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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09-10 17:08:3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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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2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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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

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市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影像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东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东莞市科学与技术发展

“十四五”规划

市科学技术局

2

东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市卫生健康局

3

东莞市建筑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4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

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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