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关于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123号)、《关于做好我市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东国土资[2018]318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我镇组织编制完成的《长安镇沙头与上沙社区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复函(东府办复[2020]16号)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批准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批准时间:2020年3月9日
三、公告内容:
(一)规划编制背景与原因
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是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的需要,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城乡统筹的基础。做好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的重要举措;我省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但省内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仍然面临建设布局散乱,因此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通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细化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根据《长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后)对长安镇沙头与上沙社区进行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进一步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统筹安排农村各类土地利用,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适应规划期内长安镇沙头与上沙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规划编制情况
本次规划编制后,沙头与上沙社区农业用地规模为410.8公顷;耕地保有量为9.5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8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690.93公顷;生态用地规模为67.43公顷。
长安镇共调入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7039公顷,原规划地类为农用地3.7039公顷。调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7039公顷,调整后规划地类为农用地3.7039公顷。调整后,长安镇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为6571.49公顷,其中上沙与沙头社区建设用地规模1690.93公顷,实现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
特此公告
附件:
1.土地利用规划结构表
2.规划目标表
3.长安镇沙头与上沙社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长安分局
2020年3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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