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松山湖宣传与社会工作局、滨海湾新区宣教体旅局:
为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编制了《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业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1东文广旅体通215号关于印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公告1(1).docx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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