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现定于东莞市长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听证室(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8楼)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东莞长安博益内科诊所有限公司,
二、案由:东莞长安博益内科诊所有限公司(负责人:雷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
三、听证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0:00开始。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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