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1〕68号
关于深入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东委发〔2009〕5号)的要求,2009年7月以来,我市以黄江、厚街两镇为试点,实施村级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深化改革,我市将扩大试点范围,大力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对村级体制改革的认识
推进村级体制改革,既是中央和省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一)推进村级体制改革是落实上级要求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要求:“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城乡自治组织的关系。”民政部与省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要求:“改革社区管理体制,构建跨部门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居民自治机制和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到2012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所有街(镇)设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因此,推进村级体制改革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上级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抓好落实。
(二)推进村级体制改革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现实需求。村(社区)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实施“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战略,其基础就在于村(社区)一级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而当前我市普遍存在着村级经济发展乏力、社会管理任务偏重、社区服务功能较弱等问题,与村级体制不顺密切相关,直接影响了转型升级的顺利推进。探索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社区治理结构,对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推进村级体制改革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有了更高的追求,社区服务需求日益增多,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更高。而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村(居)委会,由于既要发展集体经济,又要完成政府交办的大量行政性工作,缺乏时间和精力从事社区服务,致使我市社区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推进村级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村(居)委会工作负担,使之全身心投入到村(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进一步明确村级体制改革的思路
根据黄江、厚街两试点镇的先行先试经验,市村级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了我市村级体制改革工作思路。下一步,我市村级体制改革应从理顺体制机制、强化村级经济管理、减轻村级工作负担和经费负担入手,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建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担现有村(居)委会负责的政务服务工作,解决村(居)委会行政化倾向问题,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村(居)委会民主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二是统筹村民小组一级经济,撤销村民小组一级建制,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三是以镇街为单位统筹村级治安管理,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高治安管理水平;四是以镇街为单位统筹村级环卫治理,创新公共服务运营模式,改善村(社区)生活环境;五是以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切入点,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进一步加大村级体制改革的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试点镇要切实把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市村级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形成上下配合、纵横联动的工作格局,协调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全局的视野谋划各项改革内容,以扎实的措施推动试点工作。要制定完善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使各项改革内容环环相扣、改革措施彼此协调、改革成效相互支撑。
(二)扩大试点范围。我市村级体制改革的内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且在省内乃至全国没有现行的经验可循。为确保各项试点工作能取得有效经验,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继续推进黄江、厚街两镇村级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同时,增加改革试点镇街,扩大改革范围。增设莞城街道、横沥镇为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试点,洪梅镇为村级集体经济改革专项试点,石龙、中堂镇为村级治安统筹专项试点,长安、高埗镇为村级环卫统筹专项试点。各试点镇街要根据全市村级体制改革的统筹规划,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为全市村级体制改革积累更多的经验。
(三)调整试点进度。村级体制改革是一项调整利益格局、整合各方资源、理顺体制机制的系统工程,涉及村(社区)方方面面的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市委、市政府决定,适当调整全市村级体制改革进度。各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完成时间为今年12月底,2012年上半年为各试点镇街总结经验、完善运行阶段,力争2012年下半年在全市铺开村级体制改革。各试点镇街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紧制定改革措施,加快改革进度,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市村级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保障经费投入。必要的改革经费投入是村级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保障。市政府将对黄江、厚街两综合试点镇给予一次性补助,用于装修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购买办公设备及工作经费等。各试点镇街要将村级体制改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为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五)理顺工作机制。在村(社区)设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是村级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后,要承担现由村(居)委会负责的政务服务工作,村(居)委会主要承担村(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工作,并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将采取“一人多岗、一人多责”的工作模式,不再单独设立专项办公室和专职工作人员。因此,市各有关部门(除市计生部门外)在开展村(社区)有关工作考评时,不得再行要求承担试点任务的村(社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和专职工作人员,以切实理顺工作机制,确保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