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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9-07-10 03:09:3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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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中心副主任2名。具体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岗位

岗位一:副主任1名(实验室管理方向)

岗位二:副主任1名(业务管理方向)

二、报名的资格条件

凡报名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身体健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岗位一的人员的报名条件

1.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含1964年1月1日)出生);

2.具备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3.具备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明显的工作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熟悉质监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领导才能和解决、协调重大问题的能力;

5.理工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质检系统工作10年以上,担任地级市以上质检机构中层干部以上职务5年以上;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质检系统工作5年以上,担任地级市以上质检机构中层干部以上职务1年以上;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质检系统工作3年以上;或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国际知名检测公司部门经理以上职务2年以上。

(二)报考岗位二的人员的报名条件

1.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含1964年1月1日)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明显的工作业绩,必须有一个以上成功的大型营销案例(须提供证明材料)。

3.熟悉质监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领导才能和解决、协调重大问题的能力;

4.理工类或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贸易等经济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质检系统工作10年以上,担任地级市以上质检机构中层干部以上职务5年以上;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质检系统工作5年以上,担任地级市以上质检机构中层干部以上职务1年以上;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质检系统工作3年以上;或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国际知名检测公司部门经理以上职务2年以上。

(三)报名人员须出具现任单位同意报名的意向书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受理其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两种方式。个人自荐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1)电子邮件,接收邮箱:gx@cdgl.com.cn;

(2)邮寄资料报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产业园区工业南路2号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行政管理部(请注明“报考资料”);

(3)传真:0769-23077290;

咨询电话:0769-23071111-1177,高小姐;

组织推荐的,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直接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7月25日。邮寄资料报名的截止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的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须填写《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报名者应保证用于报名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使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表后5天内将证明材料邮寄到东莞市质检中心。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15以上。如果某个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时,由广东省东莞市质监局确定该岗位是否进行公开选拔或进行内部选拔。

2.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广东省东莞市质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命题、考试和阅卷。考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范围由广东省东莞市质监局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以及综合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确定面试人员和资格复审。依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1:8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岗位所要求的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领导气质与仪表举止、专业知识水平,以及拟选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素质和能力。

面试包括现场答辩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现场答辩主要是通过现场随机抽取客观题目答辩(客观题答辩,满分100分)和对事先公开的题目进行答辩(公开答辩,满分100分)两种方式了解参选人员对质检中心实验室管理工作或业务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现场同时组织东莞市质检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旁听面试过程,并进行民主投票评议。

5.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按照面试表现,客观题答辩占40%、公开答辩题占6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前3名列为考察对象。

6.提出建议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每个岗位的聘任建议人选,报广东省东莞市质监局审批。

7.决定聘任人选。广东省东莞市质监局研究决定聘任人选。所提出的拟聘任人选未获通过时,广东省东莞市质监局可在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中决定聘任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岗位由内部选拔产生。

8.任前公示。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受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一并公布公选笔试、面试的成绩。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相关试用手续。如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经调查属实,不符合聘任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试用资格,并按考察成绩决定试用递补人选。

四、管理

本次公开选拔的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中心副主任职责,享受中心副主任相应的待遇。试用半年后进行第1次组织考核,经考核不胜任的,人事关系在东莞市质监系统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其余的解除聘任关系。试用期满,进行第二次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正式聘任为中心副主任,任职期为3年;不胜任现职的,按照半年考核不合格的安排处理。

五、管理监督

为确保本次公选工作取得实效,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公选全过程将按规定适时公开有关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本公告由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请查阅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qts.dg.gov.cn)、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网站(http://www.gddqt.com/),《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可从以上网站下载。

附件: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doc (请点击文件名下载表格)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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