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公安局城市配送车辆通行证管理办法》、《东莞市公安局城市配送车辆高峰时段通行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东莞市公安局
2019年2月14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