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2〕37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是东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和先导。为进一步推动“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当好广东教育发展排头兵,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依据《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特制定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十一五”教育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为“十二五”教育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政策(即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学校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问题),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围绕“优质、均衡、提高”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确保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2.教育事业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在2005年底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基础上,坚持把推进教育现代化作为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2007年实现普及高等教育,2010年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7.9%,普通高考录取率、每万户籍人口升大学、升本科、升重点人数均列全省第一。2010年底,全市有中小学551所,在校生81.07万人;幼儿园727所,在园幼儿20.84万人;高等院校6所,在校生4.7万多人。东莞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到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比较完整而又协调发展的国民教育体系,教育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前列。
3.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紧密结合东莞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好“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全面实行市镇两级办学,保障教育经费稳定供给;改革招生考试制度,继续探索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价考核制度,逐步改变以成绩作为衡量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的局面;不断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逐步构建现代学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政督学机制,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2006年起统发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实现了全市在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调动了全市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了教师队伍;稳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稳妥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全面实施教师公开招聘,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和成长引领,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教育教学业务素质。至2010年,全市认定学科带头人266名,设置名校长工作室10个、名师工作室30个;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9.1%、99.97%、99.82%、98.74%、90.41%。
5.教育民生关怀进一步彰显。近年来,教育连年作为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实施完全免费义务教育、采用积分制解决新莞人子女读书问题、实施困难学生助学减免、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彰显市委、市政府践行教育惠民的决心和努力。2010年,共有1.48万名新莞人子女通过积分制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52.86万名新莞人子女入读,其中,12.6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近年,我市每年向3万多名“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户子女发放助学金约6000多万元,向3千多名“低保”家庭在读子女中学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约600万元,减免1.8万人(次)非“低保”困难家庭在读子女的书(学)杂费、住宿费等,减免金额达500多万元,基本做到应补尽补,能免则免,无一遗漏,有效地解决了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在读子女读书难的问题。
(二)面临形势
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准确把握教育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谋划“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至关重要。“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事业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1.东莞经济社会转型对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我市实施“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战略思路,一方面既为教育发展创造了日益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另一方面也对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依靠教育培养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人才,依靠教育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依靠教育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竞争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迫切。这赋予了教育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也提供了教育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
2.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提出了新期盼。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肩负起越来越突出的民生责任。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优质化、个性化需求不断增长,对教育公平的关注和教育质量的要求也更为强烈,如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新莞人子女就地入读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问题等,都会继续成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3.教育现代化对教育改革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全国、全省范围内已掀起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热潮,形成各地教育竞相发展的态势。对照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我市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如基础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学前教育发展亟待突破,初中教育质量相对落后,优质学位比例还不够高;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和水平还未能适应东莞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民办学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队伍绩效机制有待完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我市必须顺应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势,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快速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增强教育整体实力,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先发展、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改革创新、提高质量的原则,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多元化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创新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特色发展高等教育和开放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健全发达、充满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优先发展。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学校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问题。
2.以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帮助学生实现全面、终身发展。
3.促进公平。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教育制度规则公平,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整体提升全市教育发展水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完善和落实助学减免政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
4.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抓好试点,更新教育观念,推进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机制、教育投入方式和教育评价制度,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5.提高质量。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根本目标,强化质量管理,坚持内涵发展,鼓励特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着力于多育英才,多出名师,教育教学质量保持在全省前列。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1.建立惠及全民的教育新体系。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不断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解决新莞人子女入学问题;稳步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创建一批有特色的高水平学校;特色化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升职业技术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努力满足特殊人群的教育需求;壮大提升高等教育,构建服务型高教体系;大力开展各类社会教育和培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2.建立多元开放的教育新格局。统筹全市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规范管理,扶持引导,提升民办教育发展水平,增强社会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同步发展,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共同提高。深入开展区域、学校之间的教育帮扶,促进全市教育整体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深化市内教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与外市、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拓宽视野,更新观念,增强我市教育影响力和竞争力。
3.建立充满活力的教育新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努力形成政府部门依法治教、宏观管理,教育机构自主办学、有序竞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协作支持的教育发展格局。构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充分激发校长、教师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投入保障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益。
4.建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新模式。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创新课程模式、教学模式和培养模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改革招生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力求全面、综合,考查方式实现多元、客观,考察结果体现公平、公正。关心教师成长和发展,不断提高教师师德素养、专业水平和地位待遇。
“十二五”期间东莞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
教育层次 | 指标项目 | 2010年 | 2015年 | |
学 前 | 幼儿园在园人数(人) | 208373 | 247148 | |
幼儿园毛入学率(%) | 95.35 | 99.5 | ||
等级幼儿园比率(%) | 14.6 | 20 | ||
教师学历达标率(%) | 99.1 | 100 | ||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 28.1 | 60 | ||
小 学 | 适龄儿童入学率(%) | 100 | 100 | |
小学毕业率(%) | 100 | 100 | ||
优质学校比率(%) | 86.2 | 100 | ||
班均规模(人) | 47.2 | 45 | ||
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率(%) | 95.28 | 96 | ||
初 中 | 毕业 / 升学率(%) | 97.9 | 98 | |
在校学生总数(人) | 187878 | 220000 | ||
优质学校比率(%) | 90.9 | 100 | ||
班均规模(人) | 50.6 | 50 | ||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率(%) | 80.17 | 90 | ||
高 中 阶 段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4.9 | 97.5 | |
普 通 高 中 | 在校学生总数(人) | 70398 | 80000 | |
优质学校比率(%) | 90.3 | 100 | ||
班均规模(人) | 51.4 | 50 | ||
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 | 98.74 | 100 | ||
专任教师取得和在读硕士学位率(%) | 5.59 | 15 | ||
中 职 学 校 | 在校学生总数(人) | 50531 | 65000 | |
优质学校数(含市技工学校)(所) | 12 | 13 | ||
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率(%) | 90.41 | 95 | ||
“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 | 34.9 | 60 | ||
高等 教育 | 在学总规模(人) | 90000 | 105000 | |
在校学生总数(人) | 47000 | 70000 | ||
毛入学率(%) | 61.1 | 63.5 | ||
继续教育 |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人数(人/次) | 520000 | 650000 |
三、主要任务
(一)优质均衡发展基础教育
1.学前教育优质快速发展。依照市政府颁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的原则要求,以建设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试点市为契机,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把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集体和社会参与、公办和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坚持公益和普惠性,多渠道筹措经费,市镇财政合理投入,逐步建立起全市公办幼儿园由市镇两级办园、村(社区)支持配合的办园机制,到2012年,每个镇街至少办1所达市一级以上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到2013年, 90%以上的村(社区)办有幼儿园,基本满足辖区60%户籍幼儿入读公办幼儿园需求;到2015年,全市3-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9.5 %以上,全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60%的公办幼儿园达到省级优质幼儿园的办学条件,30%的民办幼儿园达到市级优质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基本满足常住人口适龄幼儿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需求。逐年提高师资水平和待遇,园长、教师学历100%达标,专科及以上学历达60%以上,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取得新进展,学龄前幼儿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教育知识辅导。逐步探索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康复机构与普通幼儿园合作办学模式,促进残健融合学前教育的发展。全市建立起布局合理、充满活力、质量优良、人民满意的学前三年教育体系。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加大小学和初中规范化建设力度,改进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的内容和形式,扩充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不断缩小镇街间、学校间教育发展水平差距。到2015年,省、市一级学校达340所(含民办学校)以上,市三星级以上民办学校达150所以上,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等级学校比例达100%,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优质学位比例达100%。妥善处理好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关系,科学配置资源,形成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氛围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发挥更大的作用。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加快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规范化建设进程,2015年实现全覆盖。科学规划特殊教育布局,加大特殊教育投入,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异地新建东莞启智学校,办好市康复实验学校,构建学历教育与康复训练相互结合、义务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相互衔接的现代特殊教育体系,扩充特殊教育优质学位,满足我市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模式,实行积分入学工作常态化,探索购买民办学校优质学位,多途径为新莞人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学位,争取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的人数逐年增加。建立和完善扶困助学长效机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研究制定新莞人就学补助方案,让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新莞人。
3.普通高中优质多元发展。加快完成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的构建和调整,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扩大办学规模,构建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发展梯队结构,推动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打造全省高中教育高地。加快普通高中的内涵发展和特色建设,坚持强化基础与发展个性相结合、知识传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形成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才的普通高中办学模式。鼓励支持办好特色普通高中,争取建成2-3所在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闻名省内外的特色普通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扩大教育交流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境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方法,融合国内外先进教育模式,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达10所,省一级以上普通高(完)中达12所,占总数的38.7%;公办普通高(完)中等级学校达100%,优质学位比例达100%。
(二)创新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1.健全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实施“职教成才”战略,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学以致用的方针,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质量为核心、改革为动力,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调整职业技术教育结构,优化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构建从初级到高端技能型人才适用配套的完整培养链条,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输送“德高技强,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努力构建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高标准建设东莞职教城,发挥龙头和示范基地作用,打造一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2.加快职业技术教育内涵发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主动调整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和人才素质结构,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深入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和职业技术教育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突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学生就业创业创新能力。到2015年,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由目前的19所调整到15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保持11-12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6.5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4:6左右。建设省级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12所,规模均在3000人以上,其中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3所,规模均在5000人以上;建设有特色的骨干专业20个,其中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4个;建设一批上规模的骨干专业实训中心和校外实习基地。新建1-2所高等职业院校,使全市职业学院达到5-6所,其中包括示范性技师学院1所;全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达3万人以上;建设一批高职重点专业及实训中心。
3.增强职业技术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技术教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逐步推行免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实施中高职衔接培养试点工作和中高职三二分段培养试点工作,改革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制度,试点招收中高职五年一贯制学生,打通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的衔接渠道,搭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在满足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新莞人子女入读的规模,重点发展对东莞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关系密切的专业,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学生的扶持力度。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社会氛围,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用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
(三)特色发展高等教育
1.发展壮大高等教育。创新高等教育发展思路,全力构建东莞服务型高等教育体系,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工程。适当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努力提升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在莞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建设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加快推动广东文化产业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东莞光明职业技术学院等学院的筹建,优化高等教育专业及层次,增强高校培养人才、创新科技、引领文化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构建以东莞理工学院、东莞市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的双向型高等教育网络,不断提升高等教育的教育质量和普及化程度,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对人才的集聚功能、对科技的引领功能和对文化的积淀功能。积极支持东莞理工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力争在2015年前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评估和验收。扩大东莞理工学院办学规模,使其成为培养适应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加强对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的统筹规划,支持其创建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争取到2013年通过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评估和验收,到2015年开设专业达50个,在校学生规模超过10000人,达到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标准,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支持民办高等院校发展,大力推动和创新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的建设与发展,鼓励广东科技学院、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亚视演艺职业学院等民办高等学校进一步提高质量,规范管理,提升层次。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
2.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完善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在莞高校在城市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加强产、学、研紧密结合,推动在莞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共建研究、开发、转化等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增强在莞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全面提升在莞高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1.构建优质终身教育网络。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平台,建设市民网上学习中心,形成覆盖全市城镇的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整合文化、教育、旅游、体育等各类资源,建立面向社会的开放共享机制,拓展教育服务功能。以在莞开设课程的省内外高校为依托,扩大现代远程教育规模。大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开放,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
2.积极开展各类继续教育。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使全体市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着重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改善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到2015年,全市省级示范性乡镇成校从现在的8所增至11所,成人教育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建设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所,市公共就业定点培训机构60所,社会培训机构580所,全市各类培训年培训总量达到65万人次。着力办好市广播电视大学,充分发挥电大教育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自学考试宣传力度,推动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接受不同层次和年限的高等学历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吸引城市下岗人员、转岗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学历教育,促进劳动者素质提高和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提升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1.创新青少年德育工作。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的德育工作体系。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改革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方法,注重发挥课程育人作用,促进德育与学科教育融合,把中小学德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作为对学校和校长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拓展网络德育领域,打造校园文化原创精品,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创建书香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礼仪修养、行为习惯和责任意识。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时代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体系,加强对各级各类学生尤其是初高中阶段学生的科学引导,完善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场所建设。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育优良中职校园文化,推广技能文化节活动、实施中职学校德育工作“一校一品牌”工程,指导学生学会规划人生和职业生涯,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健全德育工作队伍的培养培训体系和激励机制,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构建生态德育体系,探索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德育绩效评价制度,促进德育科学发展。建立健全联动育人机制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家校合作,依托社区教育体系,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教育资源,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实现学校、社区、家庭互动,提高共建共育的整体效果。强化学校安全和卫生工作,大力加强消防、校车、食品、安保等领域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学校应急管理体系,着力提升校园周边环境、校园风险防范等外部条件保障水平,切实预防和控制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2.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切实加强对课改实验的研究、指导和管理,加强对新课程的校本研究,有计划开发校本课程,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创新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脱钩,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加强学生体育、艺术、科普、国防教育。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现“校校有特色,人人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的目标。加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身体素质,全市中小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加强艺术教育,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注重开展科普教育,依托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各类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科普活动,加强中小学生动手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推进青少年宫建设,到2014年,每个镇街建有1所青少年宫,满足学生课外活动需求。加强和改进高中阶段学校军事训练,推进军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改革教育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探索设立教育教学专业评估机构,建立体现校长教师专业化发展方向的师资评价体系、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评价体系、体现现代教育管理要求的镇街教育工作评价体系以及有利于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宏观监测体系,构建起具有东莞特色的教育教学科学评价体系,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科学导向。建立适应创新人才成长的多元评价机制,将学生综合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科学制定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形成学校自主办学、主动发展的良性机制。建立学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记录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实现学生学习以及学校教学评价体系信息化、指标化,逐步建立促进学生成长的素质教育评价的量化指标体系。坚持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小学升初中免试电脑派位制度。积极探索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改革,逐步扩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的比例。
(六)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各级各类师德建设主题活动,大力弘扬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精神,培养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育人为本,尊重、关爱和平等对待学生。把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把师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聘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表彰优秀教师制度,树立和宣传模范实践师德规范、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先进典型。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教育的规划和管理,改革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改变传统的培训模式,改进教师评价方式和管理手段,实现继续教育工作全员、全岗位、全程覆盖。按照“骨干教师打基础、学科带头人作支撑、名师工作室搭平台”的思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以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为突破点,推进各级各类校长培养工作,全方位提升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水平。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开展新一轮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训,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教师进修学校的功能,做强具有地方辐射带动作用的师资培训基地,着力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内远程网络教育机构的师资和管理力量,整合各级网络资源,扩大网络培训对象,丰富网络培训课程,建立网络团队研修模式。加强与境内外著名高校合作,建立一批境外教师教育基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支持。到“十二五”末期,完成覆盖基础教育所有学科的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训,培养出市级骨干教师300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270名,名校长工作室达20个,名师工作室达60个。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全部达到100%。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全市幼儿园、小学专任教师大专以上率达60%、96%,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90%以上,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20%,中职“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60%以上。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探索教师分层分类管理,合理消化学校内部富余人员,为优秀教师配备教学辅助人员,减轻优秀教师非教学任务工作量,更加充分地发挥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价值,在评定职称、薪酬待遇等方面向优秀教师倾斜。探索教师退出机制,激发教职工队伍活力,调动工作积极性。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规范校长准入条件,完善校长考核程序,推进校长专业化发展。探索建立职业技术院校特聘教师制度,改革和完善专业课教师的聘用、管理、考核方法,加强“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素质。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实施教师资格考核和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统筹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等制度,合理配置中小学师资。完善教师队伍公平竞争机制,规范教师公开招聘程序,不断提高公开招聘教师效能。健全学校教职工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内设机构和职务岗位,逐步推行教职工竞争上岗机制。加强聘后管理,注重绩效考核,推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学校领导后备干部选拔和培养制度,探索教育行政机关干部与公办学校行政、教师交流制度。健全幼儿园教职工基本待遇保障制度,落实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市、镇(街)两级财政分别为本级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提供保障。制定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教师人事代理制度,综合统筹公、民办学校教职工的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等工作,为教育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服务。
(七)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1.加强与粤港澳台教育合作。积极构建粤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扩大合作领域,深化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青少年交流互访。积极解决在莞港澳台人士子女接受教育问题。推进与港澳台在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师资交流、技能竞赛方面的合作。加快推进与香港高等院校的合作办学,实现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全面合作,积极推动合作建设一所办学层次覆盖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立足东莞、面向珠三角、辐射全国的具有国际水平的应用型大学。
2.推进与国外合作办学。拓展与国外合作办学的领域,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加大招学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国外知名高校和教育、研究机构与我市合作办学或独立举办分校、研究生院或研究院。鼓励东莞市职业技术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与境外大型企业和名校合作,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引进先进的办学模式、课程体系和教材,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扩大东莞理工学院与国外知名大学的项目合作,举办合作办学机构,共建高水平学科和专业、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3.扩大教育国际化规模。积极开展以学科、学术、学者、学生为主体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建立高层次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支持高校探索与国外大学实施学生交换培养计划,到2015年,市属高校基本与境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鼓励中小学结对境外友好学校,开展适合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探索建设若干所中外合作学校,创办外籍学生专门学校或国际班,进一步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八)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1.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市构建数字化城市的要求,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市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适度超前部署教育信息化工作,建设全市教育信息中心,使其成为覆盖市镇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公民办中小学等教育机构,涵盖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等各个方面,实现教育城域网、教育综合服务、教育数据支持、教育资源共享、远程教育服务五个核心功能,成为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东莞教育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技术装备水平,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备,满足师生教育教学需要,到2015年,省、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达60%以上。
2.加强数字化教育资源整合。加强各类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整合东莞教育门户网站、教育科研网站等平台,建设符合国家资源库标准和规范的、开放共享、标准统一、内容丰富的城域网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全市范围教学资源的共建和共享。积极拓展远程教育,建设远程同步授课系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面和影响范围。构建区域教学和教研活动多层面互动的教学和教研平台,提供教学公共服务、教研公共服务以及学生学习成长服务。基本建成教育质量、师生信息、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数据监测分析系统,为全市教育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教育管理模式创新,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推进学校电子校务系统建设,并使之成为学校与家长、学校与社会沟通协作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提高学校管理现代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平台。
3.提高师生信息化素养和能力。加强校长、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培训,提高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教师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有效整合。创造学生探究学习和协作学习的信息化环境,组织开展网络文化宣传活动,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网络道德、健康的网络行为和优秀的信息素养。建设校长、教师、学生的信息化评价系统,实现对学校的信息化水平、教师的培训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质量的科学评估。
(九)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创新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继续推进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构建政府为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积极引导和鼓励村、社区举办学前教育和出资支持帮助教育事业发展。探索公办学校办学模式改革,推进部分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协办新建普通高中的办学模式,探索合作办学、撤并整合等多种形式改革,增强公办学校的办学活力。科学规划发展民办教育,大力扶持民办学校发展,不断完善民办学校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与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产权明晰、公办民办并举的职业技术教育办学体制。鼓励依托企业集团、大型企业和职业院校组建职业技术教育集团,推进校企合作。
2.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转变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从直接行政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改变,从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管理为主改变,从经验管理为主向法治管理为主改变,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探索成立教育科学研究专门机构,加强教育决策研究,实现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义务教育以镇街为主,普通高中以市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深化三转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结合简政强镇,完善镇(街)教育管理机构设置,扩充职权、明晰责任,提高镇(街)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完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明晰政府、行业和企业在职业技术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新机制。完善省、市共建的高等教育发展机制,加大对高等教育的规划和指导力度,增强在莞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3.推进学校管理体制创新。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管理结构,逐步形成学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职责明确、相互协调、运作高效的机制,促进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增强学校办学活力。试点探索校务委员会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制度,积极推动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提高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四、重点工作
依据东莞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目标和任务,以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抓手,从2011年到2015年实施十项对学生终身发展和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重点发展项目,全力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
(一)学前教育普惠工程
适应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学前儿童数量、结构和分布变化的趋势,进一步巩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促进学前教育整体协同发展,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强化政府责任和学前教育公益性,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公办园建设力度,积极扶持引导民办园健康发展,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整体提高幼师素质,推进幼儿园规范化建设。
(二)初中教育提升工程
重点提升初中教育发展水平,实现全市公办初中优质学校全覆盖和民办初中规范化学校全覆盖,基本建成校际间、镇街间资源共享、结对交流帮扶的模式,基本实现初中的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初中校长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优化初中学校行政班子年龄、能力、素养和知识结构组合。实施初中帮扶提升行动,探索校际联盟共同发展模式。完善初中教育评价考试制度,实施初中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
(三)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工程
围绕经济转型发展需求和建设现代新型职业技术教育的目标,构建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按照“五个统一”原则,重点抓好职业技术教育办学管理体制的改革,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职业技术教育办学体制。健全职业技术教育投入机制,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提供保障。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职教城建设,整合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推动中职与高职教育衔接贯通,推进“双证书”一体化教学,更好地培养适应东莞产业发展要求的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四)民办学校促进工程
科学制定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加强规范化管理,适当提高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推进民办学校规范化建设,实施民办学校创星工程,加大民办学校扶持力度,开展公办、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加强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民办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建立有法可依、布局合理、规范优质的民办教育体系。
(五)新莞人子女就学工程
完善积分入学政策,实行积分入学工作常态化。鼓励公办学校挖潜扩容,逐步增加义务阶段公办学校接收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新莞人积分入学的学位数。积极探索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办法,不断扩大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规模。建立新莞人子女就学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经费补助标准、民办学校新莞人子女经费补助标准、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财政补助机制。探索新莞人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逐步增加高中阶段学位供给。
(六)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工程
树立科学的人才发展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德育、体育、艺术、科普、国防教育等方面工作,通过加强基础工作,固本强基,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和艺术科学素养,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注重加强中职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拓展学生社会实践空间,积极创建一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学生素质发展良好氛围。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健全德育工作队伍的培养培训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推进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校车安全实时监控网络,强化食品安全、学校卫生监管,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和学校“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保障学生平安无忧成长。
(七)高效课堂工程
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素质教育实施渠道,优化办学理念、教学观念、教学策略和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现教学效果最优化、教学效益最大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开展高效课堂教学专题研究,分类分层次推进各学段的教学研究。完善评价激励机制,营造高效课堂教学导向。抓好课堂教学环节。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加强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和教育装备的应用。
(八)师资素质提升工程
以提升教师队伍德育能力、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成长能力为重点,深入实施“三名工程”,改革用人机制和培养机制,推动教师改革教学办法和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培养创新人才的能力,造就一批在全市及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名校长(名园长)、名教师。加强师德建设,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校长、教师终身学习和发展的培养体系,构建完善的名师、名校长成长平台,加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名校长等拔尖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以教坛新秀为主要对象的青年骨干教师培训。
(九)教育信息化推进工程
提升和整合各类教育信息化管理和学习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新时期教育在线管理、在线教育、在线学习环境,为教育行政管理者、广大师生和市民提供便捷的信息化服务。全面实现教育政务电子化,提升服务效能。加强信息化软环境建设,实现全市范围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建成全市统一的教育装备信息系统。
(十)教育教学科学评价工程
探索建立主要针对教师、校长、学校以及镇街教育部门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基本构建起具有东莞特色的基础教育教学科学评价体系。改变以政府为主体的单一评估模式,完善督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育教学专业评估机构,为各类教育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注重统筹协调
坚持各级党委对教育事业的领导,落实各级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凝聚广大师生员工和全社会的力量,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构建和谐、健康、稳定、有序的良好环境。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担负历史使命,倾力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发改、财政、人力资源、规划、国土、住建、公安、编制、社保等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在各项工作中体现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宣传东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就,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求学观、成才观,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教育和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加大教育投入,提升保障能力
贯彻落实《教育法》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保障。进一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投入,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提高经费保障水平。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合理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探索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的机制,逐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保障普通高中正常教育经费投入,并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加大投入,探索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并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合理划定市镇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逐年提高,到2020年,实现市级和镇街财政性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25%以上。坚持创新投资体制与推进多元办学相结合的理念,积极引进外资、内资和民间资金,不断扩大教育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坚持改革创新的理念,适度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开拓金融信贷、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新的教育经费筹措渠道,逐步形成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新的教育经费筹措机制。完善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加大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考评和审计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管好用好现有的教育经费,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禁挪作他用。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
(三)推进依法治教,实现教育法治
教育系统各级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努力实现领导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意识,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依法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不断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涉及教育的违法案件,全面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秩序正常运行。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形成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镇街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实行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制度。切实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实行教育政务公开,推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努力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单位运作机制,全面提升机关单位的行政效率。
(四)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工作。做好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创新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增强党对教职工、学生的凝聚力。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选任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培养和交流任职的力度。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相结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机制,健全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