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4号)、《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东莞市2023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粤自然资函〔2025〕91号),我分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长安镇202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东莞市银辰精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5年5月9日取得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粤自然资函〔2025〕279号)。现将《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新区基本情况
项目建新区位于长安镇沙头社区,总面积12.26亩,共2个地块,其中农用地 2.16 亩(园地1.62亩、草地 0.23 亩、其他农用地 0.31亩)、建设用地10.10 亩。所需指标12.26亩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东莞市2023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或调剂任务中统筹安排。
二、公告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告: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
2、张贴公告: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长安分局、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栏
三、公告时间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30天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间,如对该建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分局提出。为了更好地沟通和完善建新方案,请在提出意见或者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81883151 联系人: 丁俊彬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莞市2023年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东莞银辰精密光电公司长安镇项目建新方案的批复2025-5-12 16_29.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长安分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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