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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厦社区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11-06 16:55:48  来源: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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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长安镇锦厦社区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20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锦厦社区于2024年8月21日下午召开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通报市委巡察组反馈的相关意见,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国强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李金宝、李沛洪任副组长,其它两委成员、李惠文、李绍和、莫达波为小组成员,围绕各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是深入落实整改。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整改工作效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程建设、三资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整改。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意见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整改开展以来,有关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推动社区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创造风清气正、和谐共进的良好环境。

  三是加强督导落实。压实各项问题整改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对落实整改不力,对整改工作不配合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推进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并认真研究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整改到位。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了整改,从2024年8月28日以来召开的锦厦社区党群联席会议均已开展了“第一议题”学习,2024年以来召开的所有班子联席会议(两委会议)均已开展了“第一议题”学习,并持之以恒。

  2、针对“常态化谈心谈话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社区党组织立即进行了整改,从2024年下半年以来,社区党委切实抓好党支部谈心谈话常态化、全覆盖工作落实,定期下发通知或工作提示督促下属14个党支部书记都要与本支部的全体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并做好记录,社区组织办定期监督检查。目前,社区所有党组织谈心谈话已作为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实现常态化。

  3.针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社区组织办立即进行了整改,随即召集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各党支部迅速行动,积极协调相关党员及其单位,充分沟通,争取尽快落实安排相关党员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截至2025年1月,已转出15名,剩余未转出11名,剩余部分中有的表示非正式职工单位不接,有的表示即将辞职,其中有2名重复,实涉及26名党员。

  4.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社区组织办立即对14个党支部过去5年的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和优秀党员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2019年11月锦厦一坊第一支部一名党员因吸毒被开除,同年6月该同志在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被评合格;2022年12月锦厦一坊第三支部一名党员因醉驾被开除,同年6月该同志在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被评合格。以上两个案的民主评议时间都在处分决定之前立案期间,由于在立案期间党支部未向全体党员通报相关违纪违法情况,导致党员在互评时未能充分考虑到相关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在此事上,两支部确实做的不规范,已进行了认真检讨,今后工作将做得更细致些,确保今后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上更加严谨,更加规范。

  5.针对“会议记录本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了整改,从2024年8月28日以来召开的社区党群联席会议都已按要求记录在党群联席会议记录本上,并长期坚持。

  6.针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了整改,从2024年8月28日以来召开的居民代表大会决议事项已先由社区党委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并将相关决议事项提交社区党群联席会议审议,再经过居民代表大会决议;之后,由社区财务对决议事项和实施结果进行了公开。今后,我们社区将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并长期坚持。

  7.针对“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了整改,已将党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党建相关工作方案等作为两委班子会议的重要议题进行讨论。

  8.针对“社区党委书记对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雷同”的问题。社区相关党务人员都认真进行了反思,深刻认识了错误和不足,主要是工作态度不够认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得过且过的思想,一定会从中吸取教训。今后,从领导到相关人员都要认真对待每项工作任务,对社区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要全面总结,充分交流,认真起草,认真审核,要求必须结合当年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撰写,认真查摆问题,创新工作思路。

  9.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社区党组织立即进行了整改,从2024年8月份起,已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利用各种党员会议或参观学习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目前,我社区各党支部均已召开党员警示教育大会,并通报了我社区近年来少数党员因酒驾、赌博等原因受到党纪处分的情况,要求全体党员引以为戒,遵纪守法。

  10.针对“新增违建处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了整改,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要求自行拆除隔热层四周墙体(搭建物)。目前,隔热层四周墙体(搭建物)已经拆除,只剩下屋顶隔热层。今后将加强违建巡查,争取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违建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1.针对“工程未按图施工”的问题。社区立即聘请专业公司到现场核实,发现确有部分乔木实量胸径小于图纸胸径,有几棵乔木变更成其它树种;经与施工方协商一致,对方同意在工程中核减约10.28万元合同差价,并与对方签订了《锦厦社区公寓休闲绿道景观第二期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12.针对“低价中标后变更虚高其他费用”的问题。社区立即督促住建办对接该项目的整改工作,经过多次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商,要求其退回相关核减差价,施工单位为了维护公司声誉,最终同意全额退回了核减工程款,弥补了我社区的经济损失。

  13.针对“资产交易不规范”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整改,从2024年下半年起,所有集体资产交易都严格执行《长安镇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暂行)》,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上平台进行交易,加强对资产交易管理,规范续约交易,合理设置交易条款,按规定处理交易项目,确保了资产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14.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整改:1、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经股东代表表决通过,并报镇审批后已入经联社资产。2、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并放宽租赁条件,降低租赁价格,重新上资产交易平台,想方设法处置闲置物业,努力解决空置问题。3、分租物业到期后已收回并进行公开交易,对未到期的违规分租,将规定每季度一次的不定期抽查监督水电费收取情况,不允许抬价情况的出现,如有发现直接上报物价部门处理;还计划组织安全和环保部门人员每季度一次和不定期地对分租企业进行消防、环保安全检查。

  15.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整改,对于已经到期、超期、未签订的协议,已重新签订或补签新的协议,并录入平台,以及通过理事会表决后报镇相关部门备案。对于未到期的长期土地出租合同,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只能暂时搁置,等到合同到期后才能处理。对于合同变更未经平台问题,已咨询律师意见,并报镇资办,要求协助解决。

  16.针对“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经2024年11月13日下午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决定,社区所有两委干部从2025年1月份起开始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7.针对“存在变相分红情况”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整改:1、已通过股东代表大会表决,保安费、清洁费等费用继续由社区承担,待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将制定一个农民公寓管理方案,确定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再经民主决策表决通过后执行;2、已发放的盘菜及食品补贴从股东分红中扣回。

  18.针对“违规代户籍非股东负担养老保险”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整改,经2024年10月23日股东(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继续由社区代户籍非股东负担养老保险集体部分。

  19.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整改,通过居民代表表决同意按《锦厦社区债权债务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对于长期欠款和欠租,发律师函给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社区与下属备股份社的内部往来,计划继续挂账,社区与股份社计划定期进行对账,确保数据准确;对于社区欠经联社的税款返还款,社区已转给经联社;对于本村居民欠款,从其每年的村组两级股东分红中抵扣。

  20.针对“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不规范”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整改,制定了《锦厦社区公务误工补贴管理办法》,明确津补贴标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发放津贴或补贴:1、从即日起停发了监事会的津补贴;2、收回了全部党员的补贴;3、收回了向工作人员发放的开收工利是、糖果补助款及中秋补贴。

  21.针对“多支付不属于社区集体承担的维修工程款”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整改,制定一个集体物业维修方案,明确哪些维修属于社区承担费用,哪些维修属于承租方承担费用,已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表决。

  22.针对“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或发放礼品”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整改,并在2023年7月底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及制定相关规定,现已收回涉及的有关款项。

  23.针对“公务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社区于2024年9月18日制定了《锦厦社区关于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的暂行管理规定》内控制度,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并通过,并按制度执行,从即日起,社区将进一步落实公务车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4.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整改:1、稻家公司5.44万元,该公司已经逃匿,经股东(居民)代表表决同意,已进行坏账处理;2、李树波欠款,已经过法院判决,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经联社在每年的村组两级股东分红中抵扣;3、李柏寿为社区员工,现时负责该项工作,该欠款为2003年左右社区代村民办理土地证办理费用,证件已出并保存在社区,需村民交土地证办理费用给社区才能领取,绝大部分已收回,计划再通知村民过来交钱领证,若还没有收回,将提交股东代表会表决做坏账处理。目前已交还暂借款0.33万元。

  25.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社区立即进行再次整改:1、已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及时清运垃圾,把锦厦新村设为厨余垃圾收集重点区域,推进厨余垃圾统一由东实公司清运;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三线整治工作,每周安排任务和每天巡查监督工作情况;加强交通疏导,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环村东路交通设施升级,责令交警大队整治乱停乱放现象,目前相关问题已经得到整改。2、从2024年9月份起,社区已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工作,执行《锦厦社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没有再次发生拆分工程行为。相关部门召开最新工程制度学习会议,加强对工程制度的学习。3、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按规定,我们社区已在2020年1月开始设置支农资金专户,现时支农资金都在该专户收支,进一步加强银行支农专户监管,现时使用支农资金时都是经镇上级部门批复后才使用,已完成整改。4、目前,我们已对建设工程及时结转,未及时结转部分主要是农民公寓前期建设的利息费用、开发费用,现已经结转完毕,已完成整改。5、目前,我们已召开内部整改会议,加强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严格执行《锦厦社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6、社区生产性开支和非生产性开支应报未报镇主管部门审查,这些开支每年都已经编制预算并在预算中列支,预算通过股东代表大会并获得批复,当时认识错误,认为已列支预算并表决通过获得预算批复就不用再一次上报镇主管部门审查,并召开相关培训会议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今后将按实施细则上报重大经济事项给镇主管部门审查,已完成整改。7、目前,我们已加强现金管理,已不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已完成整改。8、我们已加强开支管理,立行立改,召开相关村组两级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加强社区各部门开支管理;重复报销的,社区已收回款项1.1万元。9、当时认为聘请人员维修的人工费不用发票,现时认识到错误,非本村的人员的人工费是需要发票,社区已补回有关发票,有些对方已联系不上或者不配合,我们已做好留痕的相关台账,已完成整改;兄弟村来访利是,为2023年及之前发放,2024年已停止发放,立行立改,今后不再发放,已完成整改。

  26.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立行立改,三坊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于2024年9月初分别专门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议,会上支部成员及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反馈问题清单,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两支部书记、委员、党务工作者都勇于承认工作失误,没有好好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接受了党支部及社区党委的批评教育。从2024年9月份以来,该两个党支部召开的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都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

  27.针对“未按要求开展党章专题学习”的问题。立行立改,三坊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于2024年9月初分别专门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议,会上支部成员及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反馈问题清单,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针对近几年未按要求开展党章专题学习的问题,两支部书记、委员、党务工作者都勇于承认工作失误,没有好好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接受了党支部及社区党委的批评教育。两党支部已在2024年9月中旬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认真开展了党章专题学习,未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章专题学习,还要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员好学习成为习惯。

  28.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针对会议雷同的问题,社区党委专门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及党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的问题,社区党委组织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及会议记录要求》的通知文件,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向各支部党务负责人列举了样式,详细讲解了工作要求细则。2024年10底,社区组织办开展了一次会议活动记录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支部的记录的规范程度和质量都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未来还会不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也会加强检查指导,努力提高各支部业务水平。

  29.针对“资产交易不规范”的问题。立行立改,三坊合作社根据《长安镇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暂行)》第二十条在原交易合同到期3个月前提交资产交易申请的规定,三坊在合同到期半年前开展资产交易工作,与承租方签订《到期通知书》、实地核对红线图、议定新租赁合同书等交易所需资料,议定交易方案并在到期三个月前提交给股东代表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马上立项提交镇审批;从2024年下半年起,三坊合作社将加强对资产交易管理,规范续约交易,合理设置交易条款,按规定处理交易项目,确保资产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并召开市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加强管理。

  30.针对“多支付不属于集体承担的维修工程款”的问题。立行立改,社区制定一个《锦厦经联社集体租赁物业维修办法》,并于2025年1月7日下午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明确了哪些维修属于出租方承担费用,哪些维修属于承租方承担费用,各居民小组参照执行。

  31.针对“现金‘坐收坐支’”的问题。立行立改,目前三坊已规范现金管理制度,及时订正了相关错误,现已不存在坐收坐支现象。

  32.针对“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经2024年11月13日下午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三坊合作社及其它所有合作社的小组干部从2025年1月份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社区将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定,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巩固整改取得的成果,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377220-8513;电子邮箱:JXSQJJ@163.com;邮政信箱:东莞市长安镇振安东路3号锦厦经贸大厦5楼纪检办公室;邮政编码:523850。


  锦厦社区党委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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