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易 公 告
招标编号:CAZBGG2021-0763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长安镇 乌沙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对位于 长安镇乌沙社区兴发南路29号-宿舍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居住
三、行业要求: /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五、本次项目采用 现场举牌竞价 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 2021年09月14日16点29分 前到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进行申请登记,不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 2021年09月14日16点30分 前,将足额保证金一次性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 乌沙社区兴发南路29号首层梯间及二至八层宿舍出租 ;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公证处证明)。
账户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银行账号:9550880218803900242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九、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 2021年09月07日 09:00 - 2021年09月14日 17:30 。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 2021年09月07日 - 2021年09月14日 。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其他信息
合同条款摘要: 1、乙方自行报装变压器或者与甲方协商提供临时用电,报装变压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变压器归甲方所有。租赁期内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2、租赁物内的一切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安装,费用自行负责,合同期满后一切水电设施归甲方所有。 。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85544130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联系人: 陈贤均
联系电话: 0769-82926000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二0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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