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09〕33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东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09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关键一年。我们要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保增长、促转型、抓管理、重民生”的工作要求,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今年的首要任务,把促进结构调整升级作为根本出路,把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作为重要保障,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做好八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积极扩大投资规模。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民生、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现代产业体系等建设的投入,充分发挥市镇两级财政的积极性,带动银行贷款和社会投资,更多地吸引民间资本投向我市鼓励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领域,积极争取中央新增投资计划,有效扩大投资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完善市镇领导挂钩督导重大项目制度,强化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加快建设和启动一批在建和拟建重点工程,抓紧规划、论证一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加快立项报批进度,争取提前实施。加强对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和中央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推进、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工程安全合格,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骨干路网建设,完成环莞快速路首期、常虎高速新联支线、惠常高速东莞段等工程,加快推进广深沿江高速、环莞路二期工程、常虎高速虎门港支线二期等建设,启动一批市域公路的建设和改造。加快镇际联网路建设,争取完成一期32项,启动二期工程。加快村际联网路建设。积极推进轨道交通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动工东莞轻轨新客运站至新城中心站的首期工程以及石龙火车站的迁建工程。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建成、投产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16项,新增主变容量344万千伏安。加快LNG气站规划建设,扩大镇街LNG管网覆盖面,完成管网建设160公里。加快全市供水管网改造,完成第六水厂优质水工程,推进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前两批共365项工程,全面启动第三批70项。全力推进映秀镇恢复重建工作。全年初步安排援建资金2.09亿元以上。加大规划衔接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争取将映秀建成“全国灾后恢复重建样板”。鼓励市内企业到灾区投资、设厂、兴建商贸流通设施,加强经贸合作。继续积极帮助解决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努力扩大居民消费。探索建立职工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挂钩的收入分配机制,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完善就业援助、职工工资支付保障、社会保障和对低收入阶层补贴的制度,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大力发展旅游、教育培训、休闲娱乐、体育等服务性消费,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拓展消费空间。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组织供应,强化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公共事件、国际市场引发的价格波动,防止物价出现大的反弹。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增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强化对中小企业的帮扶,促进外向型经济稳定发展
强化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准确把握国家政策调整方向,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监控,及时采取帮扶措施,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增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和扎根东莞发展的信心。落实国家、省已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完善中小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基金以及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简化审批流程,重点帮扶科技型、成长型的优质中小企业。继续落实市、镇、村主要领导服务企业制度,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继续研究减免一批收费项目,与企业共渡难关。支持和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强化市财政资金的配套。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研究解决历史遗留的土地、房产问题,有效盘活沉淀资产,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设立研发机构、加快技术改造、培育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市场、推动低端加工环节有序转移、设立企业总部等活动,鼓励和引导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外向型经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探索建立外资企业产品直销中心,优化内销监管环境,推动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三资”企业,抓好100家外资企业内销试点。加快虎门港口岸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推动“两仓合一”保税物流发展,加快推进加工贸易合同电子审批全覆盖,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施多元化出口市场战略,支持和帮助开拓东盟、非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全面落实国家鼓励出口政策,促进我市出口稳定增长。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建立加工贸易企业倒闭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防范。
着力稳定引资规模。出台关于重点项目和关键性项目引进的鼓励政策,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基金中设立专项,对招商引资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以“以商引商”和重点项目登门招商为重点,强化对产业链缺失项目、大型项目和产业服务项目的引进。在巩固对港澳招商的基础上,强化对日、对台、对欧美招商。加强与周边省市的产业合作,抓住当前内资来莞投资活跃的机遇,完善引进内资工作机制,强化对国内大项目、优质项目的引进。
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加快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总结产业结构调整试点经验,落实“1+26”政策文件,从资金、项目、审批等方面强化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导向,推动经济增长从低层次、低附加值制造业驱动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转变。完善“科技东莞”配套政策,放宽资助条件,扩大资助范围,简化申报流程,用好10亿元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创新活动的资助。全面落实技改投资减免税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抵扣等优惠政策。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主动融入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金融、物流、信息服务、商务会展、科技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抓住我市被确定为落实CEPA及先行先试政策措施试点市的机遇,大力引进港澳现代服务业,推动莞港在物流、会展、金融、中介、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合作。抓好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性项目建设,推进会展业资源整合。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平板显示、集成电路、LED光电、通信设备制造等信息产业。抓好信息产业试点,着力建设“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积极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等新兴产业,重点推进光电产业基地和数字家庭创新与应用示范基地建设。以电子信息、通讯设备、电气机械、汽车零配件等为重点,实施装备制造数字化工程,大力发展新型特色专用装备制造业。依托虎门港港口优势,重点推进石化下游产业、高性能特种船舶制造、海洋工程平台产品开发等,加快工业适度重型化步伐。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重点发展蔬菜、优质水果、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业,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市场化经营。力争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20家以上,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25家以上,争取完成10个市级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现代标准农田7万亩,建成市级特色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完善农业补贴机制,开展农产品产销联建。促进海洋与渔业经济稳定发展。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设立各种类型的研发机构,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应用。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加快培育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加强现有科技平台管理,有效发挥其产业技术服务的功能。加快中山大学东莞研究院、信息产业部第五研究所东莞分中心等公共研发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扶持高分子材料、新能源开发等行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提高自主创新基础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企业、行业与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对接。加快发展科技金融,促进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对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强化市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融资功能,加快科技企业上市步伐。继续支持和帮助龙头科技企业参与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积极配合中科院加快散裂中子源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充分利用中科院的优势资源,推动核相关产业的研究和发展。
四、扎实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对镇街工作绩效的考核,推动节能减排任务的落实。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项目在立项、资源供给、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管理,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引进。落实超标准耗能加价以及污染物处理收费等政策,强化价格、收费对节能减排的推动。
加大力度推进节能减排。大力推广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和清洁能源的发展,加大力度扶持一批节能减排重大项目和示范性项目,加快推进水煤浆的应用和LED路灯节电改造工程的实施。支持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突出抓好建筑、交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控和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加快建立绿色信贷等节能投资激励机制,推动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的开展。实行“四纯两小”企业排放达标管理,加强对电镀、漂染、洗水、印花、制革、造纸六大污染行业的整治,加快企业锅炉安装脱硫设施。全面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强化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整治。继续整治运河沿线石马河、东引河、寒溪河的水污染。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基本完成37座污水处理工程,启动次支管网工程,建成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和污泥处理厂,加快建设潲水处理厂和5座生活垃圾处理厂。加快建设环保专业基地,推进重污染企业进园生产,实现统一管理。积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土地监察执法,加大力度清理和盘活闲置土地,稳步推进旧城、旧村、旧工业区(旧厂房)改造,推动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着力加强生态建设。严格执行《东莞市域生态绿线规划》,坚守1103平方公里的城市生态绿线,切实保护好现有林地和湿地。探索建立基本生态补偿机制,提高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厉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征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的行为。继续抓好封山护林、义务植树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林地、绿地建设,加快推进银瓶山森林公园清溪片区一期和谢岗片区二期、大岭山森林公园二期和大屏嶂森林公园二期工程建设。
五、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扶持农村转型发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治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继续对欠发达镇村实施借贷款贴息政策,完善“超收奖励”的财政激励机制,将欠发达镇(四类镇)的奖励分成由30%提高到40%。逐步推行“市镇主导开发,市镇村三级分利”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审查、土地款管理和经济合同管理等制度,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针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加强村一级贷款担保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农村审计监督。继续积极开展结对帮扶。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加大松山湖引资力度,加快集聚一批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支援服务企业,重点推进科技园二期、创意生活城、生态景观带等建设,推动产业规模的形成。加快推进松山湖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项工作,提升园区的综合功能和吸引力。推动虎门港建设全面提速,加快7号、8号泊位以及中海油等码头建设,抓紧完成一期市政工程,全面铺开二期市政工程,加快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全力抓好已建泊位运营,积极推动对台直航。加快推进生态园路网和中心区建设,加快已奠基12项工程进度,启动拟开工的19项工程。加快长安新区规划编制和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加快征地拆迁,尽快启动水利、环保、道路、填海等项目建设。加强对东部工业园发展的统筹,提升园区开发水平。
推进产业集聚和产业转移。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重点建设好五金模具、服装、家具、毛织等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大力推动国家名牌、省名牌和区域国际品牌的创建。加强技术创新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技术研发、质量检测、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加快城区、镇中心区“退二进三”步伐。加大对“双转移”的统筹,重点推进与韶关、惠州共建市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引导低附加值、产业关联度不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简单加工装配的生产制造环节向产业转移园转移。
六、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快农业农村改革。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零散耕地向专业大户、农业企业流转集聚。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加快落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继续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启动村级体制改革试点,设立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分离村级行政管理与经济运营职能,稳步推行分账核算。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扩大基层部门和镇街的管理、审批权限。探索开辟重点项目优先办理快速通道,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整合政府效能投诉平台,强化效能监察。建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投入。完善财政投资项目代建制,稳步扩大实施范围。加大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力度,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对落实科学发展的评价和考核。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制定“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加快“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完善运作规程,加大公益文化活动招商力度,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改企。稳步推进“政社分离”改革,重点抓好莞城、黄江等镇街50个老社区改革试点,并逐步推广。加快推进公共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公共服务市场化水平。继续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快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一卡通”集中缴费智能系统,实现水、电、气、电话、宽带、社保等费用“一卡”缴纳。推进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改革。加快完善社工工作制度。继续稳步推进医药体制改革。
七、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加大力度改善民生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市属“四院一中心”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内投入使用。加快市中医院新院、市卫生学校新校、市中心血站等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年内尽快开工建设。新建、扩建、改建一批镇(街)医院,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硬件设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小病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就医。加大对禽流感、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和职业病的防治力度。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推进国家卫生镇创建。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镇街初中阶段教育的统筹,促进初中阶段教育均衡发展。出台《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逐步提高新莞人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比例。继续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加快实施市第二高级中学等12所高中学校的新建扩建工程。继续抓好示范性高中创建。加快职教城规划建设进度,加快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校分校区和职业技能实训中心,支持重点职校与我省东西北部县市开展联合办学。研究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财政政策,加大力度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继续整治违法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提高教育综合实力。
加快发展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巩固和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果,继续推进图书馆之城、博物馆之城和广场文化之城建设,加快推进图书馆进社区等工作,进一步繁荣基层文化。继续实施文艺精品战略,重点抓好音乐剧《莞香》和大型交响乐《虎门魂》的创作和演出。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良好文化环境。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实施“半小时体育生活圈”工程,完善各项体育设施,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打响篮球城市品牌,加快建设市篮球中心。积极备战第十三届广东省运动会。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减少人口数量,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4‰以内。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推进农保与职保的统筹发展,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住院险从4万元提高到10万元,综合险从8万元提高到15万元。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增加生育保险,实现对参保人医疗保障的最大化。加强对国家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研究,完善养老基金支付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基金支付风险。加强社保基金征收。
全力推进市民就业创业。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功能,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率。落实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服务制度,完善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加强公益性就业服务。完善“创业东莞”配套政策,重点对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转型“摩的”司机、新莞人等进行就业帮扶。加强创业指导,继续落实创业培训及小额贷款等扶持政策,推动户籍劳动力创业。加强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加大对口劳务帮扶力度,全年新增就业岗位6.2万个,资助7.2万人次完成技能培训,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八、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城市管理。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城市交通、公共卫生、供水排水、地下空间等方面的管理,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完善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效率,逐步形成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公交优先发展,加快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增加公交运力,提高公交的通达度和覆盖率,加快无障碍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解决核心城区全面“禁摩”后市民出行问题。加强城市综合执法,继续整治乱摆乱卖等的城市“六乱”。探索实行流动摊贩集中经营等人性化管理,继续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加快完善全市水质监测网络,保证城市供水安全。加强排水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城市防涝能力。继续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工作。
加大力度整治社会治安。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进一步推进警力下沉,加大路面巡逻力度,加强社区警务室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加快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建设,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加强对治安混乱地区和部位的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重拳打击杀人、绑架等恶性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严厉打击老虎机、地下“六合彩”等赌博行为。定期开展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促进治安形势持续好转。
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定期对“三小”场所、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改,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深入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建筑安全等专项整治。完善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和食品卫生索证制度,推进省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抓好粮食储备管理,加强市直属粮库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加快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应急平台一期和市镇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妥善解决倒闭企业的工资发放和员工就业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欠租欠薪行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合理维权,加强司法援助。完善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协调处理力度,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提高基层信访干部化解矛盾纠纷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附件:2009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附件:
2009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计算单位 | 2007年 | 2008年预计 | 2009年计划 | ||
绝对数 | 增长(%) | 绝对数 | 增长(%) | |||
一、生产总值 | 亿元 | 3151.91 | 3702.53 | 14 | 10 | |
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上年100 | 103.1 | 105.5 | 5.5 | 104 | 4以内 |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841.21 | 943.03 | 12.1 | 1094 | 16 |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695.9 | 838.23 | 20.5 | 956 | 14 |
五、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 亿元 | 186.45 | 209.22 | 12.2 | 226 | 8 |
六、进出口总额 | 亿美元 | 1068.7 | 1132.99 | 6.1 | 1133 | 0 |
#出口总额 | 亿美元 | 602.32 | 655.37 | 8.9 | 655 | 0 |
七、实际利用外资 | 亿美元 | 21.17 | 24.47 | 15.6 | 25.7 | 5 |
八、教育 |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 | 人 | 8519 | 10218 | 20.0 | 10460 | 2.4 |
普通高中招生数 | 人 | 21146 | 22313 | 5.5 | 23600 | 5.8 |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 | 人 | 16491 | 17475 | 6.0 | 19500 | 11.6 |
九、人口与居民收入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5.98 | 6.23 | 6.40 | ||
常住人口 | 万人 | 694.72 | 694.98 | 0 | 695 | 0 |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7025 | 30275 | 12.0 | 32084 | 6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11606 | 12328 | 6.2 | 12944 | 5 |
十、就业 | ||||||
城镇新增就业岗位 | 万个 | 14.2 | 11.9 | 6.2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2.02 | 1.64 | 3以内 | ||
十一、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 | ||||||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 | 5.36 | 4.4 |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