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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已废止)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2-25 17:52:37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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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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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市政府制定了《2021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抓好谋篇布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市委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执行落实省“1+1+9”工作部署和市“1+1+6”工作思路,着力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深入推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围绕这个总体要求,《政府工作报告》对全年工作作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全市发展的路线图已绘就、任务书已清晰、时间表已明确。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2021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进度,积极行动起来,理清工作思路,谋篇布局起好步,进一步强化统筹谋划和上下协同,切实将工作任务项目化、事件化、清单化、责任化,加快转化为一项项硬指标、硬任务,奋力落实成一个个大项目、大工程,以点带面推动“十四五”开好局,奋力谱写东莞改革发展新篇章。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

  《2021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已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对所承担的目标任务负总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要对号入座,强化责任意识,会同协助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协助单位应积极配合,不能简单应付、推诿扯皮;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所牵头负责的目标任务,坚持“清单制+责任制”,分工落实到责任科室、责任镇街及具体经办人员,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以一张蓝图绘到底、一鼓作气抓到底的工作态度,紧扣时间节点、拧紧责任链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有力有效有序推进。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实效

  一是完善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机制。以改革的思维推进落实,建立问题导向的工作协调机制,对于跨镇街(园区)跨部门的难点问题,由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若需介入协调的,牵头单位须当即提出具体方案并报请市政府提级协调,确保工作不间断。二是建立节点倒逼机制。责任单位要制订阶段性目标和时间安排,倒排工期,动态跟踪,以节点落实来倒逼工作。三是建立问题分析报告制度。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工作推进的难点问题,不定期报告落实情况,同时市府办要做好问题搜集、跟踪工作,及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四、强化督查督办,严肃考核问责

  各级各部门要将督查贯穿工作落实的每个环节,制定出详细督查工作计划,要经常性开展工作检查,盯着督、反复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管理,加快进度。市府办要统筹指导全市督查工作,围绕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同时,加大情况通报力度,严格落实“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公开通报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强化工作考核,根据市委、市政府对镇街、市直单位的考核方案,将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各镇街(园区)和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十件民生实事等重要工作的落实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对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将严肃予以问责。


  附件:2021年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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