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直各单位:
为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本标准经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同意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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