: 0769-82926000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二0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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