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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4-09-22 08:41:5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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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4〕115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5日

东莞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4〕1号),现就推进文化事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度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建成全国领先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深刻理解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公共文化服务属于公共服务范畴,是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是要以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为主导,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标准、资源配置、管理运行、供给方式以及绩效评价等作出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既是当前我市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和“公共文化名城”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建设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充分认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实基础

经过十多年不懈努力,我市已初步实现由传统文化事业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转变。特别是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速度、质量、效益取得了长足进步,形成了覆盖全面、国内一流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公共文化活动品牌体系,规模较大、素质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体系,充满活力、精品迭出的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体系,以及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为我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准确把握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客观来看,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政府主导面向全体市民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机构和队伍建设、管理、运行的集成化、体系化、规范化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培育社会组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和举措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与当今人民群众享受文化成果、参与文化活动、从事文化创造、评价文化服务等迫切要求相适应的运行机制还需要不断创新。

(四)认真领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主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是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和发展文化民生的现实要求,也是我市全面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打造全国领先的现代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的紧迫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必须要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引领,以提升效能为目的,全面深化公共文化领域行政方式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投入,支持企业优化面向职工的文化服务,大力培育和扶持有意愿有能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种社会组织。要着力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方式,创新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指导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要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机制,完善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调研、服务评价和意见反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广泛运用数字网络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效率,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及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打造全国领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实际,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更加完善、优质、便利、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提升市民文化素质,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探索,破除制约文化统筹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运用现代前沿科技,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益,助推文化发展,提升文化竞争力。

2.坚持社会参与原则。改革政府文化行政方式,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文化组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各种社会力量通过公平竞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率先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格局。

3.坚持统筹协调原则。对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重大文化品牌活动、市镇村三级管理工作机制以及人财物进行统筹、协调和整合,明确各级政府和单位的职责,消除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现象。

4.坚持效能导向原则。直面当前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基层设施利用率偏低、资金投入方式单一、社会化参与程度不高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破解难题、提升效能。

(三)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化机制,提升服务水平能力,公共文化设施更加完善、内涵更加丰富、机制更为创新、亮点更加突出、影响更为广泛,争当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排头兵,成为全国领先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按常住人口计算,不含室外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800平方米的标准,人均藏书达到1.2册以上,打造全省、全国性的重大文化活动品牌3-5个,打造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镇1-2个,打造全省、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3-5个。

三、提高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效率

(一)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根据我市特殊的行政架构、人口、经济状况,按照“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指标,进一步完善、提升和优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市一级重点完善市民艺术中心建设。镇一级按照国家文化馆、图书馆区县一级的标准新建或改建扩建。村一级参照“五个有”标准,结合群众需求完善建设,提升效能。加强资源整合,实施村(社区)图书阅览室和文化信息共享资源工程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合并建设,统一纳入“五个有”建设标准;鼓励来自不同渠道的资源、项目和服务,结合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特点,以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方式进入,协助增强基层村(社区)的服务能力。此外,要进一步重视公共艺术规划建设,通过雕塑、艺术长廊、城市艺术标识将文化理念、艺术内涵融入城市空间,展现公共空间的人文魅力,形成凸显“时代主题、城市精神、人文风貌”的一道靓丽风景。

(二)打造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公共文化活动品牌

依托传统民俗节日、重大庆典活动、传统文化资源和优势文化项目,打造经贸旅游、民俗节庆、广场文化、全民阅读、群文赛事等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继续创新策划推出“我们的节日”、“百千万进基层活动”、东莞读书节、“文化周末”、“同饮一江水”广东农民工歌唱大赛、“都市彩虹”等文化活动品牌,着重挖掘历史文化、莞香文化、篮球文化、水文化资源,从城市发展战略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高度来打造文化大品牌。

(三)推出充满活力、亮点迭出的群众文艺精品力作

以用好用活扶持资金为抓手,建立群众文艺精品创作制度体系,巩固当前群众文艺创作的良好势头,力争在全省和全国的各类赛事中名列前茅。通过开展作品研讨、经验交流、文艺精品巡演等活动,发挥文艺精品的示范引领作用。抓好文艺名家工作室和文艺创作基地“两个阵地”建设,在吸引全国全省名家和创作资源来莞的同时,带动本地人才培养和创作活动,挖掘本土题材和本土创作,不断提升东莞文化的城市内涵和知名度,更好地推进文化名城建设。

(四)建立需求导向、群众评估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坚持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配置公共文化资源、组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和完善群众文化需求调研、服务评价和意见反馈机制。加强群众文化需求调研,重点掌握数字网络技术条件下群众文化需求的新特点新变化。实行群众参与绩效评估,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市文化行政部门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建立群众意见反馈机制,畅通基层群众参与评价的渠道,尽可能多征求、多参考、多采纳基层群众意见。各级政府文化部门要围绕进一步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涉及的问题,定期召开基层群众座谈会,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一)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的要求,逐步在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组建理事会、监事会,有效吸纳各领域人才代表参与运营及管理,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各负其责,实现由行政管理向法治管理模式的转变。

(二)实施政府购买文化服务

深化市财政文化投入方式改革,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各类公益性文化机构、社会力量和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市级财政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纳入年度经费预算范畴,加强对使用资金的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估。

五、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一)大力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

大力培育和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既是拓宽渠道、丰富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需要,也是扩大开放、消除垄断,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有专业知识、服务技能和管理能力的文化人才、管理人才创办“民办非企业”文化服务机构,鼓励公益文化骨干机构发起组建行业协会,鼓励镇街、村(社区)文化服务队伍组建专业文化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鼓励专业性文化服务机构来莞发展。文化、民政等部门要科学制定鼓励政策,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优化管理服务,扶持各类文化类社会组织从无到有、由弱到强,逐步迈上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之路。

(二)明确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领域

要明确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域和项目。具体内容包括:鼓励社会力量捐建、捐资助建和独资兴建公益性文化设施;鼓励社会力量以冠名资助、合作举办、出资协办、参与承办、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具有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特点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读书社、书画社、文艺俱乐部、群众文艺团队、社区文化服务组织、民间文艺协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参加各级政府举办的重大文化艺术评奖活动;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各类文化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特色传统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习、展示和传承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专业从事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鼓励有自主品牌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技术研发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的搭建和运营等。

(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在全市范围内,由政府举办的博物馆、展览馆、剧院、影院等公益性文化设施,要积极主动地为社会力量、社会资本举办的公益文化活动提供支持,为民办文化艺术团体进行公益性展览展演提供场地支持。城市公共文化广场、社区和乡村公共文化设施要因地制宜地为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市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文化事业单位,要为社会力量兴办的公益性文化实体、民间文化团体、群众文化团队提供专业支持。

(四)支持群众自办文化、自我服务

牢固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帮助群众自创自办、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实行群众自办文化团队备案制,取消群众自办文化团队的各种门槛;对群众文化团队实行星级评定,按年度对已经备案的群众文化团队,根据开展活动的实际情况和服务群众的实际效果,进行星级评定;搭建群众文化展示竞赛平台,分类设计、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成果展示活动和群众文化团队竞赛活动。

六、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一)实施国家公共数字文化工程

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数字图书馆推广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为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公益性上网场所,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形式健康、内容丰富的网络文化活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各方面力量,拓展数字文化服务范围,推动加快数字美术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等建设。着力整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社团、群众文艺创作、民间文化技艺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化资源,创新机制、拓展阵地、丰富内容,不断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水平。

(二)运用数字网络技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

高度重视信息网络技术条件下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方式、渠道、载体、手段的创新,搭建覆盖全市公益性文化单位的“一站式”管理信息平台,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多渠道、可选择、便利化的基本文化服务。支持东莞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继续应用数字网络技术完善“掌上阅读”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全民阅读、即时阅读、健康阅读机制。

(三)探索建设实体数字文化馆

围绕基层群众欣赏、学习、体验舞蹈、歌唱、书法、绘画、摄影等基本文化需求,应用现代数字网络技术,建设实体的公共数字文化馆,提高文化馆场地设施利用效率和基本文化艺术服务效能。试点推进群众参与度较高、互动性较强的数字化舞蹈体验、书法体验、绘画体验、摄影体验等基本服务项目,以体验娱乐的方式提高基本文化艺术服务的便利性、自助性和趣味性,广泛吸引基层群众参与。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的东莞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决策、财务监管、督查评估等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统筹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完善资金使用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政府财政设立配套资金,作为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补助、社会办文化扶持、文化队伍素质提升、群众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地方特色文化扶持、企业文化建设鼓励、公共文化服务课题研究等经费。

(三)健全政策支持机制

在出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管理员、文化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文化惠民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机制,群众文化需求调研、群众参与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文化服务的机制等,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四)建立专家咨询机制

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咨询机制,聘请3-5名咨询专家组成东莞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咨询小组。在专家咨询小组的指导和帮助下,着力加强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本地专业队伍的研究、创新和制度设计能力。

(五)实施绩效评估机制

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市政府依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方法,对负责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级行政主体的投入保障、设施网络、运行管理、社会参与、服务效能等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并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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