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法单位:
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规定,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行道和桥梁设施的路政执法职责行使,我局制定了《东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路政)》。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裁量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
(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DGSJTYSJ-2020-014)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7日
《东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路政)》政策解读.doc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