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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规范》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10-22 14:35:04  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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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明确和规范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管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规范》,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7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质量奖

评审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完善、明确和规范东莞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管理,根据《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8〕50号)、《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8〕3号)和《“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105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一、评审内容及依据

  (一)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包括卓越绩效管理成熟度和质量管理实践总结两部分。材料评审针对卓越绩效管理成熟度进行评分,总分为1000分;现场评审针对卓越绩效管理成熟度和质量管理实践总结进行评分,总分为1000分,其中卓越绩效管理成熟度评审得分占90%(即900分),质量管理实践总结评审得分占10%(即100分)。

  (二)评审依据

  卓越绩效管理成熟度评审依据为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 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以上述标准最新版本为准。

  质量管理实践总结评审依据为参照《中国质量奖评审要点》《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实践总结评分方法》制定的《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实践总结评分方法》(附件1)。

  二、评审专家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在各行业领域的企业(组织)中担任中层以上职务,具有质量管理或专业技术方面的相关资质、从业经验。

  (二)评审专家招募程序

  1.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向社会发布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招募通告。

  2.市市场监管局受理申请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并予以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市市场监管局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培训考试。

  3.经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市市场监管局选定为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候选专家,根据业务能力、评审经验、考试成绩等实施动态分级管理,分为评审组长、评审副组长、资深评审员、评审员等4个级别,并协助注册登记为“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

  (三)评审专家组组建原则

  1.随机抽选。评审机构从评审专家库中,按照每组1名评审组长、1名评审副组长、2名资深评审员、1名评审员的配额随机抽选评审专家组成员。每个评审专家组应配备熟悉评审对象所属领域或产业发展状况的评审专家,在同一届市政府质量奖中材料评审的企业(组织)不得超过5家、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不得超过3家。

  2.利益回避。评审专家或其所在单位与评审对象存在竞争关系、合作关系、雇佣关系、亲属关系等相关利益联系的,必须主动声明并回避。未主动声明回避的,取消该专家的评审资格。

  (四)评审专家组职责和行为规范

  1.按照评审工作计划,开展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出具评审得分表和评审报告。

  2.评审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一致性负责。

  3.评审专家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就评审事项与评审对象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联系;评审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评审对象的报酬和费用。

  4.评审专家不得泄露与剽窃被评审项目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

  5.评审专家不得发表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言论,不得妨碍其他专家客观公正评审。

  6.评审专家不得擅自将评审有关资料带离评审现场;不得以任何方式记录有关评审内容;不得向外界透露本人和其他专家对项目的评审意见。

  三、申报条件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业务的企业(组织)均可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

  (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或社会服务成效,居于市内同行业前列。

  (三)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五)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不为零。

  四、奖项设置

  市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审一届,设置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3个奖项。每届获市政府质量奖企业(组织)不超过3家,获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企业(组织)不超过6家,获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企业(组织)不超过10家。

  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现场评审得分不得低于(含)500分,获得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的企业(组织)现场评审得分不得低于(含)450分,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材料评审得分不得低于(含)400分,否则所对应的奖项空缺。

  五、评审程序

  (一)公布申报事项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站、报刊等途径发布市政府质量奖申报通知,明确各项申报要求。申报通知发布后,市市场监管局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单位、镇街(园区)政府、协会等联合开展申报动员,并积极提供指导。

  (二)企业(组织)申报

  企业(组织)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将企业(组织)实施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60000字以内)、质量管理实践总结报告(8000字以内)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交至所在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

  (三)组织推荐

  各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核实申报企业(组织)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为申报企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申报企业(组织)将申报材料连同推荐意见交至市市场监管局。

  (四)资格审核

  1.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企业(组织)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的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进行形式审查,及时通知申报材料不完备的企业(组织)补充材料。

  2.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征求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组织)的意见。

  3.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形式审查和各有关部门的意见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企业(组织),向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组织)及推荐单位反馈有关情况。

  (五)发函送审

  市市场监管局发送函件到评审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组织)申报材料、评审分组建议、评审项目要求、评审工作所需表格等移交评审机构。

  (六)制定评审工作方案

  评审机构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来函要求制定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工作方案,经评审机构评审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七)材料评审

  1.组建评审专家组。评审机构根据进入材料评审的企业(组织)数量及主营业务领域,按照本规范第二项第(三)点评审专家组组建原则,组建材料评审专家组。

  2.制定材料评审计划。评审机构制定材料评审计划,确定时间安排,通知评审专家按计划开展材料评审。材料评审的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3.评审说明会。评审机构组织全部材料评审专家组,集中召开评审说明会。市市场监管局讲解评审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依据;评审机构讲解《“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评审安排和评审纪律要求。

  4.预备会议。各评审专家组在材料评审前召开预备会议,了解企业(组织)基本情况,做好评审分工安排,各专家组成员签署“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评审承诺书。

  5.独立评审。各评审专家组成员根据分工,对照评审依据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各评审专家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召集本组全体成员进行讨论,掌握评审进度,研究解决评审中产生的问题。

  6.提交材料评审结论。各评审专家组召开合议评审会议,按照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要求,确定企业(组织)的材料评审得分,撰写材料评审综合报告,形成由本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的评分表和综合报告。

  7.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评审机构将材料评审得分不低于(含)450分的企业(组织)作为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并通报市市场监管局。

  (八)现场评审

  1.组建评审专家组。评审机构根据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数量及主营业务领域,按照本规范第二项第(三)点评审专家组组建原则,组建现场评审专家组。

  2.制定现场评审计划。评审机构制定现场评审计划,确定时间安排,通知评审专家按计划开展现场评审,每家企业(组织)现场评审的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市市场监管局通知相关企业(组织)按计划接受现场评审。

  3.评审说明会。评审机构组织全部现场评审专家组,集中召开评审说明会。市市场监管局讲解评审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依据;评审机构讲解《“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评审安排和评审纪律要求。

  4.选派监督员。市市场监管局可选派监督员,协助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现场评审按计划顺利推进,但不得影响专家客观公正评审。

  5.召开预备会议。各评审专家组在现场评审前召开预备会议,了解企业(组织)基本情况,做好评审分工安排,各专家组成员签署“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评审承诺书。

  6.实施企业(组织)现场评审。评审机构组织各评审专家组前往受评企业(组织)开展现场评审,操作流程如下:

  (1)召开首次会议。各评审专家组全体成员和受评企业(组织)主要负责人、管理层领导、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由评审专家组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有:评审机构说明来意,宣读评审廉政纪律和注意事项;企业(组织)负责人介绍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和基本情况;评审专家组组长讲解现场评审分工安排。

  (2)现场评审。各评审专家组成员按照评审依据和现场评审分工安排,进入受评企业(组织)的各个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并提问,了解贯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做法、成效和不足等,获取相关的信息和证据。各评审专家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召集本组全体成员进行讨论,掌握评审进度,研究解决评审中产生的问题。

  (3)提交现场评审结论。各评审专家组召开内部会议,按照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和《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实践总结评分方法》的要求,确定企业(组织)的现场评审得分,撰写现场评审综合报告,形成由本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的评分表和综合报告。

  (4)召开末次会议。各评审专家组全体成员和受评企业(组织)主要负责人、管理层领导、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由评审专家组组长主持,主要内容为通报现场评审情况。

  (九)报送评审结果资料

  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机构发送函件到市市场监管局,将材料评审评分表、材料评审综合报告、现场评审评分表和现场评审综合报告等评审结果资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应将评审结果资料反馈至企业(组织)。

  (十)审议公示

  1.确定候选企业(组织)。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现场评审得分不低于(含)500分的企业(组织)作为市政府质量奖候选企业(组织),现场评审得分不低于(含)450分的企业(组织)作为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候选企业(组织),材料评审得分不低于(含)400分的企业(组织)作为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候选企业(组织)。

  2.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市市场监管局请示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评审工作会议,主要议程为:汇报质量奖评审工作情况;公布候选企业(组织)评审得分;讨论并投票确定拟获奖企业(组织)名单。

  3.投票表决规则。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共分3轮。第1轮从现场评审得分不低于(含)500分的企业(组织)中选出不超过3家拟获市政府质量奖企业(组织),未获奖的纳入第2轮投票范围;第2轮从现场评审得分不低于(含)450分的企业(组织)中选出不超过6家拟获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企业(组织),未获奖的纳入第3轮投票范围;第3轮从材料评审得分不低于(含)400分的企业(组织)中选出不超过10家拟获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企业(组织)。票数相同则由评审得分高的企业(组织)当选,如评审得分仍相同,则针对该企业(组织)进行新一轮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往届已获奖企业(组织)继续申报的,不进入低级别奖项投票范围;再次当选同一级别奖项的,不占用该奖项名额,空出的名额按得票数由高到低的原则顺延至候选企业(组织);当选更高级别奖项的,占用该奖项名额。投票结果由全体投票人签名确认。

  4.进行公示。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评审工作会议结果,通过“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http://zwgk.dg.gov.cn/)和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dgamr.dg.gov.cn/)对拟获奖企业(组织)名单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受理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向市政府提交核查报告。

  (十一)报批审定

  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公示情况,提出获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企业(组织)名单,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公布。

  六、监督管理

  (一)对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应提请市政府撤销其获得的奖项,并向社会公告。该企业(组织)5年内不得申报质量奖。

  (二)市市场监管局应有计划的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提升活动,宣传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获奖企业(组织)应不断追求卓越,持续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参加质量管理提升活动,宣传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及成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市企业(组织)的质量管理整体水平提高。

  (三)市市场监管局应加强对获奖企业(组织)的后续管理,对获奖企业(组织)卓越绩效模式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获奖企业(组织)每年应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卓越绩效模式实施情况报告。

  七、附则

  (一)本规范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二)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质监〔2018〕260号)同时废止。

  附件:1.企业(组织)实施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2.企业(组织)质量管理实践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3.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实践总结评分方法


  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DGSSCJDGLJ-2020-064



  附件1

  企业(组织)实施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参考提纲

  第一部分:组织概述

  一、组织描述

  二、组织所面临的挑战

  第二部分: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结果等七个方面提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自我评价

  一、领导

  (一)总则

  (二)高层领导的作用

  (三)组织治理

  (四)社会责任

  二、战略

  (一)总则

  (二)战略制定

  (三)战略部署

  三、顾客与市场

  (一)总则

  (二)顾客和市场的了解

  (三)顾客关系与顾客满意

  四、资源

  (一)总则

  (二)人力资源

  (三)财务资源

  (四)信息和知识资源

  (五)技术资源

  (六)基础设施

  (七)相关方关系

  五、过程管理

  (一)总则

  (二)过程的识别与设计

  (三)过程的实施与改进

  六、测量、分析与改进

  (一)总则

  (二)测量、分析和评价

  (三)改进与创新

  七、结果

  (一)总则

  (二)产品和服务结果

  (三)顾客和市场结果

  (四)财务结果

  (五)资源结果

  (六)过程有效性结果

  (七)领导方面的结果


 

  附件2

  企业(组织)质量管理实践总结报告

  参考提纲

  基于企业(组织)自身经营质量综合管理的实践进行自我评价,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管理制度、方法或模式(25字以内),并从质量(包括质量发展、质量安全和质量水平等)、创新(包括技术创新、质量创新、管理创新和创新价值等)、品牌(包括品牌建设和品牌成果等)和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四个维度予以详细阐述应用该制度、方法或模式的具体成效。


 

  附件3

  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实践总结评分方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00 - 90%

89 - 75%

74 - 60%

59 - 31%

30 - 0%

经营质量综合管理总体评价:申报企业(组织)总结提炼出的独具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管理制度、方法或模式的先进性、适宜性、有效性及具体成效。

特色鲜明,亮点明显,创新突出,科学系统,成效卓著,相关能力或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堪称国内组织标杆。

具有较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亮点,创新性较强,成效较显著,相关能力或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行业领先,具有较强的标杆示范作用。

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一些亮点,但创新性一般,有一定的成效,相关能力或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特色、亮点不够突出,创新性不强,成效不明显,相关能力或水平未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示范作用有限。

没有特色和亮点,创新性不强,取得成效不明显,相关能力或水平一般,没有示范作用。

(一)

质量

(40分)

质量发展

(10分)

1.高层领导长期重视、关注并实际推动质量工作,建立以质量为基石的总体战略;

2. 组织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体现对质量的追求,形成特色鲜明、独树一帜的组织质量文化,制定了完善的员工行为准则和管理制度;

3.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并在整个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

4.各项质量基础能力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

5.建立科学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重视质量教育和质量人才培养,在组织经营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实施成效显著。

1.领导高度重视、关注质量工作,制定了质量战略或规划;

2.强调对质量的追求,形成具有特色的、明确的组织质量文化,有配套的制度措施和员工行为准则;

3.具有较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并在整个组织中发挥较重要作用;

4.各项质量基础能力达到国内领先;

5.拥有一定稳定熟练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较重视质量教育和质量人才培养,在组织经营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1.领导高度重视、关注质量工作,制定了年度质量工作计划;

2.强调对质量的追求,形成具较有特色的质量文化,有配套的制度措施和员工行为准则;

3.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并在整个组织中发挥必要的作用;

4.各项质量基础能力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5.拥有一定稳定熟练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较重视质量教育和质量人才培养,在组织经营发展中发挥明显作用。

1.领导重视质量工作,初步制定了年度质量工作计划;

2.初步形成组织质量文化,通过制度建设、宣传等措施在组织全体成员中贯彻;

3.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并在整个组织中发挥一定的作用;

4.实施质量、环境认证,具有一定的实施效果;

5.较为重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使用。

1.领导推动本组织质量发展的作用不明显,组织战略中未体现明确的质量战略或计划;

2.未形成明确的组织质量文化;

3.质量管理机构或职能不完整,没有在组织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质量基础薄弱,没有实施质量、环境认证;

5.对专业术人员的培养与使用不突出,实施成效不明显。

质量安全(15分)

1.建立了全面的质量责任体系,相关做法特色明显;

2.具有较强烈的质量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质量诚信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预防与管控体系完善,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完备,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外部评价优秀。

1.建立质量责任体系,质量责任有效落实;

2.具有较强的质量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开展质量诚信管理、质量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应急处理,相关措施机制完善,取得明显成效,外部评价良好。

1.建立质量责任体系,质量责任有效落实;

2.具有较强的质量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开展质量诚信管理、质量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应急处理,相关措施机制较完善,取得一定成效。

1.有比较系统的质量责任措施;

2.具有一定的质量诚信意识,基本建成质量诚信管理和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一些实施成效。

1.落实质量责任的措施、做法不系统;

2.质量诚信意识不强,未系统开展质量诚信管理和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相关措施成效不明显。

质量水平(15分)

1.主导产品和服务的关键质量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3年内曾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质量竞争力国际一流;

2.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科学、规范、客观地开展客户满意度测评,市场认可程度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达到同行业领先,且呈稳定上升趋势。

1.主导产品和服务的关键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获得相关认证,质量竞争力国内领先;

2.科学、规范、客观地开展顾客满意度和顾客忠诚度测评,市场认可程度高,顾客满意程度和忠诚度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并保持稳定。

1.主导产品和服务的关键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获得相关认证,质量竞争力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科学、规范、客观地开展顾客满意度和顾客忠诚度测评,市场认可程度较高,顾客满意程度和忠诚度达到同行业较高水平,并保持稳定。

1.主导产品和服务的关键质量指标达到行业较好水平,具有一定的质量竞争力;

2.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有较为可信、明确证据证明其顾客满意度程度较高,而且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

1.主导产品和服务的关键质量指标水平较高,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一般;

2.未系统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没有可信、明确证据证明其市场认可其顾客满意程度。

(二)创新(30分)

技术创新(10分)

1.建立先进、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研发投入、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居同行业国际前列,拥有重大突破性技术创新成果;

2.技术专利的数量和水平、及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及国家标准的数量居同行业领先;

3.近3年多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4.主导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达到同行业国际领先水平。

1.建立先进、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研发投入、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居同行业国内领先,拥有重大技术创新成果;

2.技术专利的数量和水平、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及国家标准的数量居同行业前列;

3.近3年有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4.主导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达到同行业国内领先水平。

1.拥有较健全的技术创新体系,研发投入、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居行业较高水平,拥有重大技术创新成果;

2.技术专利的数量和水平、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及国家标准的数量居同行业较好水平;

3.近3年有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4.主导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达到同行业国内较高水平。

1.核心技术达到同行业国内较好水平,拥有一些技术创新成果;

2.拥有一定的技术专利的数量和水平、曾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及国家标准;

3.近3年有获省部级或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4.研发投入等居行业前列,创新能力较强,产品或服务有一定的高科技含量,能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

1.拥有先进的核心技术;

2.拥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专利;

3.近3年没有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4.技术创新体系不完善,研发投入创新能力不突出。

质量创新

(10分)

1.长期开展重大质量攻关,攻克一系列行业共性质量难题,成功解决关键性难题;

2.创新性地提出多种质量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或新工具引领、带动本行业质量技术进步;

3.并坚持大规模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特色和亮点突出,成果显著。

1.组织开展重大质量攻关,解决实际质量难题;

2.提出多种质量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或新工具,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质量技术进步;

3.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特色和亮点明显成果显著。

1.组织开展重大质量攻关,解决实际质量难题;

2.对现有的质量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或新工具进行改进和完善,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质量技术进步;

3.较广泛地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特色和亮点明显成果显著。

1.组织开展中重大质量攻关或项目研究,积极探索解决质量难题;

2.运用多种质量管理方法、技术或工具,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质量提升;

3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1.在质量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或新工具方面的创新性工作不明显;

2.在重大质量攻关方面成效不显著;

3.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规模范围、特色亮点和实际效果不突出。

管理创新

(5分)

结合我国实际创新性地提出独具特色的质量管理新模式、新理论,获得国内外普遍认可,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的价值。

创新性地提出具有自身特色的质量管理新新模式、新理论,得到实际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具有大规模推广应用价值。

创新性地提出具有自身特色的质量管理新新模式、新理论,得到实际应用,取得较明显成效,具有推广应用或借鉴价值。

对现在质量管理模式和理论进行改进完善,取得实际应用效果,具有一定推广应用或借鉴价值。

在质量管理模式和理论方面的创新性工作不足。

创新价值

(5分)

核心技术给组织和全社会在多个方面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提升组织市场竞争力和产业技术水平。

核心技术给组织和全社会在部分方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对提升组织市场竞争力做出明显贡献,对产业技术水平提升有一定的贡献。

核心技术给组织和全社会在部分方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对提升组织市场竞争力做出较明显贡献。

核心技术给组织和全社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增强了组织市场竞争力。

核心技术给组织和全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不显著,对提升组织市场竞争力的作用不明显。

(三)品牌(10分)

品牌建设

(5分)

1.从战略层面加强品牌建设,品牌定位科学、清晰,品牌发展规划明确,实施卓有成效;

2.建成专业化的品牌管理组织体系,根据品牌发展规划系统,有效地开展营销与推广,在顾客投诉处理、品牌危机管理、品牌保护及品牌评价方面做法系统科学,与顾客和市场建立良好关系,有效维护并持续提升品牌价值与效益。

1. 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品牌定位科学、清晰,品牌战略实施效果显著;

2.拥有专业化的品牌管理部门与工作团队,推广投入经费较大,相关营销与推广措施有效,系统开展顾客投诉处理、品牌危机管理、品牌保护及品牌评价,努力与顾客和市场建立良好关系,并取得明显成效。

1. 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品牌定位科学、清晰,品牌战略实施有效;

2.拥有专业化的品牌管理部门与工作团队,推广投入经费较大,相关营销与推广措施有效,较系统开展顾客投诉处理、品牌危机管理、品牌保护及品牌评价,与顾客和市场建立良好关系,取得一定的成效。

1.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并进行实施;

2.设有专职品牌部门和人员,重视推广投入,通过开展系列品牌营销与推广措施,开展顾客投诉处理、品牌危机管理、品牌保护及品牌评价等措施,努力与顾客和市场建立良好关系,并取得一些成效。

1.品牌定位不清晰,未制定明确的品牌发展规划;

2.未设立专门的品牌管理部门与人员,品牌推广措施不系统,未系统开展顾客投诉处理、品牌危机管理、品牌保护及品牌评价等措施,品牌维护成效不明显。

品牌成果(5分)

品牌在管理运营、研发生产、市场竞争、资源整合等方面均实现高度国际化,主导品牌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品牌价值、品牌知名度等均居同行业国际前列、国内领先,已发展成为本行业国际知名品牌。

品牌在组织结构、生产运营、市场竞争、资源整合等方面均实现国际化,主导品牌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品牌价值、品牌知名度等居同行业国内前列。

品牌在组织结构、生产运营、市场竞争、资源整合等方面均积极进行国际化,主导品牌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品牌价值、品牌知名度等居同行业国内较高水平。

品牌在国际化发展方面做出积极探索,主导品牌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品牌价值、品牌知名度较高,具有一定的国际化发展基础和能力,国际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品牌基本不具备国际化发展的基础和能力,主导品牌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品牌价值、品牌知名度在国内同行业表现一般,国际化发展程度低。

(四)效益(20分)

经济效益(10分)

1.主要财务绩效指标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且呈稳定上升趋势;

2.近三年对广东省政府依法纳税总额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多年来为广东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1.主要财务绩效指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并呈上升趋势;

2.近三年对广东省政府依法纳税总额居国内同行业先进,多年来为广东省政府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1.主要财务绩效指标居国内同行业较高水平,并呈上升趋势;

2.近三年对广东省政府依法纳税总额居省内同行业先进,多年来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1.主要财务绩效指标较优,并总体呈上升趋势;

2.近三年对对广东省政府依法纳税总额较大,多年来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1.主要财务绩效指标水平及趋势一般;

2.近三年对广东省政府依法纳税总额不高,多年来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有限。

社会效益(10分)

1.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社会责任意识强烈,机制完善,能在众多方面系统、全面地履行其社会责任,行业引领、区域带动作用显著;

2.多次获得广东省政府表彰奖励,特色明显,亮点突出,形象良好,堪称国内组织标杆。

1.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社会责任意识,建立相应的决策机制,较好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较为明显的特色和亮点,行业引领、区域带动、示范作用明显;

2.曾获得广东省政府表彰奖励,社会影响巨大。

1.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社会责任意识,建立相应的决策机制,较好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较为明显的特色和亮点,行业引领、区域带动、示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曾获得广东省政府表彰奖励,具有显著的社会影响。

1.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意识,履行部分对相关的社会责任,在行业引领、区域带动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

2.曾获得广东省政府当地政府相关表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1.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社会责任意识一般,未建立相应履行机制,行业引领、区域带动方面作用不明显,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一般,社会影响及为社会、国家做出贡献有限;

2.未曾获得广东省或当地政府相关表彰,社会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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