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分局核实,东莞市伊伊物流有限公司等6间企业(附件1)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延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手续,粤SD2082等26辆货运车辆(附件2)逾期六个月未审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运函〔2018〕1939号)的要求,我分局决定依法对上述6间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上述26辆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长安分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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