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0〕51号
关于表彰第九届中国艺术节获奖项目、东莞
分会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在刚刚结束的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简称“九艺节”)中,我市文艺工作者积极筹备、积极参评“文华奖”和“群星奖”比赛,在评奖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为东莞争得了荣誉;在配合承办“九艺节”中,精心谋划,认真实施,确保了东莞分会场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受到各方面的一致好评。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我市文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推动全市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决定对在“九艺节”中获得“文华大奖特别奖”的音乐剧《蝶》,获得 “群星奖”舞蹈奖、音乐奖、曲艺奖的作品《绣》、《梦·乡情》、《三个萝卜一个坑》,获得“群星奖”项目奖的“绚丽大舞台——东莞市文化广场千场文艺演出”等项目,以及获得“群星奖”之“群文之星”称号的大岭山镇文广中心副主任杨继春予以通报表彰;并对在组织和配合承办“九艺节”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文广新局等10个单位,以及表现优异的周汉标等70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崭新的风貌、创新的思维和团结合作的精神,在我市文化建设和各项事业中积极奉献、再立新功。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多出人才,为我市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九届中国艺术节获奖项目、东莞分会场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第九届中国艺术节获奖项目、东莞分会场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获奖项目
1、音乐剧《蝶》获国家文化部颁发的“文华大奖特别奖”;
2、作品《绣》、《梦·乡情》、《三个萝卜一个坑》分别获国家文化部颁发的“群星奖”舞蹈奖、音乐奖、曲艺奖;
3、“绚丽大舞台——东莞市文化广场千场文艺演出”获“群星奖”项目奖;
4、大岭山镇文广中心副主任杨继春获“群星奖”之“群文之星”称号。
二、先进集体(10个)
市公安局 市文广新局
市卫生局 东莞日报社
东莞广播电视台 市群众艺术馆
东莞玉兰大剧院管委会 东城街道办事处
常平镇人民政府 塘厦镇人民政府
三、先进个人(70名)
市委宣传部:孙江锋、林玉秀
市接待办:尹志雄
市公安局:李容根、陈海东、陈延昭、张林山、李锦成
市财政局:黄巧儿
市交通局:朱玉军
市文广新局:周汉标、何环珠、张妙珍、谢小冰
市卫生局:陈国权、韩国伟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黄 凌
东莞日报社:刘 燕
东莞广播电视台:毕媛媛
市气象局:黄 锋
东莞供电局:麦蔼庭
市档案局:罗海良
市交警支队:叶伟斌、翁伟斌、萧淦东、王贵文、黄惠洪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丘永辉、罗文芳
东莞南博职业技术学院:彭育凡
东莞群众艺术馆:孙晋南、李少东、龚利曦、刘 洪、李 冰、梁宝华、黎淑敏、厉玉珍、
连国栋、刘 雅、莫家鋈、魏罗芬、杨 伶、沈 静
东莞玉兰大剧院:苏敏燕、杨录华、崔海军
虎门海军基地:邵 权
“文华奖”工作组:刘天歌、王润妃
“群星奖”工作组:吴 昕、汪慧敏
东城街道办事处:徐建文、康 健、谢伟文
常平镇人民政府:黄景鹏、马少琚、殷凤玲
塘厦镇人民政府:杨晓斌、黄耀群、李芝泉
莞城文化服务中心:李晓军
石龙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邓 炜
万江文化服务中心:杜良钦
大岭山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叶桂英
大朗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王志明
樟木头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陈海清
清溪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陈淦凡
东坑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丁礼如
石排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张丽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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