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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1-05-17 09:23:3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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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1〕53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1月19日经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东莞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双转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纲要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编制本级和下级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年度计划的依据。

第一章 发展的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积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契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积极化解国内政策调整、经营成本上升、资源瓶颈制约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取得了可喜的新成就,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十二五”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经济总量年均增长13.3%, 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4246亿元,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预期目标,基本实现五年翻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6344元,年均增长13.8%。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总收入785.1亿元,年均增长18.7%。消费、投资、出口年均分别增长17%、13.3%和11.2%。有效化解应对金融危机,经济转型取得初步成效,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结构优化取得新成效。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二、三产业协调推进的良好态势。2010年,三次产业结构为0.4∶51.4∶48.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比2005年提高5.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轻重工业产值比例为43∶57。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27%,专利授权量跃居全省第二位。帮助1200多家来料加工企业成功转为“三资”或民营企业。物流、金融、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快速成长,电子信息、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

——城市建设形成新格局。市域形成“一主三副”组团式城市空间格局,城市中心区初具规模,城市空间和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构筑高速路、快速路等现代化交通网络,高标准建设水网、电网、气网等基础设施。五年新增高速快速公路89.5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178.9公里;新增港口货物吞吐能力3113万吨,港口货物吞吐总能力达6297万吨。广深铁路四线建成通车,广深港客运专线、穗莞深及莞惠城际轨道交通、市域轨道交通R2线、东莞火车站等加快推进。镇村联网路、大型输变电工程、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日趋完善。

——区域协调有了新进展。统筹城乡发展,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城镇化水平达87%。大力扶持欠发达镇村发展,减轻村组负担,部分欠发达镇街经济增速高于全市水平。认真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积极融入珠三角一体化,扎实推进深莞惠、莞港澳合作。认真落实“双转移”战略,加快建设与惠州、韶关合作的市级产业转移园。提前完成对口支援映秀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积极推进援疆、援藏等对口援建和省内对口帮扶、“扶贫双到”工作。

——生态环境得到新提升。着力创建宜居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监管,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十一五”期间共关闭“四纯两小”企业160家,拒批污染项目2362个。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0.691吨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20%。如期完成省下达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等指标。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等环保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7%,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和国际花园城市称号。

——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市政府部门从37个整合为32个。以石龙、塘厦为试点推进简政强镇,以厚街、黄江为试点推进村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激励性财政体制、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等。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科技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三旧”改造等试点,稳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以积分制方式接受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成立新型社区引进优秀人才,稳妥推进社会工作。

——人民生活实现新提高。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7%和7.7%。城镇登记失业率1.7%,群众就业更加充分。率先在全省建立农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农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行计划生育养老奖励扶助制度,建成并投入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83个。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2010年户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4.9%。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群众艺术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广场等文化设施。开展“治摩”、“禁电”、“端窝”、“清源”等系列专项行动,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第二节 发展环境

科学辩证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后国内外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准确把握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谋划“十二五”时期发展至关重要。总体上看,我市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也面临严峻的困难挑战。

从发展的机遇看:

——总体有利的国内外形势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全球经济逐步恢复,国际产业转移持续深化,新兴市场逐步崛起。我国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经济发展基本面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新兴产业迅猛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内需拉动效果逐步显现,将为我市拓展国内外市场提供重大机遇。

——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珠三角规划纲要》、广东“双转移”战略、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及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等重大政策的逐步落实,推进深莞惠、莞港台合作,加快珠三角一体化,为我市融入区域合作发展提供新的空间。

——比较扎实的发展基础有利于推动实现转型发展。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市经济实力较强,已形成了较为扎实的产业基础,较为完善的政策创新体系,以及和谐的人文环境、舒适的城市环境、公平的市场环境,将为我市推进结构调整提供坚实的基础。

——新的发展阶段为我市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十二五”时期我市将进入人均生产总值10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处于现代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深入发展,促使我们加快转型发展、科学发展。

从面临的挑战看:

——经济结构调整任务艰巨。我市多数制造业处于产业链低端,优质企业、品牌企业不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土地、能源、资源瓶颈制约依然突出,劳动力成本加快上升,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任务十分繁重。

——外向带动模式面临考验。我市加工贸易企业所占比重较大,外向依存度较高。随着外需增长放缓,国际资本流动动力削弱,投资和贸易保护主义加剧,贸易摩擦纠纷增多等,我市外向带动模式将面临更严峻挑战。

——社会发展问题突显。社会发展仍存在很多深层次问题,社会结构将呈现重大调整趋势,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收入分配不公平等不稳定因素长期存在,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难度加大,社会管理更具复杂性。

——体制机制改革迫切。东莞的改革虽然在许多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但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诸多体制性障碍。经济规模与行政立法执法权限失衡,新莞人融入机制有待完善,推动转型的利益均衡机制改革相对滞后,改革攻坚更具艰巨性和复杂性。

——区域竞争更加激烈。随着珠三角一体化的进一步推进,区域格局调整加快,先发优势逐步弱化,将面临“标兵”渐远,“追兵”逼近的新一轮区域竞争态势。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迅速崛起也给我市带来竞争压力。保持发展优势,补长“短板”,增强“长板”,是成功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要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充分认识加快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调结构,脚踏实地促转型,全力以赴惠民生,推动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第一节 总体要求

“十二五”时期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为核心,以提高人民幸福感为目标,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更加注重转型、创新、民生、生态,有效破解发展难题,真正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努力建设幸福东莞。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六个发展”原则:

先行先试,转型发展。大胆探索转型发展的新模式、新办法,加快实现从外向带动为主向内外需协调拉动转变、从工业主导型向二三产业协调型转变、从一般要素的比较优势向创新要素的集聚优势转变、从粗放发展模式向绿色低碳模式转变、从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

调整结构,创新发展。坚持内外源经济并重、内外需并举、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引进增量与优化存量并进,调整优化需求结构、要素投入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强战略思维,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使自主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全社会的普遍行为,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把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市化与建设生态文明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建立节能减排降耗长效机制,促进资源集约、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发展低能源消耗、低污染排放、低温室气体排放的绿色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模式向高能效、低能耗、少排放模式转型,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持续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统筹协调,和谐发展。以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为着力点,按照城乡一体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更加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加强对欠发达镇村的帮扶,促进形成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积极构建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快建设平安稳定、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惠民发展。坚持民生优先,促进包容性增长,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实现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积极发展民生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扩大开放,合作发展。积极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国内外城市的合作,更大范围地汇聚国际国内优质要素资源,更高层次地融入国际国内经济大循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多方共赢。尤其要加快推进深莞惠紧密合作,主动接受穗深港的产业辐射,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提升东莞在珠三角城市群中合作发展能力。

第二节 发展目标

按照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创新创业宜居生态城市、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到2015年,科学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经济社会转型取得决定性进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突破,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主要目标是: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内需与外需协调推进,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明显增强,价格水平保持稳定,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到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6250亿元(按2010年价测算),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控制在4%以内。

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基本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框架,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三次产业更加协调,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到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50%以上,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8%以上。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5%,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430件。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低碳发展和低碳生活理念不断巩固,宜居生态城市建设扎实推进,节能减排降耗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到201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0%。森林覆盖率达到37.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7平方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社会民生和谐进步。创业就业更加充分,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幸福感明显增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累计新增就业人数40万人。到2015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5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7.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3.5%;千人医生数达2.6人;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9以内。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素市场改革、社会管理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内外平衡的新型贸易体系日益完善,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民主法制更加健全。

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比2010年再翻一番,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根本性进展,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全球现代产业重要基地、国家创新型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三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服务优先、高端带动、适度重化、新兴培育、自主创新、循环集约、整体推进”的原则,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突出建设国际重要现代产业制造中心、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大重点,推动“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转变,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发展集聚、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东莞制造”品牌,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第一节 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

把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加快发展生产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物流、商务会展、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到201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30%以上。

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区域金融合作,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进驻,大力推动各镇街金融发展,加快金融业集聚发展。开展金融创新合作试点,全面发展新兴金融组织, 建设金融强市。加快保险业发展,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打造东莞上市板块。

打造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重点发展港口物流、保税物流、城市配送和铁路物流,培育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推进物联网示范工程,促进物流技术标准化和信息化应用,将虎门港打造成现代综合物流示范基地。

做强商务会展品牌。整合会展资源和品牌,完善配套服务,扶持发展电子、服装、家具、模具、毛织等专业会展品牌,引入国际知名会展品牌,打造国际性电子信息技术和工业产品会展基地。

加快发展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网络信息服务、信息服务外包等产业。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电子政府和电子社区等建设。大力发展法律、会计、资产评估、决策咨询、广告、营销策划、经济代理等商务服务。

鼓励跨国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设立区域总部、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积极培育壮大本地企业总部,打造各具特色的总部基地,优化产业配套环境,发展区域中小企业总部经济。

大力发展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业务流程外包,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开拓生物医药、医疗保险、建筑工程、数字内容等领域的服务外包业务,努力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服务外包基地。

优化整合旅游资源和路线,建设一批历史文化、生态等旅游景区,大力发展人文历史、岭南文化、生态风景和工业旅游,打造商务会展、休闲度假、文化娱乐三大精品旅游线路,提升旅游发展水平,建设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发展壮大生活服务业。加强商业网点规划,优化商业设施资源配置,培育发展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特色专业市场,积极探索网上交易、仓单经营等新型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仓储超市、专业配送等新兴业态。支持发展营养师、私人顾问等新型生活服务业,加快发展养老、托幼等便民服务,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建设,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第二节 打造国际重要现代产业制造中心

坚持制造与创造并举,制造业与服务业并重,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引领、传统优势产业为依托、先进制造业为支撑,建设以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为特色的国际重要现代产业制造中心。

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坚持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原则,实施技术提升、名牌带动、以质取胜战略,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强化工艺设计,完善销售网络,推动产业链条向高附加值两端延伸。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打造虎门服装、大朗毛织、长安模具、厚街家具、中堂造纸等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增强整体竞争力。

——加快技术进步和产品开发,形成纺织服装特色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发展成为国际区域性纺织服装信息中心、生产中心和贸易中心。

——重视家具时尚潮流和本土文化特色设计,重点开发生态环保家具及绿色原辅料,实现产品功能化、时尚化、品牌化、系列化。

——鼓励应用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网络技术、复合材料、先进表面处理工艺等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应用新型安全环保型材质的玩具产品。

——推广应用新技术工艺,提高模具标准化水平、设计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

——重点开发科技含量较高的特种纸及纸板,新增产量以高级箱纸板和纸制品为主,提高包装用纸及纸板高档产品比例,建设国内最大的高档包装纸板生产基地和纸制品出口生产基地。

——发展饮料、保健功能食品、添加剂、调味品、肉制品、糕点饼干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主的食品饮料产业集群和集散地。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统筹重大产业布局,扶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鼓励采用数字技术和先进自动化技术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力争在通信设备、电气机械、机械设备、数控加工设备等关键领域取得新突破。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石化、船舶制造等行业,进一步提高先进制造业的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到2015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0%。

——加快建设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以松山湖IT产品研发园为核心,培育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大力发展新型高端计算机产品,推动设计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家庭、高端消费电子产品等高端环节发展,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建

成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推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提升装备产业研发能力。做强做大通讯设备、电气机械企业,扶持装备制造重点企业,鼓励采用数字技术和先进自动化技术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数控机械、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加工及装备制造、先进医疗器械,建设重大成套和技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积极发展汽车产业。积极引进国内外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重点发展轿车用发动机配套件、车用轴承、车用电机、车身/底盘电子装备、汽车安全电子设备、电子导航系统,完善汽配产业配套体系,打造汽车产业集群。扶持专用特种整车生产,力争引进整车项目,打造大型汽车制造企业。

——建设立沙岛石化产业基地。引进发展一批大型石化项目,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和基础有机化学品为主体的石化深加工产业,大力开发电子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造纸化学品、高档涂料等石化下游产品。

——打造区域性大型修造船基地。大力引进船舶产业项目,积极发展船舶控制与自动化、大功率中低速柴油机等船舶关键配套装备,支持发展特种船舶和游艇制造。

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打造园区型、品牌型、安全型、生态型的现代都市农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14个市级农业产业园,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新增现代标准农田5万亩。优化提升种养业结构,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蔬菜、水果种植面积,优化蕉区产业结构,发展花卉园艺产业,初步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花卉园艺产业带。实施农业品牌化发展战略,扶持和发展农业知名品牌,承接优质高产的农业项目,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其他产业化组织,推动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行“精耕细作”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大力推广现代农业机械和技术,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探索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有效方式,推进“园区+企业+基地+农户”的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继续抓好蔬菜、生猪产销联建,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第三节 建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

制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为龙头,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推动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年倍增计划。到201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31%,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突破2500亿元,力争建成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

突出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产业和技术优势,集中资源投入,实施扶持政策,大力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生物医药、民用核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以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新型电子元器件为核心,重点发展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下一代互联网及网络增值服务等新型业态,积极抢占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等高端环节。

——电动汽车。重点突破电池、电机、电控三大关键领域,发展大功率镍氢动力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其关键材料,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和应用环境建设。支持开展电动汽车应用示范工程,大力引进先进整车项目,打造国内重要的电动汽车研发生产基地、核心零部件聚集基地和应用服务基地。

——太阳能光伏。选择高端切入,以薄膜太阳能为核心,重点发展太阳能电池与组件、集成系统与设备、光伏应用,培育发展太阳能并网装置。实施MW级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装备材料制造能力并实现产业化。推动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建设,打造光伏产业基地。

——半导体照明。扶持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和氮化镓研制、LED大功率驱动芯片制备、激光剥离设备和封装关键设备研发以及LED路灯产业化,解决LED照明应用与系统集成问题。建设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大功率LED路灯产业化示范推广、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产品检测与评估基地等工程。

——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技术药品、现代中药制剂、基因工程、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以及新型医疗设备开发等。

——民用核技术产业。依托散裂中子源项目建设,加强与中科院等合作,创建核技术应用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发展核医学研究和应用产业及其他核技术应用产业。推进非动力民用核技术产业园建设,承接非动力民用核技术产业化项目,发展工业辐照、工业无损检测和质子直线加速器等。

坚持创新引领,积极培育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先进电子材料、纳米材料、先进陶瓷材料、先进金属材料、膜材料、节能新材料、精细化工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节水关键技术与装备、环保产业关键技术与装备、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海洋产业重点发展海洋工程、海洋生物、海洋水利用、海洋石化等新兴产业,建设海洋生物技术中试转化平台、规模化海洋药物生产基地。

第四节 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

以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为契机,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政策扶持与先行先试相结合”原则,率先实现加工贸易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探索路子。

提升加工贸易企业层次。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发展高科技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增资扩产,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设立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运用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发精细加工、资本、技术、知识密集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鼓励企业创建自有品牌,争创名牌名标,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引进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台湾生产力中心等港台生产力提升辅导机构,为加工贸易提供专业服务,提升传统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加工贸易企业扎根本土。

转变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模式。把握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的政策优惠,继续推进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来料加工企业转变经营模式。深化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三仓功能合一”平台,组建东莞特色口岸保税物流中心,搭建加工贸易内销平台,引导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外销市场。深化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创新设计和创建自有品牌的政策支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从“OEM到ODM,再到OBM”经营模式转变。集中资源帮扶和引导现有加工贸易龙头企业,特别是港台企业加快本土并购重组和增资,在东莞设立制造企业总部,整合华南地区的生产布局,增加接单财务运营、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等总部经济要素,形成一批年产值超50亿元乃至超百亿元的企业地区总部。

优化加工贸易结构。重点支持出口300强企业、“两自”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大企业在国际市场接订单、中小企业配套生产”的分工体系。继续推进出口多元化战略,引导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加工贸易,加快拓展东盟等新兴市场,优化外贸经营结构。积极实施进口发展战略,完善进口促进体系,重点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件进口,扩大一般贸易进口。

构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服务体系。继续完善服务外商的各种机制,深化与港台日韩商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加工贸易管理信息化,构建三方联网审批和管理的先进模式,逐步完善外经贸、海关、外汇、税务、统计、质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力争实现跨部门联网。创新通关模式,不断提高查验电子化、自动化程度。完善贸易救济措施及相关机制,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安全标准、低碳标准等非传统贸易摩擦的应对预案,协调商会、协会等中介机构和企业依法参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申诉、应诉工作,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第五节 促进产业集聚

通过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梯度发展,强化梯度集聚,促进各类产业向城市集中,向园区集中,打造“一个核心区、三大经济带、五大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建设现代产业核心区。强化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和高端产业发展的核心地位,逐步打造成最具经济活力、市场竞争力、产业辐射力的现代产业核心,着重发展为金融、文化创意、教育、商贸、信息、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和总部经济中心。

打造三大经济带。重点打造以松山湖为龙头的园区经济带、以虎门港为核心的物流经济带、以主城区为核心的商贸经济带。

——园区经济带。以松山湖国家高技术产业园区为龙头,积极发展以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太阳能光伏产业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营造良好的生活、创业和人文环境。生态园以城市湿地为特色,发展现代高端产业、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示范园区。加快规划和申报长安新区。

——物流经济带。重点规划“一港三带六园区”的物流产业区域布局,把东莞建设成为珠三角重要制造业物流节点城市、商贸物流中心和生活物资配送供应基地。以虎门港保税中心和常平物流基地为龙头,把虎门港建设成为珠三角地区工业产品、原材料、石化产品的重要港口和保税物流中心,将常平大京九物流基地发展成为衔接大京九沿线和珠三角地区以及海外的双向物资集散基地。大力推动常平、虎门、沙田、麻涌、万江、石龙等镇物流产业集聚发展。

——商贸经济带。以主城区为核心,优化商品结构和消费环境,发展物流、批发市场,培育特色商业街和现代购物中心,把松山湖、虎门、常平、厚街、塘厦、长安、樟木头、石龙等发展成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

构建五大产业集聚区。以强化特色为核心,以现有特色产业为基础,整合园区资源,推动区域产业错位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构建五大特色产业集聚区。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中心城区、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商贸金融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提升政治、文化、教育、信息及商务服务中心功能,建设企业总部基地,发展总部经济,充分发挥主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以松山湖北部工业园以及石龙、石碣、塘厦、清溪、黄江、长安、南城、常平、企石、麻涌等镇(街)为主体,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

——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以东莞生态园及特色产业集群镇为主体,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

——临港产业集聚区。以虎门港为依托,带动和促进各港区临海大型工业、大型临港物流园区、仓储保税区及集装箱、煤炭、散杂货、石油化工等大型物流运输服务的发展。

——现代农业集聚区。包括东北埔田特色农业组团、东南山地生态农业组团、中南科技农业组团、西北平原精品农业组团和西南滨海湿地农业组团,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适度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产业。

第六节 提升产业竞争力

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积极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链高端核心环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提升纺织服装、五金模具、电子信息、家具、玩具、食品等品牌,培育光电、制药、半导体照明、太阳能等品牌。鼓励以大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整合与协作,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专业化配套的协作体系。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推进产业转移园建设,有序转移高耗低值生产加工环节,促进资源型低端产业逐步退出。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完善产品质量监管和检测诊断提升机制,提升区域产业、产品质量水平。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扶优扶强战略,制定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拓宽民营企业投资领域和渠道,以培育龙头型民营企业为目标,加强对大企业、大项目的扶持。发展壮大风险投资事业,提高市财政在贷款贴息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扶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实现资产有效增值。完善民营企业体制机制,促进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开展合作,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加工贸易,强化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在产业链上的配套,推进加工贸易企业本土化。积极搭建民营企业“走出去”平台,引导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业务合作、产业对接等方式,发展跨市、跨省、跨国经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民营经济做强做大。大力扶持有竞争力的优质中小企业,增强经济活力。

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通过外引内联、资本运作、资产重组、企业上市,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实现资产的优化组合和投资的多元化。围绕提高企业规模水平和产业集中度,通过联合重组、兼并收购、产业延伸、协作配套等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动优势骨干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品牌优势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到2015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龙头企业5家。

积极引进优质企业。引进产业带动性大的项目和著名跨国公司,加快引进培育优质项目和龙头企业。落实重大及关键项目引资奖励措施,建立健全领导挂帅招商机制、高层联络机制和外商投资大项目快速反应机制,强化招商考核机制,提高招商工作执行力。研究制定镇街联合供给土地协调机制,保证大项目用地需求。加大城市营销力度,充分利用现有企业资源,对重点企业开展登门招商,对日韩台等地区实行驻点招商,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及其配套缺失项目。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结算中心。

第四章 大力建设创新型城市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把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竞争力两大重点,全面整合和高效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争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第一节 构建创新体系

培育创新主体。健全完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体系,落实财政资金、税收优惠、融资支持、政府采购等扶持措施,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各级各类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力争五年内引进培育百强龙头科技创新企业和千强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

完善创新载体。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检测平台、科技信息平台。以松山湖国家级高新区为龙头,集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松山湖等综合性孵化器和虎门服装设计等专业性孵化器,积极培育科技型成长企业。依托专业镇、产业集群和科技园区,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机制科学的技术创新平台网络,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完善创新平台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开放共享制度,强化创新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疾病防治、视频安全、防灾减灾等民生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战略产品。支持优势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参与粤港联合科技攻关等专项。

推进产学研合作。深化国际科技合作和产学研合作,建立区域和国际科技合作新模式。创建省部产学研示范城市,支持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建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重大创新平台和合作示范基地。加快国家散裂中子源项目建设,推进与中国科学院战略合作。积极融入深港创新圈,推进莞港、莞台共建各类科学园和创新园,引进港台及穗深优质科技资源。加强与高等高校、科研机构及周边城市的科技合作,推动产学研合作深入开展。发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的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网络,提升与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节 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市场融资为支撑的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进一步强化财政科技投入保障机制,“十二五”期间,市财政计划每年投入20亿元,用于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对产业核心技术及关键共性技术、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合作等的投入。探索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引导和整合民间资金投向自主创新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健全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提高政府创新资金的使用效率。

强化科技投融资支撑。加速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探索扶持科技金融发展的新型金融组织及新型产品。支持组建科技支行,鼓励开展贷款、知识产权质押、重大科技项目资金配套等金融服务。组建种子项目投资基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投资担保公司,支持初创型优质科技企业的创新创业。引导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推出专利权质押贷款、科技信用互助、集合信托计划、科技保险等新型科技金融产品,支持高成长型优质科技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引导吸引创投机构,发展壮大科技风险投资产业。大力推动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龙头科技企业。

第三节 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人才发展战略,实施“人才东莞”工程,突出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着力营造人才发展综合环境,努力建设人才向往之地。到2015年,人才总量达到157万人。

加强人才引进。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以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项目引进等方式,重点引进科技开发、金融和创意设计、高级技能、经营管理、社会工作、社科研究和创业型人才。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实施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绿色通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来东莞创业,吸引各类人才在东莞集聚。建立高端人才引进和跟踪服务机制,用好和留住人才。

推进人才培养。依托高等高校、科研院所,在重点行业、大型企业建设一批人才培养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鼓励企业加快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高水平技术支撑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依托国家和省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健全完善分层次、多渠道造就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实施本土研发人才提升工程,推动本土人才成长。

创新用人机制。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机制,消除人才流动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评价、选任、激励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完善要素分配机制,推进经营管理者持股经营制度,建立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制度,实现分配形式的多元化。

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为中心建设人才开发基地,引进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做好人才服务。提高人才支出占财政支出和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创建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营造有利于人才安居干事成长的事业环境和政策环境。

第四节 完善创新服务环境

聚集科技服务。发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中的龙头作用,推进各类特色科技园的建设。加快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行业科技创新平台、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行业区域性产业技术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和产业集群,促进面向区域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生产性科技服务集聚,重点推进松山湖科技服务基地建设,以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等为载体,重点打造集教育、培训、研发、产业化于一体的科技服务创新区。

发展科技中介。大力培育引进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发挥东莞产业支援联盟作用,整合各类科技服务资源,重点建设技术产权交易、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项目咨询、专利资产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的作用,加强科技服务行业规范管理。认定一批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培育科技服务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扶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社会组织的建设。

建设服务平台。加快建成一批集科技成果汇集发布、科技创业投融资服务、技术交易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围绕现代产业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建设技术交易中心、科技孵化体系、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科技服务网络平台、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整合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研发和技术服务资源,探索以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为主体,组建成果转化的运营主体,强化科技创新平台的产业服务能力。

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以促进发明创造为重点,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加强与国家、省标准研究机构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的研制。推动企业和行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建设专利技术交易中心,鼓励专利技术交易,发展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服务业,鼓励企业引进和购买先进技术,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信用档案,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加强与技术标准相关的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应对与防控工作。

第五章 促进内外需协调发展

坚持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相结合,把扩大内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第一节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建立长效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积极研究制定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建立起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大力发展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完善鼓励消费的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大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比重,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化程度,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消费环境。

开拓内销市场。进一步完善现代商贸流通网络,发展现代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特色专业市场,组建东莞工厂直销中心,大力推动莞货开拓国内市场。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莞货展销活动,资助企业参加各类大型展会,推动生产企业与国内外大型商家、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加强与黄埔海关合作,探索建立东莞加工贸易产品内销审价体系,推广加工贸易内销“集中申报”和“集中担保”模式,建设加工贸易内销“快速通道”。加强与香港贸发局等机构的合作,定期举办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展览会,带动加工贸易企业品牌成长。承办好“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内销)博览会”等内销对接会,扩大加工贸易企业的内销渠道与内销份额。

推动城市消费升级。制订落实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举办各类商贸促销活动,大力促进节庆消费,发展和完善消费信贷,有效刺激和扩大居民消费。规范行业管理,提升酒店、餐饮服务水平。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拓展新兴服务消费,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城市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模式,支持发展租赁消费、网络消费等消费模式,积极促进住房、汽车消费,培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旅游休闲等消费热点,开拓绿色商品、信息网络、教育培训、社区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等新兴消费,培育个性化、时尚化和品牌化消费的新兴消费群体。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商贸、供销等企业向农村延伸,实行“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第二节 有效提高投资质量

优化投资结构。加强项目的策划、开发和储备,建立高效、灵活、规范的投融资机制,大力拓宽和创新投融资渠道,保持全社会投资总额稳定增长。加强政策投资导向,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产业发展高级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积极引导资金投向基础设施、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公共投资调控和监管体系,推进政府投资的科学化、法制化、透明化和民主化。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突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产业升级、社会民生等重点,加快推动城市轨道交通、散裂中子源等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一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性的重点项目。完善优质产业项目认定标准,加快推进台湾高科技园、宏威光伏产业园等重大产业项目,加速产业项目建设投产。

促进社会投资。保护社会资本投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投融资行为规范发展。编制社会投资重点项目计划,进一步拓宽民营投资的领域,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的投资建设。加大对社会投资项目的财政引导力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促进社会投资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民营龙头骨干企业,切实将社会资本优势转化为投资动力。

改善投资服务。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建立并联审批制度。加强重点项目统筹协调,继续落实领导挂钩督导、绿色通道等,统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着力解决项目用地、拆迁、资金等突出问题。对重点项目实行减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措施,加快建设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和审批监察系统。制定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投资信息发布制度。探索推行市财政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社会代建,促进建设方式多样化。

第三节 积极优化出口结构

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加快建设全国出口综合性基地和产业集群出口基地,培育若干商务平台,推动外贸方式多元化。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开拓服务产品出口,扶持一批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打造一批服务贸易品牌。继续提高一般贸易出口比重,优化外贸出口结构。

继续推出口多元化战略。巩固欧美、日本、香港等传统市场,充分利用原产地优惠政策,深度拓展东盟、非洲、南美、俄罗斯、印度和中东等新兴市场,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和绿色低碳产品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和服务外包业务。引导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加工贸易,优化外贸经营结构。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贸易救济措施及相关机制,建立公平贸易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公共检测平台,增强应对非关税贸易壁垒能力。

第六章 提高城市发展水平

以提高城市化质量为重点,统筹区域发展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定位,进一步完善城市格局、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性格,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城市发展格局,建设宜居城市。

第一节 突出城市中心建设

以优化总体布局、突出区域特色为导向,按照 “强心、宜居、内畅、外联”的思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梯度发展,构建“一中心多支点”的组团式城市格局。

强化城市中心建设。以主城区为中心,建设中央商务区、中央商贸区、中央生态休闲区三大“标志性片区”,增强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以总部研发、金融、商务、信息及中介服务等高端服务业,努力将主城区打造成产业升级引领区、城市形象展示区、高级人才集聚区、成熟社区示范区和珠三角现代休闲示范区,提升东莞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带动辐射功能。

把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作为东莞城市发展的高地及促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先锋和龙头,努力打造成为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区域商贸物流中心。以虎门、常平和塘厦为城市副中心,促进片区综合服务职能集聚。加快中心镇发展,增强集聚辐射功能。把28个镇建设成为具有“小市富县”配套水平的城市支点。

优化城镇空间结构。构建“中心—功能区—廊道”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格局,积极推动人口和产业要素的合理有序流动。引入“精明增长”理念,寻求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下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推行城市综合客运交通体系引导(TOD)开发模式,依托大流量轨道交通站点和通道,紧凑布局居住、办公、商业、公共空间等功能,打造多功能复合的“城市综合体”。

第二节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加强城乡规划引导。坚持规划先行,适时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城市分区规划,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体系,加强城市重要节点、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制定专项规划,加快统筹优化城乡生产、居住、生态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空间载体。加强镇际建设规划的统筹合作,推行基础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和生态协同保护。

加强城市管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树立以市民需求为导向的城市管理理念,加强城市软环境建设。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数字城管”水平。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强精细化治理,切实改善居住环境。

加强空间资源整合。实施城镇中心区“退二进三”工程,积极稳妥推进“三旧”改造。加快服务业发展,推进制造业生产环节向城镇核心区外围转移。以现代都市型产业为主,对旧工业区进行分类改造成功能置换区、工贸混合区和升级改造区。镇中心区及有条件的村在“两旧”改造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商业项目和创意项目。整合优化镇街工业集聚区,完善区内基础设施以及功能配套,提高管理水平和承接产业能力。通过对“三旧”的二次开发和改造提升,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

优化土地利用方式。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实行对各种开发建设行为的分区管制。严格规范和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增强市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能力。加大耕地整理,易地开发补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筹用地指标。推进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整合,通过资源整合和腾挪拓展,盘活存量土地。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维护城乡自然和人文环境特色,推进绿色空间建设,构建生态宜居城市格局。以珠三角绿道网为主体框架,构建区域、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体系。严格实施东莞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引导城乡空间紧凑、高效布局,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格局。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修复自然生态环境,维护和恢复纳入保护地的水岸及湿地,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卫生村、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建设。

第三节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落实主体功能区划。贯彻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在珠三角主体功能区的总体框架下,根据各区域、各镇街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比较优势,按功能对接、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发展格局。

——主城区(莞城、南城、东城和万江) 以及厚街—虎门—长安为优化提升区。重点优化城市功能、优化人口结构,优化生态环境,提升产业层次,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建设成为全市经济转型和城市升级的龙头。

——松山湖—生态园—长安新区及大岭山—大朗组团、麻涌—洪梅—中堂组团、石龙—石碣—石排组团、常平—桥头—樟木头组团、塘厦—清溪组团为重点拓展区。重点加快经济发展,促进产业集聚,优化人口结构,完善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近代史迹与历史人文景观区、集中成片的农田以及市域生态廊道、生态绿核为禁止开发区。实行强制性保护,成为维护生态安全、保护自然资源与文化遗产、保全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核心区域。

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对不同功能区,实施不同的政策以及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建立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

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继续扶持欠发达镇村,推进均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完善财政“超收奖励”激励机制,探索分税到村政策,提高欠发达镇的奖励分成。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补助行政及公共管理开支,提高教育办学补助标准,减免欠发达村对农保费的征缴。对欠发达村实行用地指标和项目安排倾斜。加强专项扶贫工作,延长欠发达镇村扶贫贴息贷款期限,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资金使用范围,帮助解决资金困难,增强经济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实施结对帮扶制度。欠发达镇、村的经济增长速度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欠发达村基本达到脱贫标准。

建立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现各级财政支农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机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开展香蕉、蔬菜等主要农作物和渔业、森林保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扶持政策。继续对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绿线规划实行生态补偿。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治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完善城乡邮政服务网络。健全扶贫助学和农村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

第四节 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布、适度超前、安全可靠的原则,突出抓好城际轨道、高速公路、港口、电力、水利、信息网络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全面对接,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

优化交通网络结构。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以轨道交通和高速路网建设为主体,构建网络完善、布局合理、运行高效、安全环保、与周边城市紧密相连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整合以广深港通道为重点的综合运输通道,完善“一环六纵六横三连”高快速路网,理顺及强化市域重点发展区之间的通道建设和枢纽布局,统筹区域干线路网规划建设,疏通市际联网路,提升镇街联网公路,改造村际道路。打造周边城市“一小时通勤圈”,实现市内“半小时生活圈”。强化与广州、深圳对外交通及港口集疏运系统。推进轨道交通、公路交通与机场集疏通道的无缝对接。

——加快轨道交通建设。积极配合全省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内聚外联”的轨道交通网络。重点加快推进市域轨道交通R2线东莞火车站至虎门站段以及穗莞深、莞惠、佛莞城际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初步形成到广佛深惠的快速通道。结合铁路、轨道和公路交通建设,积极做好东莞东站、东莞虎门站、望洪站、东莞火车站等综合枢纽站的规划建设,打造成为我市对外门户交通枢纽,提高地区辐射与带动能力。力争启动R1线、R3线和R2线南延段建设。

——加强沿海港口建设。加快虎门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优化港口布局,促进港口资源整合和港口结构调整,完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加强与珠三角周边港口合作交流,探索珠三角港航一体化,使虎门港在航线开辟、功能划分、产业对接等方面实现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与周边港口形成优势互补。推动内河航道升级改造和网络化建设,按航道规划等级建设太平水道、倒运海水道和中堂水道等重要河口航道,提高通航能力。

——优先发展公交。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建立以轨道交通为主骨架的公共交通出行模式。完善区域公交网络,注重TOD 模式的同时,建立公交走廊上的大容量客运模式。推进城际班线与城市公交一体化。加强交通网络对交通节点的服务,提高重大交通节点的集疏运能力。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编制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系统的专项规划,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与公共交通系统的接驳。适应轨道交通发展,构建新型客运综合服务网络,实现客流“零距离换乘”。

——加强交通信息化建设。加快不停车交费系统(ETC)、智能交通系统(IT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在交通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提高运输服务能力和运输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与珠江三角洲公共交通“一卡通”。

加强能源保障。以电力建设为中心,加快骨干电网和配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推进智能电网建设。

——加快推进电源项目建设。发展超超临界洁净煤电,推动一批“上大压小”、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热电联产项目等环保清洁电源项目上马建设。

——推广利用太阳能和空气(地)热能热水器、沼气、垃圾焚烧发电等技术,重点推进太阳能与建筑节能一体化等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提高能源结构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

——做好电网规划与电源规划的衔接,合理布置和预控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走向。“十二五”期间,计划新建设500千伏变电站1座(东纵变电站),变电容量300万千伏安,新建500千伏线路250千米。计划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1座,改造2座,变电容量702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线路578千米。

——大力推进天然气利用工程。重点推进天然气管网、门站、调压站、汽车加气站和东莞九丰能源基地LNG仓储项目建设,初步建成管道燃气“一张网”,顺利接收西气东输二线新气源,形成高效、可靠的天然气供气网络,保障燃气供应,优化能源结构。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新型信息通信服务网络,优化网络结构,推进综合基础信息平台发展,普及互联网应用,建设东莞特色的“智慧城市”。至2015年,无线城市信息门户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成为全国信息化先进城市和全国电子政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示范区。

——实施“光网城市” 、“数字东莞”、“无线城市”工程,推进信息网络体系的构建。统筹信息网络规划和管理,建设与社会个性化需求相适应的网络基础设施。大力推进3G移动通信、数字高清电视和通信管网建设,推进无线宽带城市建设和镇、村(街)宽带网络建设,逐步推进东莞“U网络社会”建设。实行光纤到户,实现百兆接入到家庭,千兆接入到政企。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大力推进智慧科技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大力发展信息装备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以下一代互联网和物联网为重点,加强“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强软件研发创新,推进基础通信网、应用网和射频感应网的整合,促进智能产业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实施城市信息资源共享、智能生活建设、数字城市管理工程,推进智慧科技在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和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发挥智慧产业对经济转型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提高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水平。积极建设电子政务,提高政府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水平。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数字东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进卫生、就业、社保、档案管理等社会事业信息化,完善人口、金融、税收、统计等重要系统。加强网络规划管理,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完善水利防灾减灾及供水工程。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源保护和水环境整治工作,构建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和供水系统。

——提高城乡水利防灾减灾能力。高标准构建城乡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以沿江沿海防洪御潮工程、东江干堤防洪工程为核心,以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东江、东引运河、寒溪水、石马河及沿海地区防洪减灾体系。推进江海堤围达标加固工程,加快强排设施及水闸达标加固工程建设,全面完善水库达标加固建设。利用现有滩地及规划建设湿地,增加对洪水的调蓄能力。继续加快三防指挥系统和应急系统的建设,完善防汛预案预警预报,提高全市的防灾减灾保安全能力。

——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全面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强化水质监测,构建城市供水安全网络。突出抓好东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东江水质和供水能力,保证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加快建设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工程,加强水资源调蓄和配置,提升水源保障能力。优化城市水系网络布局,整合改造镇级、村级水厂,加快推进供水“一张网”建设。实施供水管网优化改造工程,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供水水源战略储备体系,提高应急供水能力。加强与惠州市合作,加快开展观洞水库扩建工作。

——实施水生态建设战略,加大水岸环境建设投入,形成水利、生态、休闲、旅游、景观等多功能、多元化为一体的开放式城市滨水空间,优化城乡的人居和创业环境。

第七章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争创国家生态城市。

第一节 加强生态建设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完善生态功能分区控管,严格控制1103平方公里生态控制线。建设高效生态公益林体系,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区,生态敏感区。重点抓好水源涵养林、森林公园、绿道网、自然保护区、农田林网、生物防火林带、封山育林等工程建设。严格控制林地转非,促进森林资源稳定增长。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7.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17平方米以上。

营造城市绿色生态体系。建设城市景观林、公共绿地和农田防护林带,营造城市绿色开敞空间。加快森林公园建设,实施林相改造工程,完善大岭山、大屏嶂、同沙、黄旗山、水濂山、银瓶山等6个森林公园配套设施,启动南门山、山水天地、黄牛埔等镇村森林公园建设,扶持推动镇村建设森林公园。加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重点实施银瓶山、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示范项目。加快推进珠三角城际绿道网、市域绿道网和社区绿道网等三级绿道网络系统建设。

创建绿色生态文明。开展绿色生态创建活动和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增强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适度发展种植珍贵树种。实施林业碳汇造林技术及示范推广工程,建立森林健康监测体系,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建设河流人工湿地工程、联网水库生态修复工程,保护与修复水生态,美化城市水景观。修复红树林、沿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物多样性,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探索建立流域、区域统筹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立环境与发展咨询制度,探索实行重大决策、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节 发展绿色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广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

构建循环型发展新模式。加快循环型经济示范工程推广,鼓励企业循环型生产,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产业和环保型产业,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积极开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

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路灯节电改造工程、火电脱硝工程、上大压小发电工程、区域热电冷联供和清洁发电工程、油气基础设施及LNG接收站、太阳能利用工程、垃圾发电、余热利用发电工程建设。综合利用土地、环保、价格、信贷等杠杆,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产能。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可再生产品和节能环保汽车,从源头上落实节能减排。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政府绿色采购。以绿色办公为切入点,启动绿色政府建设。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探索土地利用的新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收益调节机制,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建设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区。加快土地整理复垦,科学有序推进围海造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全成本”的城市供水水价模式,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建设生产生活节水示范工程和再生水利用示范项目,推广雨洪和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多渠道开发利用水源。

促进资源再生利用。抓好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技术应用工程建设,重点开发生产污水处理以及循环使用和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成套设备、环保新材料,积极扶持废弃物处理装置和资源化技术设备的生产。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旧家电和电子废物回收处理设施。

第三节 推动低碳发展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出台鼓励政策,培育发展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加快开发利用以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为主的低碳能源,以及节能、长效、环保和可回收的低碳原材料和新材料。

建立低碳技术体系和低碳产业结构。以低碳能源体系为基础发展低碳制造业,重点发展利用新能源的成套设备、能源资源回收及各种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工具以及新一代家电制造业。发展低碳服务业。把低碳技术纳入重点研发领域,实施鼓励扶持低碳产业发展的政策,积极争取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低碳项目开展技术合作。

鼓励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培育绿色消费观念,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刺激低碳产品的使用推广,大力倡导节约资源的生产方式,引导公众自觉选择节约环保、低碳排放的消费模式。

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政策和科技支持体系。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立循环经济产品标示制度,实施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充分运用价格政策,引导资源流向低碳产业。

第四节 加强环境保护

加强水环境治理。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完成石马河、茅洲河流域的次支管网建设。实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重点推进电镀、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河涌净化整治、底泥重金属污染整治和水流畅通工程,全面推进东莞运河、石马河、寒溪水和镇街(园区)主要内河涌的综合治理。加强流域内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到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85%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8%。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加强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测,全面启动火电厂脱硝工程,全面推进工业锅炉脱硫、除尘和降氮脱硝工作。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和车用成品油标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实施生产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防治工业粉尘、烟尘污染、油气污染。全面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

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水平。制定和实施固体废物减量计划,大力发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建立以焚烧发电为主、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扩建、新建一批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完善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扶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大型企业作为试点工程,有效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附加值和无害化水平。合理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完善城乡一体化污泥处理体系。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危险废物及核辐射源100%得到安全处置。

综合治理其他环境问题。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营造安静宜居环境。合理科学设置土壤污染监测网点,加强治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土壤污染,积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防治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强化环境分区调控与管理,划定环境主题功能分区,完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海陆统筹,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行市场化的污染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在线监控等环境管理制度。统筹环境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处理能力。

第八章 建设和谐幸福城市

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切实推动就业富民、卫生健民、社保惠民、服务便民、公安护民,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使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全面构建和谐幸福社会。

第一节 积极扩大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服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率达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健全城乡统一就业制度,加强就业信息化管理,实现就业服务普惠化。实施创业东莞工程,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鼓励城乡居民自主创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全力解决高校毕业生、社会青年、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农民工群体的就业问题。建立就业景气指标体系和社会调查失业率制度,加强就业、失业情况动态监测,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和储备计划,重点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和转岗技能、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失业人员再就业、创业等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争创全省人力资源培训配置先行市。建立健全以激励为基础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失业人员定向培训及青年就业培训,提升劳动者能力素质。

促进农民就业。把农民就业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产业,增加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就业岗位。深入推广“村民车间”就业安置形式,促进农村居民就业创业。重点帮扶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解决好被征地和拆迁村民的就业问题。落实劳动力转移政策,加强劳务合作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扶持新莞人就业创业。加强新莞人信息服务和就业服务,推进“新莞人培训”工程,完善新莞人培训补贴政策和机制,开发新的培训工种,引导培训机构对新莞人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和校企合作模式培训,提高新莞人职业技能,打造全国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区。支持新莞人自主创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企业协会作用,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改善劳动条件,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和谐工业园区创建与评价标准,将园区创建扩展到行业创建,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和各类应急援助机制,努力构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多渠道开放式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完善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欠薪保障制度,加强劳动执法,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节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加快提高农民收入。落实财政支农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收入。优化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加大惠农补贴力度,扩大对口扶贫开发范围,稳步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推进农村资产要素市场化,发展农村投资理财服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稳步提高职工收入。建立健全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在内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收入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着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管,积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着力缩小城乡、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差距。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低收入群体实际收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督检查制度,合理调节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养老保险筹资水平,整体提升农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水平。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继续调整医疗保险待遇结构,实施新的药品目录,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加快工伤预防的标准化建设,提高职工健康安全水平。加强城乡社会保险制度间的衔接,实现区域间社会保险关系顺畅接转。建立多渠道、严监管的社保基金筹集管理机制,提高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整合社会救助资源,以弱势群体为重点关注对象,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各种临时救助为补充的覆盖面广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创新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引入社会力量推动社会救助,促进社会救助适度延伸至新莞人。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养老福利机构建设社会化,建立养老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城乡一体、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福利事业开放水平,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社会福利事业,拓展社会志愿服务,扶持镇街设立慈善分会和慈善超市,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提高老龄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福利服务保障水平,重点支持市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等建设。

加强住房保障。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责任,完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批、公示、轮候、退出等制度,规范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机制。继续通过租赁补贴、房屋修葺、实物配租等方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适当调整保障标准,切实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安居工程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适度建设农民公寓,落实渔民安居工程,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第四节 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健全医药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建立和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医疗机构现代化建设。探索在条件成熟的片区选择镇街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升格为市属医院,重点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和肿瘤医院、精神病院、妇儿医院、传染病院、慢性病防治院等市级医疗中心。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制定人才队伍培训三年计划,加强基层医药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提高除害防病能力。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大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政府投入力度,有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城乡医疗救助为保障底线、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120急救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机构、卫生监督及疾病预防控制分支机构,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和精神疾病,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实施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高居民预期寿命。

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院建设,加快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科、中药房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探索建立和完善融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以及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到2015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第五节 提高人口质量

调控人口总量结构。加强和完善人口计划管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度调控人口总量,201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660万人左右。制定引导人口有序转移政策,落实农民工积分入户政策。提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促进人口总量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人口结构优化与产业结构升级相协调,人口分布与城市空间发展相协调。

提高计生工作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创建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现途径和模式。提高生殖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先天性感染、遗传性因素对出生人口健康的影响,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拓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区域协作,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十二五”期间,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4‰、9‰以内。

促进新莞人融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稳步推进新型社区建设。适度前瞻地推动义务教育、医疗、社保、就业、培训、住房等方面制度和政策,消除制约新莞人市民化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实现新莞人与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工伤、医疗保险制度。推行居住证、积分制及“一证通”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新莞人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制定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依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权利。制定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切实提高农村基层组织、人大代表、政委委员女性比例。制定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学习和参与的权利,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优化儿童成长社会环境,增加和完善儿童活动场所。完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社区家庭服务站和家庭暴力庇护所。严厉查处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及其他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节 保障公共安全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实施分级管理,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设,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增强突发事件保障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及机制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以大岭山、清溪、谢岗和虎门港“三镇一港”等危险化学品专业区域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 “三小”场所、建筑、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15年,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在0.09以内,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54以内,道路交通安全万车死亡率控制在4.2以内。

强化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健全重要物资储备及安全监管预测预警体系,确保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充足、安全供应。全面落实和加强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储备,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测,加快建设粮食基础设施,增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开展粮食产销合作,强化粮食流通监管,确保粮食安全。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抓好食品安全动态信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实现生猪来源采购基地化,实现蔬菜产品100%联机检测监控。“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服务。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设中小尺度气象、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及区域气候生态指标站,提高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加强气候、气候变化和海平面变化影响研究,建设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系统,提高精细化预报、预测和预警水平。强化抗震设防,增强工程防震能力。完善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创建安全气象社区。建设气象天文科普馆、地震应急体验馆。推进镇街避灾中心和村(社区)避灾站点建设,实现市镇村避灾场所全覆盖。完善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管理系统,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治理和防治示范区。建立自然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对突发性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加强国防动员基础能力建设。调整和优化国民经济动员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综合保障体系,完善国防动员预案,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突出潜力调查、动员中心、专业保障队伍、物资储备等工作重点,推进国民经济动员常态化建设。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建立以警用地理信息为基础,集警务信息综合研判、警务实战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安指挥中心平台,完善以110报警台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完成“金盾工程”二期建设。充分发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作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协商渠道,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事件。加强社会舆情收集和分析,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化,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基层信访网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

第七节 建设健康城市

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建设健康城市。围绕国家和广东竞技体育的发展形势,推动竞技体育集约化发展。完善全民健身场地、组织、活动和服务网络体系,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形成特色品牌。重点开展篮球、象棋、高尔夫、登山、羽毛球、游泳、自行车、赛龙舟等体育项目,发展体育旅游休闲业、体育表演业和体育培训业。加快体育活动场所建设,重点推进篮球中心、网球中心、游泳中心等项目,完善“半小时体育生活圈”。实施农民健身工程,加大对农村以及贫困村体育设施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建体育设施。

第九章 提升文化软实力

实施“文化东莞”工程,培育现代城市文明,优先发展教育,提升公民文化素养,努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打造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和岭南文化精品名城,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

第一节 优先发展教育

落实国家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和适度超前发展,建设健全发达、充满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成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珠三角重要人力资源培训配置基地和人才高地。

均衡发展基础教育。全面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到2014年实现市级和镇街财政性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25%以上,力争实现更高水平的免费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统筹推进镇街公办幼儿园建设,构建公益、普惠、优质的学前三年教育体系。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建设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推动高中教育优质集约发展。建设市康复实验学校,办好启智学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健全完善扶困助学长效机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扩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完善积分制入读方式,统筹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全面提升职业教育。适应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趋势,建立覆盖职业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和应用技术型本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撤销不达标中职学校及普通中学附设职业班,新建扩建10所中等职业学校,完成中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快建设东莞职教城,打造区域性中高级技工输出基地及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和示范性重点专业,推进中职教学改革工程,争创广东省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发展壮大高等教育。创新高等教育发展思路,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工程,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提升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建设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化高等教育专业及层次,增强高校培养人才、创新科技、引领文化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力吸引港澳名牌高校和国内外知名高校来莞办学,鼓励发展民办高等院校,支持在莞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

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普及终身教育理念,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教育网络,不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改善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规模和远程教育规模。鼓励发展民办培训机构,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声誉好、办学质量高的培训机构创立教育培训品牌,开展针对职业、生活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二节 发展公共文化服务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市民艺术中心、市博物馆新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播电视中心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现有文化设施的管理运作水平。实施文化设施共享工程,进一步完善镇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和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市、镇、村三级文化设施全覆盖,主城区建成“十分钟文化圈”,镇村建成“十里文化圈”,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创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

加大文化产品服务供给。加大文化产品服务供给。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广播影视数字化等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工程,全面推行镇街文化馆、图书馆“两馆评估定级”项目以及村社区“五个有”文化设施项目,扩大“文化暖流”下乡进厂覆盖面,推进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打造“我们的节日”、东莞读书节、“绚丽大舞台”、“文化周末”、“越唱越红”等系列文化活动品牌,提升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改进文化服务方式。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文化机构的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实行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完善文化活动信息发布机制,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应用数字和网络技术,提供丰富、便捷的网上文化服务。

第三节 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突出发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现代传媒等文化产业项目,培养新兴文化产业,打造全国知名的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提高广电传媒、印刷出版、艺术演出、文化旅游、文化会展、体育休闲、网络资讯等产业发展水平,增强整体竞争力。大力推进创意设计、动漫等产业与制造业的相互融合,鼓励引导制造企业进军文化领域、投资文化产业,带动传统制造产业升级。支持地方主流媒体跨行业、跨地域经营,进一步做大做强。发展壮大网络、手机等新兴传播载体,提升新兴媒体的传播能力。

培育文化龙头企业。建立若干个集技术研发、产业孵化、产品交易、人才培训为一体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打造文化科技创新的孵化器和文化企业快速成长的助推器。在城市改造升级中积极通过“腾笼换鸟”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实现产业升级和市容改观。引进和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着重发展文化与科技相融合的高端新兴文化产业。培育现代传媒龙头企业,支持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广电传媒做大做强,组建东莞网络电视台,积极推进“三网融合”。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和企业(基地)发展。

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积极开发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培育发展文化策划、咨询、代理、鉴定、拍卖等文化中介组织,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化程度。加快文化产业行业协会建设,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引导大众文化消费。

构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办好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与贸易博览会等文化展会,成立版权保护中心、印刷行业公共技术检测中心,搭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平台。促进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加大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鼓励文化企业通过上市和发行债券融资,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

第四节 打造东莞特色文化品牌

继承发扬传统文化。加强历史城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各类特色专题博物馆,丰富地方历史文物和艺术精品收藏,打造东莞特色文化品牌,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可园文化、莞香文化、客侨文化、民俗文化,建设岭南人文特色文化景观。加强党史遗址、历史名人资源、鸦片战争遗址等保护,建设中国近代史主题公园,打造爱国主义主题文化品牌。

繁荣文艺精品创作。成立东莞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实施东莞艺术名人推广计划,探索建立各类艺术名家工作室的服务机制,着力锻造一批文化名家名人,推出文艺精品名作。整合市内外各种资源,支持本土特色文艺创作,做强东莞音乐剧节、岭南美术节、东莞粤剧节等,形成具有东莞标识的艺术品牌。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推动东莞文化“走出去”。加强与深惠港澳地区文化交流合作,实现文化资源共建共享。

加强社科理论研究。实施社科精品工程,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建设好社科研究基地,加强社科研究专业人才、专家顾问团队建设,打造思想交流平台,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科体系,提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

第五节 塑造现代人文精神

弘扬东莞城市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继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岭南传统文化,繁荣、兴盛新时代具有东莞特色的文化精神。弘扬“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彰显“海纳百川、厚德务实” 的东莞精神,增强城市认同感,培育开放兼容的城市文化,充分展示东莞的经济活力和城市魅力。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三创”教育,培育有创业本领、创新意识、创造精神的新东莞人。

培育现代城市文明。加强思想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宣传道德模范人物,教育引导市民践行道德规范,形成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关怀互助、诚信知礼的社会风尚。巩固和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普及和拓展志愿服务,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帮扶奖励机制,推动公益慈善活动。深化关爱新莞人活动,着力满足新莞人文化需求,推进新莞人积极融入东莞。

建设学习型城市。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社区、企业、家庭创建活动,开展读书节、读书月活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培养市民热爱文学艺术、参与文化活动的爱好和志趣,提升文化素质。

第十章 构建开放合作发展新格局

全面接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强与珠三角、港澳台、东盟等地区的合作,推进城市功能对接、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提升对外开放合作层次和水平。

第一节 推进珠江口东岸经济圈建设

强化工作机制对接。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深化与珠三角地区特别是深莞惠的紧密合作,推动深莞惠与广佛肇、珠中江经济圈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合作协调机制,大力推进落实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强化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区域创新、交通运输、环境生态、社会公共事务和咨政研究等领域的区域合作。

强化规划定位对接。加强对三市各类重大规划的衔接协调,共同编制深莞惠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规划。做好三市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谋求产业错位发展,实现产业发展合作共赢。推动深莞惠边界地区开发,探索互利共赢、高端高效的合作模式,规划建设深莞惠城际产业合作示范区。

强化基础设施对接。以建设区域交通网络设施为突破口,推进轨道交通、道路网络、电力、信息、天然气输送网络和成品油管道网络等建设,重点加快建设深莞穗、莞惠城际轨道交通、广深港客运专线等区域快速通道网络和城市公共交通的互通互联。打通市际断头路,加快建设东宝河大桥、龙凤大道、东平东江大桥、沙河大桥等。初步建立与珠三角城市间多卡互通、信息共享、维修救援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

强化生态环保对接。以治理大气和水污染为重点,构建环保联防共治体系。深入推进界河及跨界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统一规划深莞惠三条界河及跨界河流的综合治理工程,逐步扩大界河及跨界河流的治理内容,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同步综合治理。建设跨界河流域水质在线监控系统,确保跨界水质达标交接。深入推进大气复合污染治理,进一步推进工业锅炉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等。合力开展东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共同打造珠江口东岸“绿色生活圈”。

强化社会管理对接。扩大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跨区域尤其是深莞惠的就业、培训、社保、公交、投资、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强化社会治安、食品安全、流动人口、市场诚信等方面管理的协作。促进区域教育资源统一规划和共享,基本实现区域公共文化体育资源、就业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共通,推进区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生活保障制度等对接。

第二节 加强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

积极参与区域合作交流。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大京九市长联席会议等区域合作,推进农业、经贸、旅游、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合作。加大力度共建东莞(韶关)、东莞大岭山(南雄)、东莞凤岗(惠东)三个产业转移园,提高园区经济效益。

加强援建合作。全力做好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市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以改善民生为目的,以产业发展为关键,以人才教育为支撑,以基础设施为先行,坚持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结合,有序推进援建项目建设,增强受援地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做好支援四川映秀镇灾后恢复重建后续工作。全力做好帮扶韶关新丰、乳源县,广西河池市,西藏林芝县,重庆巫山县工作和扶贫“双到”工作。

第三节 推进莞港澳更紧密合作

深化产业合作。抓住CEPA机遇,借鉴港澳先进经验,引进港澳国际航运、金融、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等现代服务业项目,推进从业资格互认,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跨地区现代服务业格局。支持港澳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协助拓展内地市场。积极引进港澳有优势的信息、科技、金融服务外包项目,构建服务外包品牌,联手建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等服务外包基地。加强与港澳在交通、口岸、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对接。迁建虎门港客运口岸,规划建设广深铁路东莞站铁路口岸综合配套工程,实现铁路与轨道交通、口岸通关、城市公交的无缝对接。

共建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推动与港澳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完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防治和水质管理的合作,推进跨界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建设,共同打造环珠江口宜居湾区。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民间等多层次的合作模式和机制。加强教育、医疗服务合作,推进与港澳地区合作办学,鼓励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我市开办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合作,推进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交流合作,建立社会治安、市场诚信等方面的互通协查机制,实现对接融合。

第四节 提升莞台合作水平

加强莞台经贸合作。抓住两岸签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重要历史机遇,发挥台资企业聚集的优势,稳定和发展现有台资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建设和虎门港对台直航发展,主动承接台湾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和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转移。

加强台商融资服务。推动台湾产业服务机构驻莞集中提供诊断辅导服务,加大台资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品牌创建和拓展内销市场的力度。通过设立台商担保公司、鼓励台资企业上市、引进台湾金融机构来莞设立分支机构等渠道,鼓励台资为台商搭建融资等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莞台经贸和科技信息交流网络。

营造安商亲商环境。重视和发挥台商协会作用,积极维护台商合法权益。推动台商子弟学校、台商大厦、台心医院等项目的建设,完善台湾居民在莞社会保障机制,为台商及其家属在莞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建立常态交流机制,加强与台湾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旅游、农业和青少年事务等方面的交流,充实提升莞台经贸合作水平的载体。

第五节 加强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合作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下,积极开展经贸往来,开展民间对话交流,举行经贸洽谈会,扩大文化交流。配合广东在东盟的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资金技术优势企业到东盟国家开展资源开发、产品营销、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种植加工和水产品养殖加工等方面的合作,鼓励优势产业向东盟国家发展。发挥海外华侨华人众多等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在经济、技术、园区管理、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的合作,提高“走出去”的能力。

加大对东盟国家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来莞开展投资合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扩大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规模。积极进口东盟资源能源性产品,扩大我市优质特色产品出口。

第六节 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主动承接新一轮国际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加快引进优质项目,推动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层次高、资金密集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落户,实现利用外资从资金为主向资金、技术并重转变,从制造业为主向制造业与服务业并重转变。

提升利用外资水平。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引进尖端高科技项目,培养企业总部和发展高端服务业。鼓励企业全球配置资源,实现资产的优化组合和投资的多元化,推动优势骨干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积极引导外资企业进入现代物流、会展、服务外包、中介服务、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现代商贸等领域。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把外贸发展的重点从追求出口增长速度和规模转变到提高外贸增长效益和质量上来。鼓励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帮扶现有加工贸易港台龙头企业加快本土并购重组和增资,在东莞设立制造企业总部。注重品牌打造,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收购境外品牌和引入母公司自有品牌,在扩大出口的同时逐步扩大内销市场份额,实现经营形态的根本性转变。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和服务外包业务。推动保税物流园区建设,加强保税物流中心与港口的对接,大力发展跨地区、跨国物流业务。

第十一章 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以行政管理体制为突破口,深化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民主法制,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努力探索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第一节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加强和改善政府管理。遵循精简、统一、效能改革方向,进一步精简机构,理顺政府职责关系,抓好机构调整优化和职能划转,优化政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职能更加清晰、管理更加顺畅、运行更加高效的组织架构,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市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落实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推进行政区划调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保持两级行政管理架构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数量减少、职能转变”的方向,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构建城市型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更为合理的城市发展格局,促进城市升级。

推进简政强镇。进一步扩大镇(街)政府管理权限,全面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赋予镇街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扩大基层行政权力为主要手段,加快整合统一镇机构设置,创新管理模式,将部分市直部门派出机构和部分事业单位下放给镇管理,增强镇街经济社会管理自主权。完善财权配套改革,规范界定市镇两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决策权,理顺市直部门派出机构与镇街政府的权责关系,实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推进按常住人口配备行政编制的改革,减轻市镇两级政府社会管理压力。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抓好类别划分,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将现在事业单位划分成行政类、公益类、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完善管理机制,开展制度创新,拓宽事业单位投入渠道,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探索现代事业单位运行模式。规范机构设置,推进事业单位的优化调整,完成事业单位“三定”工作。

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巩固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审批方式创新力度,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平台,筹建行政办事大厅,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网上办事”和“一站式”服务。建成政务专网平台,推广应用网上政务办公系统。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创新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建立管办分离的社会救助机制,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第二节 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事权财权统一原则,推行费随事转制度,进一步理顺市镇村财政关系。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健全转移支付办法,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治安、环卫、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改革财政资金分配办法,完善镇街、村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欠发达镇村借贷款贴息政策,完善“超收奖励”和生态补偿财政激励机制,实施村公共管理费用财政补助政策。深入推进政策性农(居)民住房保险。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晰界定出资人、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形成相互制衡、科学合理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鼓励企业资本重组整合,支持优质企业上市。通过吸收投资实体、债权转股权、贷改投、管理员工持股等方式举措,大力推进市属企业产权多元化。紧扣“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建立完善市属资产监管体系,提高市属资产监督管理水平。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着力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规范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实行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制定落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意见,扩大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扶持。建设新型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试验区,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投融资领域,组建和发展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产业信托基金、村镇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各种新型金融组织。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改革。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理顺集体经济组织与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逐步实现“政经分离”。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以股份制形式跨区域进行土地和项目开发,建立“镇街主导开发,镇、村、组三级分利”的发展模式,推动集体经济的升级转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集体分配制度和财务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审查、土地款管理和经济合同管理等制度。加强民主理财,实现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资本、技术、土地、人力资源等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改革土地供给制度,完善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开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农业土地经营权流转,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与备案制度。深化股份制改革,探索股权有序流转办法,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向市场化经营迈进。加快资源性产品及要素价格改革,完善公共产品价格政策,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大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积极履行对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的监管职责。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优化现代金融生态布局,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着力打造本土金融品牌,拓宽民间金融渠道。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类保险机构,扩大保险覆盖面。推动与港澳台的区域金融合作,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及跨境贸易融资、外汇专项改革、产业投资基金等试点。

第三节 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加强社会管理的体制和能力建设,着力构建政府、社会、公民共同参与,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机制和体制。加快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形成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把流动人口纳入社会综合管理范围,积极推动人口管理理念和机制创新。加强在莞境外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实现提供主体明确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逐步建立起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构建专业管理相对集中,综合管理、执法重心下移的城市管理体制。开展数字城管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深化公用事业改革,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规范高效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市政设施领域,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制度,推行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规范政府监管和财政补贴机制,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和收费制度改革。

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推进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着力构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和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健全社区民主自治体制机制,促进村级传统管理体制向现代城市管理体制转变。建立社区服务项目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采取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委托社会组织提供和政府购买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形成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简化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办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工作制度,形成覆盖广泛、设置科学的社工服务网络。落实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支持小区成立业委会,理顺业委会与居委会关系,发挥业主自治作用,构建和谐小区。

强化公共安全管理。抓住治安源头和关键环节,建设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时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安机关巡警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巡防机制。进一步整合全市治安员队伍,提升群防群治组织规范化水平。改革和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完善企业人才户口准入政策。加强出租屋管理,实施居住证和“一证通”制度,切实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工作水平。

第四节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着力构建法治政府。坚持依法治市,强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高镇街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公务员法制观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从制度上完善自由裁量权的准确公平使用。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建立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办事公开,强化行政监督问责和对行政失责行为的追究,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行政和经济法制建设,积极申请“较大的市”,争取获得地方立法权,探索从制度上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咨询论证程序的有效途径。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法治惠民,注重社会各群体的法律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民主、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保证司法公正。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支持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继续开展普法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健全民主政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参政、议政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的规则与程序。健全和发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群众民主自治机制,实现政府行政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等各项制度。加强村(居)委会自身建设,增强自治功能。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公开化和民主化,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和施政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引导群众通过互联网等渠道理性表达诉求。

第十二章 实施保障

本纲要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行动纲领。为充分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必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机制,强化组织协调、政策导向、项目安排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实现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 强化组织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办法,协调解决规划实施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大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精神,组织好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完善政策保障。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规划实施的财政、金融、税收、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保等相关配套政策,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对“十二五”规划的公益性项目、基础设施、社会民生事业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优先投入,优先考虑和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环境容量。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强化指标约束。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镇街、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分解落实到市有关部门和各镇衔,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市有关部门和镇衔要将约束性指标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二节 加强项目支撑

科学谋划重大项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坚持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确立中长期规划对重大项目布局的指导作用。加强前期工作,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库,将规划的重大项目具体落实到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实施,形成竣工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机制。实现基础设施项目适度超前,产业发展项目确保重点,公共服务项目优化布局。规划建设重大项目106项,总投资3273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2230亿元(具体见附表)。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把重大项目列入政府重要议程,强化层级互动,集中力量保障重大项目依法依规推进建设。积极推进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格建设程序。落实项目建设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期,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优化建设环境,落实征地拆迁责任主体,实施考评和奖惩激励制度,加强与财政性资金、信贷资金的衔接和引导工作,排除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各种障碍。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审核监督,规范建设资金的使用。

第三节 建立工作机制

加强衔接协调。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做好专项规划,镇街发展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协调,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落实目标责任。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落实目标和任务,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年度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落实工作任务。要将规划主要指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指标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引导各级政府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加强监测监督。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对各级各部门实施“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规划实施期间,如遇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重要原因使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由市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第四节 营造良好环境

本纲要经批准后,要向社会公布,并加强规划实施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使公众深入了解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蓝图,给市场主体以合理预期和正确导向,在全社会形成了解规划、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在规划实施的各个环节,要采取多种形式,开辟畅通渠道,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的相关信息,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推进规划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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