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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4-02-08 08:11:4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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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4〕23号


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下称禁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范围: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虎门镇(除沙角电厂群)、长安镇、塘厦镇、东莞松山湖高新科技产业园区、东莞生态产业园区、长安滨海新区全辖区,虎门港产业园区部分区域以及其他镇(街)建成区(含中心区)以上的范围(具体范围附后)。

二、高污染燃料是指:

(一)原(散)煤、粉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等燃料。

(二)硫含量大于0.5%、灰份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硫含量大于30mg/m3、灰份含量大于20mg/m3的人工煤气。

(三)国家认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三、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区域发展规划,对禁燃区范围适时进行调整、公布。

四、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本通告实施前禁燃区内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1蒸吨/小时以下锅炉鼓励改用电锅炉。

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整改监督工作。单位或个人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由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各镇(街、园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范围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0日

附件:

各镇(街、园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范围

  莞城街道:全辖区。

  石龙镇:除红海区,中山西社区红棉路以北外的区域。

  虎门镇:除沙角电厂群外所有区域。

  东城街道:全辖区。

  万江街道:环城路以内区域。

  南城街道:全辖区。

  中堂镇:划定七个片区,分别是西片区(槎滘村)禁燃区域面积约3.3平方公里,南片区(下芦村、马沥村、四乡村)禁燃区域面积约5.25平方公里,中心片区(江南社区)禁燃区域面积约0.43平方公里,中心片区(镇中心)禁燃区域面积约7.37平方公里,中心片区(蕉利村)禁燃区域面积约3.80平方公里,潢新围片区(三涌村、湛翠村、袁家涌村、吴家涌村、鹤田村)禁燃区域面积约5.78平方公里,潢新围片区(潢涌村)禁燃区域面积约3.11平方公里。

  望牛墩镇:东至扶涌村,南至赤滘口河,西至望牛墩新医院,北至北环路。

  麻涌镇:东至倒运河,北至新基村,西至东江,南至沿江高速、香飘四季农业园。

  石碣镇:北至庆丰路—东风北路—西南路—民丰路,东至石龙边界,南至东江干流,西至环城路,以及环城路以内区域。

高埗镇:东:由环城路内至石碣交界处,南:由颐龙路石碣交汇处至颐龙路电信路口,西:由颐龙路电信路口至环城路保安围立交,北:由环城路保安围立交至环城路宝莲立交。

  洪梅镇:河东片区:镇界—赤滘口河西岸—洪梅镇尧均村河涌—疏港大道延长线—洪屋涡水道东岸;河西片区:桥西路—太阳洲西海东岸—镇界—水乡大道—望沙公路—镇界—洪屋涡水道西岸。

  道滘镇:东莞水道—大备湾新风路—万道路—昌平商业路—扶屋水新兴路—新村水道—北海河—九曲大桥—实验路—赤窖口河—北海河大桥—水乡大道—厚德河—南丫大桥—东莞水道。

  厚街镇:北环路—富康路—正埔路—学府路(至南城交界)—厚虎路(与虎门交界)—环湖路—创业路—环莞快速路—家具大道—港口大道—西环路—北环路。

  长安镇:全辖区。

  寮步镇:莞樟路—石大路—寮步与大岭山交界—寮步与东城交界(百业工业园除外)。

  大岭山镇:东至石大路,南至107国道,西至大岭山大道,北至建设路。

  大朗镇:莞樟路(富民北路交接处)—莞樟路(水口路段)—水新路—富民中路—富通路(洋乌路段)—美景路与大学路交接处—富通路(黄草朗路段)—莞深高速(松柏朗与佛子凹路段)—松山湖工业东路—大朗与松山湖镇界(黎贝岭段)—富民北路(莞樟路交接处)。

  黄江镇:社贝明珠一路—社贝路—社贝明珠三路—泓富路—黄江镇与樟木头镇交界线—拥军一路—黄江大道—东环路—环城路—东江路—黄江河(与大朗镇交界段)—黄江镇与常平镇(大窝)交界线—胜前岗一街—江北路—黄江镇和常平镇交界路—板湖北五街。

  樟木头镇:东至勒竹排水库,南至樟深路S255(神仔前山与大岭顶交界),西至莞樟西路S357(与黄江交界处),北至莞樟东路S357杏花村(与谢岗交界处)。

凤岗镇:龙平公路(东)—东深二路—同富路—凤深大道—金凤凰大道—玉泉路—东深二路—凤清路—外环路—碧湖大道—联兴路—龙平公路—凤深大道—围兴路—龙凤山庄路—龙平公路(东)。

塘厦镇:全辖区。

谢岗镇:东至环城路东段,西至宝湖路,南至环城路南段,北至广梅汕铁路。

清溪镇:东至九乡村委会辖区,西至与塘厦镇交界,南至与凤岗镇交界,北至清溪国营林场。

常平镇:环常西路—环常北路—口岸大道—公园路—南城路—新城大道—环常南路—环常西路。

桥头镇:莲湖路—省道(S120)—东深路—桥龙路—桥鸿路—桥东大桥—东江大道—莲湖路。

横沥镇:南环路(西段)—田头村第二工业区段—田头村蔗田路—中山东路—南环路(东段)—裕宁北路—裕宁西路—景福路—东环路(东段)—村尾村龙子路—村尾村路段—水边大道(247县道)—东部快线—和田路(北段)—新四村木棉塘至新四村委会路段—骏马东路—北环路(东段)—和田路(南段)—新城南路—骏马西路—山厦(发展)工业区路—康乐路—山厦村路段—长虹路—跨广深铁路至石涌村昌鸿路—西环路—公园路—和平路—南环路(西段)。

东坑镇:1.角社大桥—寒溪河—神山桥—一河两岸路—上下车岗路—农益路—农威路—农横路—农泰路—东兴路—惠福路—塔周路—南国二路—南国一路—东外环路—科技路—塔长路—正葳二路—正葳五路—一河两岸路—东坑大道—谦梅路—生态园大道—迎宾路—亭岗南路—17号路—生态园大道—寒溪河—角社大桥。2.角社大桥—寒溪河—角社一路—角社二路—角社三路—生态园大道—角社四路—东兴路—角社四路—角社三路—角社二路—角社一路—寒溪河—角社大桥。

企石镇:由企石镇东部快速企石出口开始—沿湖滨南、北路—东江大道(东江金海岸体育长廊段)—黄大仙公园—振兴路—到公安分局红绿灯右转进入宝石路—霞朗村人民路—最终接入东部快速企石入口。

石排镇:沿石排大道—石州大道—石崇大道—太和路。

茶山镇:中心区排站—茶山镇与东城区边界沿线—京山第三工业区边界—京环路—莞龙路—石大路—广深铁路沿线—东岳路—广济路—旧增埗桥—寒溪河沿岸—中心区排站。

东莞松山湖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全辖区。

沙田镇、虎门港产业园区:进港北路—广深沿江高速—虎门水道—东江南支流,立沙岛疏港大道以西,以及坭洲岛。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全辖区。

长安滨海新区:全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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