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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外经贸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2-02-14 00:38:1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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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1〕116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外经贸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外经贸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东莞市外经贸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东莞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外经贸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的重要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外经贸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我市外经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外经贸发展基本情况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市外经贸系统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屡创佳绩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全市外经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外源型经济转型升级“三大核心工程”,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危中求进,千方百计保市场、保企业、保稳定,全力以赴促调整、促转型、促创新,推动全市外经贸发展呈现质量与速度同步提升、结构与效益日益优化的良好格局,跃上历史性新台阶,成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为“十二五”时期全市外经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总量扩张实现“五个翻番”

1、实际吸收外资翻番。“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实际吸收外资116.9亿美元,比“十五”期间的58.3亿美元增长100.5%。

2、外资工业总产值翻番。“十一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外资工业总产值为22760亿元,比“十五”期间的10080亿元增长125.8%。

3、外资企业税收翻番。“十一五”期间,全市外资企业累计税收总额(不含海关税收)918亿元,比“十五”期间的402亿元增长128.4%。

4、外贸出口总量翻番。“十一五”期间,全市外贸出口总量2979.2亿美元,比“十五”期间的1468.5亿美元增长102.9%。

5、高技术产品出口翻番。“十一五”期间,全市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量1054.0亿美元,比“十五”期间的479.1亿美元增长120.1%。

(二)结构调整实现“五个优化”

1、产业结构优化。“十一五”期间,全市新签第三产业外资项目500宗,投资总额33.52亿美元,占同期利用外资17.61%,比“十五”期间提高10.24个百分点。

2、新签项目质量优化。“十一五”期间,全市新签和增资投资总额超千万美元项目365宗,比“十五”期间多45宗;项目投资总额120.2亿美元,占同期全市利用外资63.14%,比重较“十五”期间提高3.94个百分点。新签和增资世界500强项目44宗,新签服务外包项目30宗,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总部3个,新签装备制造业项目650宗,项目投资总额34.6亿美元,占同期全市利用外资18.2%,比重较“十五”期间提高2.9个百分点。

3、出口市场结构优化。“十一五”期间,我市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继续深化,新兴市场出口总量比“十五”时期增长142.8%,占全市出口15.0%,比“十五”期间提高6.7个百分点。

4、出口贸易方式优化。“十一五”期间,一般贸易出口总量比“十五”时期增长605.5%,占全市出口8.79%,比重比“十五”期间提高6.26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加工贸易31.2个百分点。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市一般贸易出口一枝独秀,2009年一般贸易出口逆势增长17.3%,2010年继续高速发展,同比增长63.1%。

5、出口企业主体优化。随着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入,“十一五”期间我市民营进出口企业总量突飞猛进,全市新批进出口经营权民营企业5599家,占历年总量的97.8%。民营企业出口总量比“十五”时期增长267.3%,占同期全市出口15.8%,比重较“十五”期间提高7.1个百分点。

(三)企业发展实现“五个转型”

1、企业形态转型。建立了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三资企业的“无障碍通道”,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不停产转型的实质性运作。2008年以来,全市共有2065家“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转为法人企业。

2、经营模式转型。一批企业从原来单纯的组装加工,逐步转向研发、设计、核心制造。2008年以来,全市外资企业新增研发中心(机构)239家,新增外资企业地区总部3个,新增拥有自主品牌(母公司或东莞公司品牌)的加工贸易企业521家,新增海内外注册品牌974个。我市出口300强企业基本上实现了“设计+生产”的运作模式。

3、销售市场转型。一批企业从只做海外市场,转为兼顾国内外市场。全市外资企业内销总额从2005年的885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2054亿元,占企业内外销比重从2005年的19.7%提高到2010年的30.9%,提高11.2个百分点。

4、产业链集聚转型。加工贸易产业从过去的简单加工向深加工配套协作不断深化,目前70%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有深加工结转业务。“十一五”期间,全市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总量2164.4亿美元,是“十五”期间的1.8倍。在发展加工制造业的同时,加快引进产业服务业。“十一五”期间,引进服务业项目592宗,投资总额39.11亿美元,占同期利用外资20.55%,比重较“十五”期间提高11.55个百分点。

5、产品结构转型。“十一五”期间,全市机电产品出口总量扩大,比重不断提升。五年来,全市机电产品出口2141.7亿美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16.6%,机电产品出口总额占全市外贸出口总额的71.9%,比“十五”期间提高4.6个百分点。

二、“十二五”时期外经贸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国内外宏观环境将继续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推动了全球经济格局的调整,世界经济的重心和主题将发生改变,全球经济增长和外需增长速度放缓。支撑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显,国内加工贸易政策逐步收紧,转型升级扶持政策逐步增多。东莞外经贸发展的产业基础比较扎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具备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的现实基础和发展动力,但经济社会处于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土地、环境、能源、用工等制约明显加剧。从总体上看,我市外经贸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将迎来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世界经济总体复苏的机遇与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的挑战并存

国际金融危机及其引发的自二战以来最严重的世界性经济衰退,终结了自上世纪80年代、特别是本世纪以来,以全球市场整合和扩大规模经济为特征的世界经济较快增长的态势。但金融危机本身实质上是对全球经济失衡的一次强制性调整,不会改变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趋势,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多边贸易体制建设,重构全球金融体系,仍将是世界各国实现经济发展和繁荣的必然选择,世界经济将会出现在调整中逐渐复苏的趋势。

但是,随着各国经济复苏进程进一步分化,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自顾倾向强化。从中期来看,货币汇率博弈加剧,企业经营风险上升,势必影响国际贸易发展,国际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呈长期化趋势,特别是与国际贸易规则不直接冲突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将会进一步升温,贸易保护手段更趋多样化,表现形式愈加隐蔽。传统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保护手段仍被频繁使用,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花样翻新,从具体产品层面向产业政策、汇率制度等宏观层面延伸的态势更加明显,我市开放型经济“十二五”时期遭受贸易摩擦将呈常态化。

(二)国内市场不断扩大的机遇与外需增长动力不足的挑战并存

全球金融危机弱化了美国市场主导的全球化,中国迅速崛起并且持续增长消费潜力,正在成为一个世界性大市场形成的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国更加强化了“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不断地扩大国内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战略,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效应将继续显现。特别是中国GDP总量在位于世界前列的同时,人均GDP在2010年达到4000美元,消费市场需求进入快速增长阶段。“逐步使我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将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与此同时,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经济失衡严重影响了全球经济复苏的速度,世界范围内制造业产能严重过剩、发达国家失业率居高不下、内需不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将调整以往透支、负债消费的模式,经济发展战略注重回归实体经济,重振制造业,强化出口引擎;发展中国家也将调整过分依赖出口拉动经济发展的模式,全球经济在再平衡调整过程中将会抑制外部需求的扩张。企业面临着外部需求不足、订单减少、出口价格下降的问题。

(三)全球经济发展酝酿突破的机遇与传统优势丧失的挑战并存

历史经验表明,全球每一次大的经济危机都会伴随着科技的新突破,进而推动产业革命,催生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金融危机后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各国走向经济复兴的选择和重点,以美国、日本、欧盟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加大了新兴产业方面的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努力推动其向产业化方向方展,力图依靠科技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新一轮全球经济增长将依托新的技术突破,并催生新的产业、新的经济结构和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必然将改变世界经济增长的轨迹和旧有的格局。

在世界步入大变革、大调整、新周期的同时,加工贸易过度依靠低成本竞争的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未来五年,生产要素成本将处于集中上升期。各国普遍实施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造成全球流动性泛滥,能源、原材料价格将随着国际游资炒作和国内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民币持续升值,自2010年6月汇改重启至今,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幅度超过5%,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依旧保持了持续上升的势头。劳动力结构性紧缺状况将持续较长时间,加工贸易长期以来赖以快速增长的低成本比较优势逐步丧失。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施,内陆各省区、沿边地区、北方沿海地区后发优势明显,广东沿海特别是东莞原有的区域和政策优势将逐步减弱。

(四)市场倒逼推动转型升级的机遇与产业层次不高的挑战并存

我市外贸企业整体上还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绝大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依然从事终端产品的贴牌加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出口商品比重小,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还不高,知名品牌还不多,企业核心竞争力还不强,多数企业对形势和政策的变化缺乏充分准备和长期应对机制,总体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不强。与金融危机时企业主要面临国际市场萎缩的压力相比,目前我市加工贸易企业既面临国际市场持续萎缩的困境,又承受着经营成本持续上涨的压力。相当部分加工贸易企业正在面对不亚于金融危机时期的严峻形势,对长期依赖低成本出口导向的东莞外经贸发展方式,形成越来越强烈的市场“倒逼”机制,促使企业对转型升级的认识高度统一,应对困境、转型发展的行动更加积极。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忧患意识明显,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和转型升级的意愿十分强烈。自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很多企业主动应对、苦练内功,努力将危机化为机遇,积极转变经营形态、调整产品结构、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管理、加大研发力度等,出口产品更加注重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利润空间更加注重从加工制造向研发创新和品牌营销两端获取;市场开拓更加注重从国外市场向国内市场转变。一大批加快推进自主创新的企业脱颖而出,成为我市推动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强大支撑。

(五)获得先行先试政策的机遇与深层次矛盾凸显的挑战并存

我市外经贸经过长期高速发展后积累的综合竞争力不强、利用外资后劲乏力、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力资源储备不足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依然较多,解决转型升级过程中涉及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面临诸多方面压力。与此同时,我市率先在全国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以创新之举破解外经贸发展难题,以加工贸易的加速转型引领全市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改变,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取得了明显成效。商务部、人保部、海关总署将东莞确定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省政府与商务部、海关总署签署的省部合作协议明确东莞六方面先行先试。在破解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大瓶颈问题,促进外经贸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方面,我市再次获得“先行先试”的重大发展机遇。

(六)日韩台新兴产业转移的机遇与区域竞争加剧的挑战并存

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将带动国际直接投资规模迅速扩大,并导致新一轮产业转移在深度、广度和内容上都将发生深刻变化。一是市场导向更趋明显。金融危机之后,发达国家超前消费力量大大减弱,世界生产加工能力相对过剩,市场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市场因素变化影响下,未来一定时期内,国际产业转移将以满足东道国消费市场需求为主要特点,国际产业转移的最终产品特征日益明显。二是产业链整体转移更趋明显。随着国际产业竞争的激烈化,为降低生产成本、抢夺市场先机,在市场导向的前提下,跨国企业不再仅限于向外转移不具有优势的落后产业,而是同时转移包括新兴产业在内的先进产业,使得产业转移的周期大大缩短。随着周期的缩短,国际产业分工将由过去产业之间的分工向产业内分工延伸,由生产环节向研发环节和品牌营销环节延伸,呈现生产转移与技术转移同步、制造环节转移与流通服务等多环节转移同步的特征。三是中国成为国际产业转移主要承接地的特征更趋明显。2010年,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FDI(外国直接投资)流量首次超过全球FDI总流量的一半以上,其中,中国吸引外资首次超过千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发展中国家第一,约占全球FDI总流量的十分之一。为贴近市场以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跨国公司加快在中国的资源重组和布局调整,日韩台等地区先进制造业尤其是新一轮新兴产业转移正在兴起,机遇稍纵即逝。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国内城市都把招商引资作为实现“保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抓手,抢占国际国内资本流动的竞争日趋白热化。而我市原有的一些优势在弱化,新的优势尚在培育,招商引资吸引力明显弱化,正面临着“标兵渐远、追兵渐近”的竞争态势。

总体上,“十二五”时期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更加复杂:外部需求拐点更趋明显,欧美市场需求继续徘徊复苏,新兴市场需求加速成长;企业经营拐点更趋明显,中小企面对更大的市场倒逼,大企业趁势做大做强;产业转移拐点更趋明显,传统产业部分加工环节向外转移,新兴产业加速进入;国家政策拐点更趋明显,加工贸易政策逐步收紧,转型升级扶持政策逐步增多;市场拐点更趋明显,西方不亮东方亮,企业加速拓展内销市场。

三、“十二五”时期外经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主轴,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为核心,以加快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外源型经济转型升级“三大核心工程”的战略思路和“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总体要求,坚持把招商引资与转型升级同步谋划、同步推进,着力加强服务体系构建、大企业引进、传统产业提升、经营模式转变、外贸结构优化等五方面建设,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在平稳发展的基础上加速转型优化,率先实现加工贸易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面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力争我市外经贸发展实现“四个转型、四个升级”。四个转型:企业投资形态从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和劳动“三密集”转型;企业生产方式从OEM(贴牌加工)向ODM(委托设计生产)再到OBM(自有品牌营销)转型;企业经营模式从“生产车间”向高端制造、设计研发、品牌营销等总部要素并举转型;企业市场销售从单一外销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并举转型。四个升级:产品升级,加工贸易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明显提高;企业升级,总部经济、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发展,经济贡献明显提高;产业升级,产业链向上下游、纵深方向延伸,产业配套、技术溢出及国内配套带动显著提升;环境友好升级,更加注重低碳环保与清洁生产。

1、产业优势地位巩固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外资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到2015年达8010亿元;规模以上外资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到2015年达1720亿元。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8%,打造全国综合性出口基地和专业集群出口基地。

2、吸收外资质量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年均合同外资与实际外资总量稳定在50亿美元以上;全市每年新签、增资和实际到资超1000万美元项目超过100个。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进一步提高,力争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超过15%。

3、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聚集。进一步加大对日韩台地区的招商引资,加快引进发展高端电子信息、高端设备制造、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电动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引进培育一批核心技术、核心企业、核心产品和核心人才,形成集聚规模。

4、企业经营结构明显优化。“十二五”期间,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高、前景好的“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基本转型为法人企业。新增2000家民营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推动加工贸易经营主体多元化。引进和培育一批集投资、研发、采购、生产、品牌、营销一体的具有完整价值链的总部要素企业。

5、产品技术含量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机电产品出口年均增长10%,到2015年达797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增长12%,到2015年达426亿美元。

6、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外资企业新增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500家以上,新增境内外注册商标500个以上,培育新增高新技术后备企业100家以上。

7、市场开拓能力明显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国内销售总额年均增长15%,到2015年达4091亿元。继续巩固对欧美、日本等传统出口市场,深度拓展东盟等新兴市场,新兴市场出口年均增长20%,一般贸易出口年均增长20%。

8、管理模式加快改革创新。建设“东莞市加工贸易服务管理平台”,首先应用到外经贸、海关、加工贸易企业三方电子化联网管理,并逐步延伸到外汇管理、税务、检验检疫等部门的相关业务。积极推进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创新,扩大加工贸易企业分类通关试点范围,创新加工贸易备案、核销、单损耗制度,在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集聚区域研究试行加工贸易电子围网管理;探索东莞特色的“口岸保税物流”,加快建设现代物流新兴城市。

四、“十二五”时期东莞外经贸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

1、转变来料加工企业形态。完善和落实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的模式,为企业度身制定转型方案,落实专人为转型企业提供业务指导。重点跟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以及投资额超500万美元的来料加工企业,分类指导企业转型,协调解决企业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力求优质来料加工企业率先转型。定期收集整理来料加工企业转型过程中的实际操作问题,加强部门及有关机构协调,解决实际操作问题。

2、推动企业拓展内销市场。进一步加强与黄埔海关合作,在提供有效担保前提下,试点将加工贸易内销“集中申报”模式扩大到非联网监管企业,优化加工贸易内销管理环境。设立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审批专门窗口,加强部门协作及时解决企业内销问题,建立内销“快速通道”;完善加工贸易货物内销预审核制度,及时办理内销征税手续,提高效率。加强与香港贸发局等机构的合作,联手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展览会,带动加工贸易企业品牌成长。与大型商场的合作实施“出口企业内销辅导计划”,在国内大型卖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品牌产品专卖场地,提升东莞外贸产品在国内的知名度。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在网上交易平台设立“东莞制造”专区,支持在莞加工贸易企业利用商务网开拓国内市场。发挥好“外博会”、“台博会”、“大麦客”等内销平台作用,拓宽加工贸易企业的内销渠道,扩大内销份额。

3、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积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做好名牌名标的评价认定和推荐工作。深入推进品牌创建试点工作,重点选取100家具备潜力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推动创立自主品牌试点企业,实行挂钩扶持机制,指导企业办理内销相关手续,并给予资金激励。鼓励港台企业通过建立大型品牌产品专卖场,发展品牌连锁、专卖店等现代流通模式,集中力量打造和培育东莞外商的自有品牌。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以自主品牌出口,优先安排名牌名标企业参加国内重要展会和国际性专业会展,加强对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在境内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

4、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优化加工贸易企业科技创新环境,充分发挥“科技东莞与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现有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购买专利,加快专利成果的产业化。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和产业集群,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东莞建设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工业设计中心、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鼓励优势传统产业全面运用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台湾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港台生产力辅导机构合作,为企业生产流程再造、精细化管理、应用科技手段提升生产力等方面提供辅导。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申请境内外专利,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带动重点产业竞争力提升。

(二)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引进培育优质大项目。坚持“招商地区要向日韩台地区集中、招商对象要向先进制造业集中、招商力量要向定向目标集中”的招商引资“三集中”原则,进一步深化招商引资研究,细化招商引资的目标对象,大力引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和发展高端电子信息、高端设备制造、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电动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打造一批带动力强、产业链完善的高端产业、支柱行业、龙头项目和总部企业,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把握好日本“3·11”地震带来的日资企业产业重组和战略转移的机会,引导和动员更多日本企业将总部要素和高端生产线转移到东莞。同时,立足现有企业资源,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多、大企业投资规模大、投资时间长、投资项目多等资源优势,密切跟进有意向的增资项目,不断鼓励企业增加研发设计、营销管理、财务结算等总部要素。积极引导现有企业尤其是大企业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整合重组,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实力。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把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加快发展生产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物流、商务会展、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金融融合发展。抢抓新一轮以服务外包为特征的国际服务业转移的机遇,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3、创新招商引资手段。开展日韩台驻点招商,瞄准日韩台地区的目标引进企业开展高层登门招商,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瞄准有意向在华南地区拓展国内市场的海内外企业,组织好专场招商推介,推动企业加速在华南地区的布点。把登门招商与解决外商在莞生产经营问题相结合,切实增强外商扩大投资的信心。继续加强与各国驻粤领事馆、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联系,借助其权威作用进行宣传推介;重视香港、日本、韩国、台湾以及欧美银行及投资促进机构在外商投资选择的影响作用,在境内外媒体、网络加大招商引资鼓励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改进完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网络平台建设,全方位、立体式推介东莞,提升东莞整体对外影响力。定期向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发送反映东莞投资环境和产业需求的电子邮件,吸引更多商客到东莞考察投资。

4、完善招商机制体制。调整充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赋予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认定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参与重大项目招商谈判、督促指导招商引资工作的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建立招商引资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大项目来莞考察事宜,要迅速启动响应,指定专人参与接待考察、咨询、洽谈、决策等,以最短时间答复咨询调查,以最高规格接待考察洽谈,以最快决策满足洽谈条件,以最大力度促进项目落户。建立高层联络机制,细化招商引资的目标对象,实施市镇领导挂帅,联合和协助镇街开展高层拜访交流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其最新投资动向,量身定做个性化服务方案,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强化招商考核机制,建立招商引资综合考评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和条款,并纳入镇街(园区)领导班子考核范畴。

5、优化整合招商资源。通过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梯度发展,促进各类产业向园区集中,强化城市产业集聚效应,重点打造以松山湖为龙头的园区经济带,完善松山湖各项功能配套,营造良好的生活、创业和人文环境,加速集聚高端产业和人才;加强东莞生态产业园宣传推广,以城市湿地为特色,发展现代高端产业、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示范园区,加快集聚一批先进制造业项目;着力打造以虎门港为依托的物流经济带,把虎门港建设成为珠三角地区工业产品、原材料、石化产品的重要港口和保税物流中心,提升港口集散能力,加强虎门港保税物流园、立沙岛石化园的招商,积极引进精细化工和装备制造等产业。按照“统一开发、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管理、利益共享”的原则,抓好“三旧”改造工程,积极盘活空置厂房,加快统筹可开发建设用地,高标准规划建设可供连片开发的土地承接大企业,提高土地资源承载力和集约用地水平。

(三)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提升外贸国际竞争力

1、大力开拓多元化市场。充分发挥国家、省稳定外需和拓展外需政策的集成效应,依靠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新服务巩固欧美、日本、香港等传统市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结合中国—东盟自贸区、ECFA等多边、双边协议的签署,进一步调整完善东莞市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资助项目和标准,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规模。灵活运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等手段,梳理和发掘一批符合东莞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境外知名展会,重点支持企业抱团深度拓展对东盟、非洲、南美、俄罗斯、印度和中东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建设全国出口综合性基地和产业集群出口基地。

2、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大力推进科技兴贸,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商品扩大出口,促进出口产品走精品化、差异化发展的道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国际市场形成的规模经济,大力推动低碳、绿色型产品出口,大幅降低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在出口产品中的比重。调整劳动密集型产品类型,重新进行市场定位,着眼于产品的纵深发展,着力提高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的档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卫生和劳工标准等国际认证。

3、提升外贸主体竞争力。制定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扶持措施,树立一批在推动企业在制造水平提升、研发创新、企业总部要素集聚、自主品牌营销等方面率先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企业。积极引导大型外商投资企业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整合重组,把更高技术、更高附加值的研发、制造、营销环节转移或整合到我市。不断增加经营管理、资金管理、研发、营销、物流及支持服务等总部要素,形成一批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代表东莞实力和形象的大型企业(集团)。大力扶持外向型民营经济发展,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参与全球分工,精心培育一批具有优势产品、核心技术、自主品牌的外向型民营龙头企业。

4、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建立完善服务贸易发展促进体系,大力推进与货物贸易形成互补的商务会展、仓储物流、金融保险、科技研发等服务贸易发展。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将东莞作为全国外包示范城市,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积极申请国际服务外包保税监管试点,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充分利用东莞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主动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转移,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研发和金融外包市场为重点,做大做强一批服务外包企业。鼓励松山湖等园区尽早规划和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区,高起点、高标准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地,支持松山湖发展保税贸易下的现代服务业,通过增强总部经济、物流的服务能力和支撑,促进软件开发、研发设计、数据处理、检测维修、融资租赁、物流配送等保税服务业务快速发展。

5、积极引导和扩大进口。实施进口发展战略,积极完善进口促进体系。鼓励企业扩大设备进口,完善我市各项外贸扶持资金,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用于技术改造提升、新产品制造、提高自动化水平、促进节能减排的生产性设备给予贴息补助,调动企业进口设备的积极性。以虎门港为载体构建东莞制造业与国际贸易商的供需嫁接平台,着力将东莞打造为进出口产品集散地。促进进口主体多元化,积极培育本地外贸经营主体。加强与国际知名展会组织的合作,积极引导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国内举办进口商品展览会,定期组织我市进口企业或潜在进口企业赴境外开展有针对性的商业采购活动。用足、用好国家、省进口促进政策,扩大一般贸易进口,促进贸易平衡。

6、推动企业加快“走出去”。健全和完善“走出去”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加大对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支持力度,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多种形式,获取境外知名品牌、先进技术、营销渠道、高端人才等资源,加快发展成为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成为我市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骨干力量和重要依托。

(四)加强区域合作,拓宽开放型经济发展空间

1、深化莞港澳经贸合作。推动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合作项目,积极落实CEPA先行先试政策,借鉴港澳先进经验,引进港澳国际航运、金融、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等现代服务业项目,推进从业资格互认,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跨地区现代服务业格局。支持港澳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积极引进港澳有优势的信息、科技、金融服务外包项目,构建服务外包品牌,联手建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等服务外包基地。

2、提升莞台合作水平。以海峡两岸签署实施ECFA为契机,发挥台资企业聚集优势,稳定和发展现有台资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建设,主动承接台湾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和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转移,加强虎门港与台湾各港口合作,促进莞台物流业发展。推动台湾产业服务机构驻莞集中提供诊断辅导服务,加大台资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品牌创建和拓展内销市场的力度。通过设立台商担保公司、鼓励台资企业上市、引进台湾金融机构来莞设立银行等渠道,为台商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加强与台湾在经贸、现代农业、旅游、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提升在引进大项目和培育大企业等方面的合作层次。

3、加强与东盟地区合作。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扩大双方进出口贸易规模。积极进口东盟资源能源性产品,鼓励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家电、纺织服装、鞋类、家具等优质特色产品扩大对东盟的出口,积极开拓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等新兴市场。加大对东盟国家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到我市开展投资合作,兴办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企业,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积极鼓励我市企业投资东盟,重点发展境外加工贸易、资源开发。

4、推进全方位对外合作。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欧盟、北美、日本和韩国等发达经济体在产业、技术、贸易、投资、人才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加快引进和培育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与东盟、非洲、南美、印度、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在进出口贸易等领域的合作。

5、加强城市形象推介。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以提高东莞的国际知名度和认可度为目标,加大境外媒体宣传投放力度,实施国际化形象推广,提升城市品牌形象,突出展示东莞营商优势,同时充分体现东莞现代制造业名城的城市形象、产业定位、发展理念和文化内涵,在重点招商国家区域和产业领域加大宣传力度,使东莞的国际化形象更加鲜明,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创造条件举办国际性的论坛、年会等活动,邀请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高层前来东莞参观考察。

五、“十二五”时期东莞外经贸发展的支撑与保障体系

(一)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外经贸政务环境

加快完善外经贸公共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外经贸发展软环境,推动外经贸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成本和政策优势向主要依靠市场和软环境优势转变。深化外经贸管理体制改革,以推进加工贸易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加快建设“东莞市加工贸易服务管理平台”,增强审批效率和透明度。总结外经贸、海关、加工贸易企业三方电子化联网管理试点经验,完善三方联网管理模式,加快推广进程、扩大试点范围。

(二)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优化外经贸发展环境

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备案、核销制度,对风险大小不同的企业确定不同的监管模式,建立配套管理措施,在备案、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内销、核销、核查、通关等环节体现差别化待遇。进一步扩大适用加工贸易电子账册联网监管企业范围,加强加工贸易合同审批规范性审核,提高加工贸易合同审批质量,完善深加工结转商品归类管理。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高检验检疫效率,简化外汇核销手续。

(三)强化口岸大通关建设,优化加工贸易监管环境

进一步扩大加工贸易企业分类通关试点范围,贯彻属地管理原则,研究和完善适应不同类型加工贸易企业的分类监管措施,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诚信守法、技术附加值高的生产型加工贸易A类及以上企业实行属地管理,采取更加便捷的通关优惠措施,对高风险企业则加大监管力度。探索建立虚拟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结合加工贸易企业分布特点,在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集聚区域研究试行加工贸易电子围网管理。加快发展两仓功能合一的综合保税仓库,在确保监管到位的前提下,将物理隔离监管转变为电子标签监管,使“两仓”的使用效率最大化,降低企业保税物流成本;积极争取发展适合物流供应链需求的,具有退税功能的保税监管场所。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企业申请设立自用型保税仓库,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快发展保税物流。支持有需要的大型加工贸易企业设立保税仓库,通过开展维修业务实现出口产品售后服务需求。推动保税监管场所内的管理创新,探索在东莞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开展售后维修等业务。进一步加大对海关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配套监管查验设备、设施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投入。

(四)深入企业开展贴身服务,提升外经贸工作效能

继续巩固和完善我市“绿卡”制度、落实市政府与香港驻粤办、香港贸发局、香港四大商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韩国贸易馆等商会组织建立起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关贸协调会议制度、世界500强企业跟踪服务制度、重大项目报批专责制度等,切实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增强企业的投资信心,以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促进现有企业增资扩产。继续落实300强企业出口“高速通道”等工作措施,帮扶企业增加投资,扎根发展,做大做强。继续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服务中心,不断优化“一站式”转型升级服务平台的内部流程,对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和贴身服务。落实“335”定期辅导机制,采取“一对一”方式密切跟进优质来料加工企业转型,注重引导企业在转变形态过程中加速整合资源,扩大投资,增加总部要素。

(五)完善外贸预警体系,提升外经贸抗风险能力

建立公平贸易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安全标准、低碳标准等非传统贸易摩擦的应对预案。推进趋势预警、主要贸易国技术法规和标准预警、重点产品预警和专项预警。建立健全国外反垄断防范和应对机制。完善WTO(世界贸易组织)争端案件的启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海关、检疫、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着力提升全市外经贸整体抗风险能力。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外经贸事业发展环境

全面提高全市外经贸系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专业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市外经贸系统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能力、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依法执政能力和立足大局开拓创新能力。加强培育专业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队伍,专门引进国际贸易信息研究、商务谈判、法律、商务机构联络等人才。综合利用各种资源,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开展外经贸系统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的外经贸领域专业人才队伍,为全市外经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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