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0〕120号
关于表彰东莞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各镇街、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先,切实抓好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市政府决定对长安镇等20个镇街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2个部门授予“东莞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巩固成绩,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坚持探索创新监管思路,争取更大成绩。各镇街、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事业心,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争先创优,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平安和谐富强新东莞做更大贡献。
附件:东莞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东莞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镇街(20个):长安镇、石龙镇、大朗镇、厚街镇、虎门镇、南城街道、塘厦镇、大岭山镇、东城街道、常平镇、石碣镇、清溪镇、石排镇、茶山镇、东坑镇、樟木头镇、万江街道、道滘镇、莞城街道、麻涌镇。
二、先进单位(12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局、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盐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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