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21〕22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东莞市生利食品
有限公司经营牛羊定点屠宰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省政府《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以及《东莞市牛羊定点屠宰场所设置方案》(东府办〔2015〕83号)的相关规定,经现场审查验收,东莞市生利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春芳,厂址:东莞市中堂镇三涌村南潢路(三涌段)42号,定点屠宰代码:A13110135〕的牛羊屠宰场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现批准其为我市牛羊定点屠宰场,准予颁发牛羊定点屠宰证书和牛羊定点屠宰标志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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