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关怀下,在镇委、镇政府的整体部署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东委发〔2016〕21号)的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在法治引领下加快发展、转型升级,不断推动将各项事务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现将我镇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召开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传达贯彻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听取我镇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部署2017年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性文件。制定了《中共长安镇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长安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长安镇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等文件,积极谋划我镇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三是严格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开展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整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市场监管方式。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我镇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逐一厘清了各部门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形成了包括10大类3666小项的权责清单,并已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政府各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责清单。二是积极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建设镇综合服务中心,整合了我镇各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和审批服务系统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中心目前共有29个部门进驻,设置158个服务窗口,并配备各类功能室和区域,可办理804项事项。中心以实现“一网受理、一窗通办”为目标,加强与市、社区的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互联互通,为市民打造“一门集中”、便民高效、环境舒适的综合服务大厅。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镇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化企业登记审批程序,强化市场后续监管;认真落实项目投资直接落地、“十证联办”、“多证联办”等改革措施;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功能设计,使其导航功能和界面的操作更简便、指引更清晰、办事更有效,拓展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的应用范围,继续提高网上办理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等指标,做精做细“互联网+政务服务”。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了《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结合我镇年度重点工作,印发了《长安镇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将长安镇“1+30+N”企业梯队式倍增计划等9大项目纳入决策事项目录;将规划建设新长安医院和新长安中学等2大项目纳入听证事项目录。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对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今年以来,法制办共审核《长安镇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长安镇“优才卡”制度实施方案修订案(送审稿)》《长安镇临时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3份,提出修改意见3份,已出文已报备2份。三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镇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聘请广东方中天律师事务所为我镇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对我镇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审查及完善我镇草拟的重大合同,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代拟或审核涉及集体资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拍卖、政府信息公开、合同等政府文件共49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参谋助手的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从2017年开始,以镇门户网站为平台,公示我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推动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二是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和资格网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证回收管理制度;及时为新进执法人员、调换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执法证到期的人员申请办证及换证,保证每一个执法人员依法上岗,确保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自查工作。今年9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各执法部门向法制办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法制办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进行抽查,抽查的行政执法案卷从立卷到结案程序合法,案卷材料齐全,但发现部分执法单位处罚决定书超时送达、询问笔录上未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等问题。对此,法制办要求各执法单位落实整改。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我镇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举办了两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一期邀请了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就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主题授课,另一期邀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程春华审委会委员就当前背景下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主题授课。举办了两期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法制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我镇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镇普法办定期向市普法办报告普法工作情况和年度普法计划,每年向社会公布不少于2个“以案释法”的典型案例。开展了35场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表达利益诉求。
(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快建设阳光政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推进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内容公开,强化行政过程、财政审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网络、公示栏、电子屏幕、宣传册、新闻媒体多种形式进行主动公开。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政府信息1497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104条、重要会议信息119条、招标公示信息35条、通知公告信息60条、财政预决算报告56条、三公经费49条、领导分工信息23条、人事任免5条、环保工作信息4条、应急动态信息8条、专项规划3条。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我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办理、协调、跟踪、反馈的回复流程,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0宗,并于规定时间期内向申请人作出回复。三是完成办事指南等文件编制工作。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镇结合实际编制完善了《长安镇办事指南》《长安镇事项目录》《长安镇综合服务中心办事指南》《长安镇综合服务中心事项目录》《长安镇综合服务中心简介》,也编制了政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办事指南二维码,完成了宣传资料封面设计、内容排版及印刷等工作。
(七)健全完善监督长效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办好12345热线,提高承接效率。以“接得住、转得顺、办得好”为工作目标,中心按照12345热线管理办法及工单处理流程,认真受理每份工单,落实专人专责,加强响应速度,尽量将每个环节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定期工作交流机制,及时了解全市12345热线工作动态;加强部门协作,切实解决工单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不断提高承接水平。严格落实红黄牌警示机制,定期对工单处理、退单、处理结果、逾期等情况作实时统计和上报,坚持以督促改、以督促优,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二是认真对待群众的检举举报以及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2017年以来,我镇信访总量1084件次,其中,到镇政府上访58批1304人次,镇长热线案件235宗,网络问政平台案件248件,市信访局交办案件224件,处理阳光热线316宗,来信3件。办结1073件次,办结率达99%。三是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我镇安排专人跟进配合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并委托镇政府法律顾问处理。2017年,我镇发生两宗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在行政诉讼中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四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我镇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总体上,我镇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但离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程度不够高;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贯彻《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明确分工,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法制机构履职能力。
(二)强化法治能力。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强化执法队伍。通过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案卷评查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办案能力。
(四)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按照《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长安镇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真正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各方面监督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权力制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监督力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忠诚履行职责,在主动提示预报法律风险基础上,更善于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特此报告。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长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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