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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路政 广告标牌设施 停车信息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 机动车维修固废污染防治)》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8-08 17:29:38  来源: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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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城市道路路政 广告标牌设施 停车信息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 机动车维修固废

污染防治)》的通知

东交通规〔2025〕2号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各交通运输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人员修订了《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路政 广告标牌设施 停车信息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 机动车维修固废污染防治)》,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裁量标准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4月30日。


  附件:《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路政 广告标牌设施 停车信息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 机动车维修固废污染防治)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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