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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0-03-31 02:35:37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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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029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0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年三月三十一日

东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基本目标,突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把稳增长与调结构、促转型更好地结合起来,巩固发展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确保“十一五”规划预期目标的顺利完成。着力做好八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扩大消费需求。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改善弱势群体家庭收入水平,提振居民消费信心,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大力发展电子通讯、商贸流通、餐饮住宿、影视娱乐等服务性消费,增强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文化体育、休闲旅游、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等消费热点。继续落实好汽车、家电、农机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补贴政策,促进耐用消费品进入农村市场。积极举办各类商贸促销活动,大力刺激居民消费,努力提高消费需求在三大需求中的比重。加快完善消费信贷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消费市场秩序,稳定粮油、肉蛋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给及价格,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稳定出口增长。全面落实鼓励外贸出口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抢抓出口订单,促进出口稳步回升。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稳定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支持开拓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平台,加强与东盟经济交流合作。鼓励企业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完善出口300强企业外贸快速通道,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的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外贸出口环境。积极做好应对贸易摩擦各项准备,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保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

  (三)大力开拓国内市场。统筹组织和资助企业参加市内各类大型展会和国内重点展会,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东莞名特优产品展销活动,组建认定莞货工厂直销中心,精心组织形式各异的采购对接活动,落实与沃尔玛、香港贸发局以及阿里巴巴的框架协议,拓宽企业产品销售渠道。加快建设通关口岸及保税物流中心,推广内销“集中申报”模式,积极组织筹备第二届外博会,增强出口型企业拓展内销市场能力。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引导企业加强联合,扩大销售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抢占国内市场。

  二、着力推进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一)深化转型升级扶持政策。继续完善实施“1+26”政策,充分发挥多个10亿元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健全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落实服务企业各项制度,协调解决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加大财政资金对制造业的扶持力度,奖励制造业纳税大户,对制造业企业和村集体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返还。清理和取消对企业的各项不合理收费,将融资担保和贴息政策延期一年,加快补办土地和房屋产权,积极组建外商和台商信用担保公司,推动首家村镇银行开业,努力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局面。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22条措施,突出帮扶省百强民营企业和市50强民营企业,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制造业领域和开展联合重组,推动内源型经济做大做强。

  (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积极引进石化、造船、汽车及零配件、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引进和发展物流会展、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实施金融业发展规划,建设市金融商务区和松山湖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制定实施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文化创意、软件动漫、现代传媒、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积极谋划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支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加大内外资招商力度,加快引进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着力引进培育一批支柱产业的配套缺失项目和优质产业项目。加快建设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和市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园、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生产基地、特色园艺产业带建设,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三)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完善“科技东莞”政策体系,落实专项扶持资金。鼓励企业设立各级各类研发机构,承接参与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引导企业增加技改投入和研发投入,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建设中山大学东莞研究院等公共创新平台,扶持发展鞋业、模具等行业技术平台,配合组建太阳能、智能玩具等行业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推动散裂中子源项目动工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举办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强化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对接。加快建设省科技金融试点市,实施科技企业联合信贷等计划,促进风险投资机构、信用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等加强对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快落实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滚动计划。支持企业争创和宣传推广名牌名标,鼓励参与制定、修订各级各类标准,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推进“无线城市”和“数字城市”建设。

  (四)加快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政策措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快技术改造、开拓国内市场、设立地区总部等,进一步增强植根性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三资或民营企业。积极申报虎门港保税港区,促进建立“两仓功能合一”保税物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大电子审批推广应用力度,落实三方联网工作机制,推动由计划合同审批向实际合同审批转变,探索企业“一次录入、依次申报”的新模式。

  三、继续扩大投资,增强发展后劲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87项,年度投资267亿元。建成常虎高速虎门港支线一期、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推进东莞轨道交通R2线、石龙火车站新站、从莞高速东莞段、LNG二期高压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东莞保税物流中心、东莞现代物流、启盈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制定优质产业项目认定标准,加速产业项目建设投产。加快推进勤上LED节能灯具、天安数码技术研发、宏威科技等高技术项目和东邦平面显示彩色偏光片、创明电池、半导体氮化镓基衬底材料等产业化项目。加强重点项目统筹协调,继续落实领导挂钩督导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减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着力解决项目用地、拆迁、资金等突出问题。加强重大项目尤其是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推动项目尽快建成使用。探索推行市财政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社会代建,促进建设方式多样化。

  (二)加快各类园区建设。加快完善松山湖各项功能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台湾高科技园和IT研发园,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级科技产业园区。加快虎门港以物流为主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立沙岛开发步伐,积极引进精细化工和装备制造等临港产业。推进东莞生态园各项基建工程,完成主要路网设施建设,着力引进生态型龙头企业。推进长安滨海新区规划报批,启动围填海工程和招商工作。积极推进环保专业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规划建设。

  (三)强力推进“三旧”改造。充分发挥“三旧”改造在扩大投资中的积极作用,探索设立专项资金,加快落实“三旧”改造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积极鼓励镇村和民间资金参与改造。加强市镇统筹规划,鼓励成片拆迁改造,加快实施镇村改造试点,启动一批改造项目,力争年内启动3万亩土地的规划改造。

  四、狠抓节能减排任务,建设宜居生态城市

  (一)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做好重点耗能企业监管,鼓励采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扶持发展节能服务专业机构。扶持一批节能减排重大项目和示范性项目,加快推进水煤浆应用、公共交通使用清洁能源和LED路灯节电改造工程的实施,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的引进,继续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和减排奖励制度。推进城镇循环经济试点,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推动污染企业进入环保专业基地,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治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严格执行生态绿线规划,切实保护山林湿地。加快银瓶山、大岭山、大屏嶂森林公园二期、黄旗山公园和市植物园建设,巩固提升生态优势。深入开展城乡环境“五整治”,加快开发城市公共绿地,规划建设生态公园、休闲公园等,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以运河综合整治为龙头的水环境治理,大力整治全市内河涌和水库,加快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推动全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快实施供水“一体化”。继续抓好市区道路市政设施、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全面建成34项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厂,全面铺开次支管网工程建设,推进垃圾处理工程和内涝整治工程。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五、着力推动镇村发展,提高区域合作水平

  (一)落实政策资金扶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安排市财政资金49.4亿元,继续执行财政超收激励分成、公共管理支出补助、结对帮扶等政策措施,扶持镇村加快发展。继续按一定比例分担联网公路、水利工程等基础建设费用,村际联网路补贴政策期限延长一年。继续实施欠发达镇村借贷款贴息政策,适当放宽欠发达镇贷款使用范围,引导欠发达村用好每村300至700万元的扶持借款,不断增强发展后劲,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加快镇村建设。加强土地统筹开发,对成片土地实行规划、建设、招商“三统一”,不断完善“统筹开发、利益共享”的发展模式,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切实提高镇村参与积极性。继续推进镇际、村际联网路建设,加快省道S256南城至虎门段、S358长安至虎门段以及中麻公路、石大公路等道路的改造工程。加快各镇街中心区建设,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着力打造特色标志性片区,建成若干成熟社区。加快城乡电网建设,扩大镇街LNG管网覆盖面。

  (三)深化区域合作发展。落实深莞惠紧密合作框架协议,全面推进近期合作重点事项,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跨界河流联合治理、发展规划编制衔接、社会管理合作等工作,积极融入珠三角一体化发展。落实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配合推进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开发建设,积极引进省内劳动力。深化与香港、澳门、台湾在产业、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发展,推进CEPA试点,不断提升经贸合作水平。加快映秀镇对口援建项目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5月12日前基本完成对口援建工作任务。

  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发展体制机制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后续工作,理顺部门权责关系,合理配置行政事业编制,建立机构编制实名管理制度,优化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做好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推动行政管理重心下移,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大力完善全市统一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加快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抓好下放审批权限的行政执法工作,探索向全市镇街推广。进一步理顺市直部门派出机构与镇街政府的权责关系。试点设立镇街政府法制机构,推进镇街依法行政。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基层体制改革。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推行村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政务服务中心、村居自治、股份公司经营“三分离”。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的权责利,逐步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探索集体经济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共公益支出和股东分红。

  (三)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深化市政管理模式改革,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污水处理费和水价、天然气价等价格改革。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方案,坚持公益化方向,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等实现形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履行省部协议,全面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发展试点,力争在社会工作、志愿队伍建设、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

  七、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加快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新院等大中型医疗机构建设,完善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布局,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六大服务功能,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重点,做好对重大传染病和职业病的防控工作,提高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二)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高中布局调整实施进度,新建扩建16所高中学校。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推进理工学校、技师学院、实训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职教城。推进与香港理工大学联合办学,支持办好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落实扶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政策,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推动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完善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

  (三)加快发展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文艺精品工程,加快推进广电中心、市民艺术中心、工人文化宫等文化设施建设,加强“东八区”原创音乐创意园区和舞蹈基地等文艺创作基地建设,承办好第十五届全国“群星奖”音乐、舞蹈类节目复赛。鼓励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大力扶持文化企业,打造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设东莞篮球中心、网球中心等体育设施,积极承办第十六届亚运会举重赛事,争取在第十三届广东省运动会上取得好成绩。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人口结构。加强妇女儿童和老龄工作,规划建设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和体育训练中心,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新莞人管理服务机制,推行居住证制度。

  八、更加关注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农保基金和职保基金,稳步提高农保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完善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救助制度,成立市社会福利中心,逐步建立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规划建设镇级应急庇护中心和村级应急避灾站点。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发展“慈善超市”,稳步推进低收入困难群体粮油保障。加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切实解决2404户困难家庭住房难问题。

  (二)积极扩大就业。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立实名制劳动力资源库,完善户籍城乡劳动力统一的失业登记管理和服务制度。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和储备计划,统筹推进“创业东莞”工程、“新莞人培训工程”以及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推广以“村民车间”安置农村属地劳动力的就业模式。加强劳务合作,全力解决企业用工问题。

  (三)改善交通出行。实行公交优先发展,增加公交运力投放,优化公交线路,完善核心城区公交、镇内公汽和跨镇公汽三级公交网络,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加快建设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候车亭和公共的士候客站点,规划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大力发展室内外公共停车场,完善交通标志,增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方便群众出行。加强道路客运市场执法,维护运输市场秩序。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四)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预警。全面推进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完善基层信访网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事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三小”场所、建筑、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经济运行调节,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研究提出新的战略任务,描绘好我市未来的发展蓝图。

  附件:2010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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