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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社区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11-04 16:51:32  来源: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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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至6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长安镇新安社区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20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社区党委针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巡促建,以改提升,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及时召开了班子和部门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分析,并督导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深入落实整改,社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党委各成员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事项,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督促具体的问题部门、党组织、小组等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努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在此次巡察整改中,我社区对问题责任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谈话,也在班子会做了批评、提醒,推动不断完善有关程序和规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的有关问题,我社区立即进行整改,将情况在班子会上进行严肃通报,强调切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坚持把“第一议题”学习纳入社区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社区会议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其中坚持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传达部署,并突出由社区书记带领大家共同深入学习。

  2.针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有关问题,我社区进一步加强以下措施:(1)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与镇党建部门及时沟通,完成相关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2)明确职责,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整顿。排查出应转未转对象,社区党委及时做好沟通工作,讲解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关系须按要求转到工作单位党支部的,告知限期按规定及时办理;(3)以党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党员组织关系摸底排查,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4)加强社区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时、规范、详细、认真地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3.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问题,我社区注重加强以下措施:(1)落严做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上,通报相关党员违纪情况,提醒相关评议的细则和制度,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在民主评议中不得评定等次;(2)加强社区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党建业务水平,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认真地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及时跟进掌握党员相关情况。

  4.针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的有关问题,我社区对问题深刻反省,切实加大督导今后工作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做实做细。对照梳理巡察期间及之后该项工作的有关情况,在社区班子会议和联席会议上详细通报,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表决程序,今后所有要“四议两公开”的重大事项,必须有党委会提议、党委和居委商议、全体党员大会审议、社区成员大会决议,并决议公开、成果公开。

  5.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我社区及时开展了全面摸排自查,对社区党员进行一轮摸底,加强警示教育,在各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有关案例,警示支部其他党员对类似问题引以为戒;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开展主题党课、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警示教育活动等加大学习,以及引导党员模范遵守、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同时通过严肃党员党内政治生活、依托组织生活及时关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

  6.针对党务公开栏设置的有关问题,我社区及时整改,将党务公开栏立即搬出社区办公楼外,设在外墙显著位置,以利于党内外的监督和公开内容让群众方便知晓,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督导今后类似工作一定要按规定、按程序更加科学、合理做实做细。

  7.针对资产交易的有关问题,我社区对问题立行立改,督导今后工作一定要持续按规定、按程序做实做细。同时进一步加强以下措施:(1)资产交易必严格按长安镇社区集体资产交易有关办法(暂行)执行;(2)原交易合同到期前3个月必须向镇农林水务局提交资产交易申请;(3)原交易合同已到期30日内必须办理续约申请。此后,自2023年8月开始,我社区的所有资产交易再无出现未及时办理资产交易申请情况。

  8.针对资产管理的有关问题,我社区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通过资产交易,将一宗闲置物业于2024年6月成功出租,另一宗在交易多次流标后再次上交易平台交易,并于2024年11月成功出租。集体物业违规分租5宗已全部整改合规。同时,坚决做到今后资产交易必严格按长安镇社区集体资产交易有关办法(暂行)来执行。

  9.针对合同管理的有关问题,我社区及时加强措施,对于经联社未签的协议(但有定期收取企业协助服务费用),根据上级相关整改方案,由社区与对方补签土地补偿款协议作为收费依据,若租方不同意签,社区则按2013年文件规定停收企业协助服务费用;对土地租赁合同超20年的,由社区在征求律师顾问意见后,再进行下一步整改,包括但不限于重签合同等措施;对于巡察反映股份公司的问题,目前已委托律师打官司。

  10.针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我社区明确今后工作一定要按规定、按程序做实做细。今后社区两委干部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都将按相关个人所得税条例制度执行,按其个人基本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

  11.针对购买新安医院vip医疗卡的有关问题,我社区首先向上级汇报了导致该问题的原因及情况;随后,及时按照相关要求,通过股东代表会议,与新安医院商讨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原医疗服务协议,包括约定对前期已购买还没使用完毕的款项可以继续使用至医院经营结束为止,保障社区和居民权益。

  12.针对土地款管理的有关问题,我社区督导今后工作一定要按规定、按程序做实做细,并针对性加强了以下措施:(1)今后严格按照《长安镇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土地款使用规定执行;(2)加强对土地款的管理,对定期理财到期必须尽快划回土地专户,之后我社区土地款定期后再也没有发生不及时转回情况;(3)针对购买信托不归集,我新安经联社投资的“东莞信托•金信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已于2024年7月收回了东莞信托有限公司部分投资本金,对于余下的投资金额,则督促新安经联社应积极完善程序,有效沟通镇农林部门补上批复,争取投资续期一年,同时强调今后理财项目投资期满后需要继续投资的,必须做到重新上报上级部门审查。

  13.针对代户籍非股东承担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我社区迅速就问题召开股东代表会议,会议同意2024年以前年度及从2024年起,新安(社区)户籍非股东(居)民在本村(社区)参加养老保险,除其个人缴纳个人部分外,集体出资部分也由本村(社区)承担,并且如政策允许,将长期执行。

  14.针对“长期往来挂账”的有关问题,我社区督导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1)于2023年制定《新安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并上报农林水务局备案。(2)对于社区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内部债权债务,明确财务应当在每月相互核对一致后,方可入账,对于外部债权,落实制定欠租追收措施方案,会计员做好欠租统计表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对欠租3月以上的企业发律师追收函,对欠租超过6个月的长期欠租户,可采取法院起诉方式进行追收。(3)今后切实严格按照《新安社区债权债务管理办法》执行并长期坚持。

  15.针对餐费开支管理的有关问题,我社区大力核查,并于2023年制定《新安社区误餐费管理办法》,同时上报农林水务局备案,明确今后社区的误餐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办法》规定长期执行,并进一步持续做好职工误餐费申请严格把关及监督等。

  16.针对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有关问题,我社区迅速整改,对于向监委会和监事会超标准发放津补贴、超标准发放股东代表会议误工费,已于2020年、2024年7月起分别改正,对于向退休村组干部老党员发放津补贴、发放开工利是也早已停发。今后我社区将持续严格按照开支管理制度发放相关津贴或福利,并长期坚持。

  17.针对社区集体承担维修工程款的有关问题,我社区强调今后要切实严格控制和审查不属于甲方职责或因乙方责任导致租赁物问题及原问题扩大等情况需要维修处理的支出费用,同时进一步督导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今后工作一定要按规定、按程序做实做细。

  18.针对分布式光伏建设监管的有关问题,我社区于2024年8月29日联合长安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前后到达相关场所,现场核实光伏围蔽情况,并责令屋主限期自行拆除光伏围蔽设施。截至2025年2月24日,社区工作人员日常巡查发现各场所光伏围蔽已整改完毕。还加强巡查,建立台账,持续跟进,确保整改长久有效;完善备案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备案、谁担责”原则落实监督备案;更突出全过程管理,安排工作人员反复严格巡查,特别对于已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分类核查和问题整改,确保项目合法、安全、高效运行。

  19.针对报建农房监管的有关问题,我社区及时针对性加强了以下措施:(1)加强巡查,所在村小组、社区建设办、综合执法办组建农房巡查小组,在农房建设地基开始至封顶期间巡查,并做好台账;(2)加大宣传力度,在开展报建手续办理的时候,跟当事人说明报建规定、违反规定的后果等;(3)联合镇住建局继续到违规农房派发《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要求屋主停工整改。

  20.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我社区已在新安骨灰楼工程安排施工单位安装防火门密封条和标识;已安排施工单位在增田梅园路铺设盲道止步砖,整改雨水井防坠网。同时进一步督导今后工作一定要按规定、按程序做实做细。

  21.针对建设工程结转的有关问题,我社区积极落实了以下措施:(1)按相关会计制度,对已完工或已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进行结转;(2)大力督导财务人员务实做好今后有关工作,一是对完工交付超过半年仍未结转资产、计提折旧的工程及时进行结转,调整账务;二是对今后社区招投标工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完善合同要素及验收资料;三是今后务必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新安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工作,严格期限,确保所有工程完工交付半年后必须结转资产。目前,我社区所有工程都已按制度实施执行。

  22.针对建设工程招标的有关问题,我社区进一步加强和明确有关措施:(1)关于小组工程分开招标,由于社区六个村民小组财政独立,社区只负责协助其招标,出资也是由各小组自行负责的,为此暂无办法统一由社区招标出资做小组的工程。(2)关于违规招标,社区今后将坚决按镇下发的《长安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禁将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肢解、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其中,集体经济组织应尽可能将附属工程与主体工程合并招标,确实不能合并招标的附属工程,需提供设计方提出的必要性说明,并按照相应招标级别招标。

  23.针对公务车管理的有关问题,我社区及时了解、核查存在相关情况的原因,其中车辆凌晨加油、同一辆车一天内多次加油,是当时防疫巡查和转运病人需要,为保障车辆正常可用,只能随时加油。同时,进一步加强以下措施:(1)于2023年制定了社区公车管理办法;(2)对未纳入公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车辆实施定点加油卡及定点维修;(3)进一步做好公车行驶里程登记记录,加强公车加油管理;(4)今后切实严格按照《新安社区公车管理办法》制度并长期执行。

  24.针对集体土地合同到期收回的有关问题,我社区多次研究、讨论,并积极落实以下工作:(1)督导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加大对地块租金的追缴力度;(2)严格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有效落实相关保护措施,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已发文政策,论证以上地块是否可以继续出租,如不能对外出租,则积极做好该三块地块的围蔽工作。目前,我社区新农村合作社已委托律师对这些土地合同期满未收回案件进行起诉,其中一地块经过调解后由被告支付合同到期后的占用费22500元,另外两地块则因与被起诉人未能如愿达成调节意向,被反起诉索要开荒山地及地上附着物赔偿,将到时再次开庭或尚未收到新的法院传票,但新农村合作社均已向法院申请依法向长安镇农林水务局调取近年长安镇有关山地、林地的承包费/占用费标准以明确有关占用费计费标准,尽力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5.针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的有关问题,我社区督导进一步强化有关整改工作。其中,12宗非生产性开支的问题主要涉及2021-2023年第三方人员服务项目,这些服务项目年初都有做预算,预算金额也已通过股东代表表决,但上报镇农林水务局民主决策审查时,没有获得批复。后经与农林水务局沟通,因这些项目早已完成,即使补回手续上报等批复程序,也与管理办法审批流程不符。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现金坐收坐支方面的问题也先后整改完毕,并后续都没再出现类似不规范情况;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票据管理的通知》规定,我社区对白条入账均已补开发票。在本项问题整改中,我社区进一步明确今后要严格按照长安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工程招投标管理要求,对重大项目经民主决策,并报镇审查通过后才予实施,以及按照长安镇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细则要求,对非工程类重大事项同样须经民主决策,并报镇审查通过后才予实施。自2024年起,我社区切实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对重大项目都经居民代表民主决策,并报镇审查通过后才予实施,对投标相关要求及相关制度,达到规定相关金额都必须报市、镇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此后没有再出现未经镇审批已实施的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将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

  2、集中整改期后,进一步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向镇巡察协作办报送后续整改情况。

  3、及时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持续改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85541001;电子邮箱:275354749@qq.com;邮政编码:523880。


  中国共产党新安社区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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