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松山湖宣传与社会工作局、滨海湾新区宣教体旅局,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丰富我市工业旅游产品供给,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与工业制造融合发展,更好释放文旅消费新潜力,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区)评选办法(试行)》,现印发实施。
附件1-1: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区)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1-2.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区评选标准及评分规则.docx
附件2: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区)评选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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