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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活禽经营市场每月休市时间的通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6-20 17:55:54  来源: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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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活禽经营市场

每月休市时间的通告

东卫健规〔2025〕4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活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市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广东省活禽经营市场“1110”防控措施技术要求(2017年版)〉的通知》(粤卫函〔2017〕56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专家研究评估及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继续对我市活禽经营市场实施每月休市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活禽经营市场实行每月一休市,每年12月至次年3月的每月15日至17日休市3天;4月至11月的每月15日休市1天。

  二、期间如遇活禽需求量大的重要传统节假日,在保障当月休市天数的前提下,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休市安排;如有新发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情,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根据防控要求对涉疫镇街(园区)或全市作出相应调整。

  三、休市期间,所有活禽经营市场不得进行活禽交易,清空存栏,做好市场清洁消毒工作。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市场,准许经营生鲜家禽产品,但要加强清洁消毒。对活禽经营市场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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