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林业主管部门、市自然教育联盟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林业局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DGSLYJ-2023-042。
东莞市林业局
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彭彬霞,联系电话:22100211)
附件:
1.东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林业局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林〔2023〕59号).pdf
2.《东莞市林业局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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