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2〕64号
关于表彰东莞市2011年度食品
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米面制品、“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食安一号”行动、塑化剂、肉制品等13个专项整治行动,为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市政府决定授予厚街镇等20个镇街和市监察局等12个部门为“东莞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镇街、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努力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建设幸福东莞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东莞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东莞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镇街(20个):
厚街镇、黄江镇、石排镇、茶山镇、长安镇、沙田镇、莞城街道、石碣镇、寮步镇、麻涌镇、凤岗镇、虎门镇、大朗镇、洪梅镇、石龙镇、横沥镇、高埗镇、万江街道、东坑镇、南城街道。
二、部门(12个):
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