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2〕174号
关于公布第九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
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现公布第九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根据《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人或所有人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养。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文物现状或破坏文物,确需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的,必须报市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由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实施。
附件:1. 第九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 第九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6日
附件1:
第九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22处)
类别Ⅲ—古建筑(共14处)
序号 |
分类号 |
名称 |
年代 |
详细地址 |
备注 |
1 |
Ⅲ-1 |
翟氏宗祠 |
明—清 |
莞城街道罗沙社区罗村路口 |
|
2 |
Ⅲ-2 |
宋氏宗祠 |
清 |
南城街道水濂社区大雁塘村一巷 |
|
3 |
Ⅲ-3 |
白衣庙遗址 |
南宋—清 |
南城街道水濂社区水濂山森林公园 |
|
4 |
Ⅲ-4 |
李氏大宗祠 |
明—清 |
南城街道白马社区铺前村一巷1号 |
|
5 |
Ⅲ-5 |
陈氏宗祠 |
明—清 |
南城街道袁屋边社区平乐坊阜东路 |
|
6 |
Ⅲ-6 |
何氏大宗祠 |
明—清 |
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向南坊 |
|
7 |
Ⅲ-7 |
陈氏大宗祠 |
明—清 |
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祠前路一巷 |
|
8 |
Ⅲ-8 |
元信陈公祠 |
清 |
万江街道拔蛟窝社区祠前路 |
|
9 |
Ⅲ-9 |
节度陈公祠 |
清 |
厚街镇桥头村新屋一巷1号 |
|
10 |
Ⅲ-10 |
莫氏祠堂 |
明—清 |
麻涌镇新基村八宅坊 |
|
11 |
Ⅲ-11 |
李氏宗祠 |
明—清 |
东坑镇塔岗村西门村民小组 |
|
12 |
Ⅲ-12 |
福隆当铺 |
明—清 |
石排镇福隆村福隆圩下街2号 |
|
13 |
Ⅲ-13 |
谷吓文阁 |
清 |
石排镇谷吓村太和东路 |
|
14 |
Ⅲ-14 |
埔心古塔 |
清 |
石排镇埔心村上汴村小组 |
类别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8处)
序号 |
分类号 |
名称 |
年代 |
详细地址 |
备注 |
1 |
Ⅴ-1 |
东莞中学民国建筑群 |
中华民国 |
莞城街道东正社区东莞中学北区 |
含民国教学楼、报功祠 |
2 |
Ⅴ-2 |
明伦堂财产信条碑亭 |
1937年 |
莞城街道东正社区市人民公园内 |
|
3 |
Ⅴ-3 |
讴歌亭 |
1921年 |
莞城街道东正社区市人民公园内 |
|
4 |
Ⅴ-4 |
虎门医院旧址 |
1933年 |
虎门镇人民南路执信公园内 |
含虎门医院旧址、商颂亭、门楼 |
5 |
Ⅴ-5 |
郡驸公祠 |
1923年 |
厚街镇河田郡马路5号 |
|
6 |
Ⅴ-6 |
济川善堂 |
1936年 |
道滘镇兴隆环街3号 |
|
7 |
Ⅴ-7 |
崖山碉堡 |
1943年 |
塘厦镇石潭埔社区崖山公园山顶 |
|
8 |
Ⅴ-8 |
莫萃华故居 |
20世纪20年代 |
洪梅镇洪屋涡村东南坊十一巷23号 |
附件2:
第九批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序号 |
镇(街) |
名 称 |
保护范围 |
建设控制地带 |
1 |
莞城 |
翟氏宗祠 |
文物本体向前延伸10米,左、右、后以民宅滴水为界。占地面积约794.1平方米。 |
前至路边,左、右、后以民宅滴水为界。占地面积约909.6平方米。 |
2 |
东莞中学民国建筑群(含民国教学楼、报功祠) |
从教学楼外墙起向西延伸2.4米,向南、东、北延伸至周边建筑滴水为界。占地面积约2412.7平方米。 |
从教学楼外墙起向西延伸25米,向南、北至周边建筑滴水为界,向东至东莞中学校区围墙边。占地面积约4711.1平方米。 | |
3 |
明伦堂财产 信条碑亭 |
从亭边护栏起向东北、西北各延伸5.3米,向西南延伸8.6米,从亭前石狮起向东南延伸8米。占地面积约598.3平方米。 |
从亭边护栏起向东北延伸13.3米,向西北延伸19.2米,向西南延伸至包含东莞县博物馆旧址本体范围,从亭前石狮起向东南延伸12米。占地面积约2144.5平方米。 | |
4 |
讴歌亭 |
从亭边护栏起向东北、东南、西南各延伸10米,向西北延伸7.5米。占地面积约545.8平方米。 |
从亭边护栏起向东北、东南、西南各延伸15.6米,向西北延伸7.5米。占地面积约995.8平方米。 | |
5 |
虎门 |
虎门医院旧址(含虎门医院旧址、门楼、商颂亭) |
东至则徐路,南、西距虎门图书馆外5米,北至人民南路。 |
东至则徐路,南至虎门镇图书馆,西距广源酒店及海军医院宿舍建筑边线5米,北至人民南路。 |
6 |
南城 |
宋氏宗祠 |
前以祠堂前水塘为界(包含水塘及广场),后及左右以围墙以外10米为界。面积:6743.84平方米。 |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米。面积:36801.07平方米。 |
7 |
南城 |
白衣庙遗址 |
以围墙以外10米为界。面积:4364.94平方米。 |
从保护范围起向外延伸30米。面积:25411.69平方米。 |
8 |
李氏大宗祠 |
前以祠堂前广场为界(包含广场),后及左右以围墙以外10米为界。面积:3678.94平方米。 |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米。面积:26833.21平方米。 | |
9 |
陈氏宗祠 |
前以祠堂水塘为界(包含水塘),后及左右以围墙以外10米为界。面积:4219.59平方米。 |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面积:29105.75平方米。 | |
10 |
万江 |
何氏大宗祠 |
祠堂建筑本体以北2米,以南10米,以西2米,以东2米。保护范围面积:795平方米。 |
保护范围以北5米,以南8米以西8米,以东7米。控制范围面积:3640平方米。 |
11 |
陈氏大宗祠 |
祠堂建筑本体以北5米,以东2米,以西20米,南30米。保护范围面积:2115平方米。 |
保护范围以北11米,以南62米,以东14米,以西78米(至西坊综合楼广场),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9520平方米。 | |
12 |
元信陈公祠 |
祠堂本体建筑以北5米,以东2米,以西9米,以南2米。保护范围面积:391平方米。 |
保护范围以北51米,以南10米,以东18米,以西53米(至西坊综合楼广场),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9520平方米。 | |
13 |
麻涌 |
莫氏祠堂 |
从祠堂围墙外缘起向南北面各延伸一米;向东西各延伸10米。面积:3175平方米。 |
从祠堂围墙外缘起向南北面各延伸二米;向东西各延伸20米。面积:4280平方米。 |
14 |
洪梅 |
莫萃华故居 |
从围墙至巷中右(东)0.35米、后(南)0.4米、左(西)0.48米、前(北)2.37米。面积:115.8平方米。 |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右(东)8.5米、后(南)10米、左(西)11米、前(北)17米。面积:539.2平方米。 |
15 |
厚街 |
郡驸公祠 |
以宗祠基底边向前延伸约20米,向后延伸约4米,向左延伸约1.4米,向右延伸约2米。 |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 |
16 |
节度陈公祠 |
以宗祠基底边向前延伸约3米,向后延伸约0.5米,向左延伸约0.5米,向右延伸约0.5米。 |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50米。 | |
17 |
道滘 |
济川善堂 |
从善堂基底座边向前延伸约2.86米,向后延伸约0.31米,向左延伸约1.33米,向右延伸约11米。 |
从保护范围向边沿向外延伸50米。 |
18 |
塘厦 |
崖山碉堡 |
碉堡外围20米。面积:2066平方米。 |
崖山碉堡保护范围周边向外延伸,最近50米,最远72.85米。面积:18716平方米。 |
19 |
东坑 |
李氏宗祠 |
前至宗祠滴水外延5米,左、右、后以周边民居滴水为界。 |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左、右、后向外延伸30米不等。 |
20 |
石排 |
福隆当铺 |
以当铺建筑本体为界。面积236.60平方米。 |
|
21 |
谷吓文阁 |
前至10米及围门,左、右以周围民居围墙为界,后以围墙为界。面积85.57平方米。 |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2-10米不等。面积294.39平方米。 | |
22 |
埔心古塔 |
建筑边线外延5米为界。面积162.92平方米。 |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北向西至规划路,向南至绿化地,向东至民宅。面积848.0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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