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东莞市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经清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共服务项目资助操作规程》(东经信〔2018〕163号)等8份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目录)。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宣布失效的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废止、宣布失效的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DGSGYHXXHJ-20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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