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我镇将举行《东莞市长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8月 20日早上10:00
二、听证会地点
长安镇人民政府523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 7月22日至2024年7 月 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智慧大厦12楼1201室长安镇规划管理所
四、报名人员
与本次规划调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提供与本次规划地段调整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报名材料
(一)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听证申请书》。其中,《听证申请书》中申请理由应与本次听证内容相关,并补充说明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二)居民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如身份证证明文件无法证明居住在规划调整范围周边的居民,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或购房发票等);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资料皆须由委托人签名和盖指模,或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和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六、听证会代表(听证参加人)产生办法
(一)我镇将于2024年8月8日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dgcaz/gkmlpt/index#2353)公告听证申请情况。
(二)若申请人数超过9名,我镇将于2024年8月9日16点在听证会举行地点组织申请人推荐9名听证代表。如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将于当日17点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9名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8月9日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dgcaz/gkmlpt/index#2353)进行公布。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允许旁听,旁听人员参照人民法院旁听的办法,按到会场的先后顺序及会场的旁听席位确定。
(二)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逾期收到的听证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三)合格的听证报名人逾期不参加听证代表推选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四)听证代表(听证参加人)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附件: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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