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系统有关单位,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对《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农〔2016〕34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备注: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DGSNYNCJ-2024-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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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对《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农〔2016〕34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备注: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DGSNYNCJ-2024-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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