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0〕121号
关于印发《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一日
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2010年7月27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设立“东莞慈善日”的议案》,同意将每年的10月25日定为“东莞慈善日”。为认真组织开展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工作思路,坚持“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的慈善宗旨,通过开展“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倡导培育全民慈善理念,为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慈善事业搭建良好平台,筹集资金充实市慈善会慈善基金,切实帮扶我市各类困难群体,推动“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资助“慈善超市”、“慈善助学”、“重大疾病救助”等慈善项目。
二、活动时间
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开展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至11月10日,其中主题活动集中开展时间为“东莞慈善日”所在的一周(10月25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首届“东莞慈善日”活动主题是:“倡导全民慈善,帮扶困难群体”。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首届“东莞慈善日”的组织领导,成立“东莞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成洪波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波同志、市民政局局长杨东如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工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残联、团市委、市体育局、市台办、市工商联、东莞报业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市文明办、市慈善会等单位。“东莞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局长杨东如同志兼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黄容开同志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若干人组成。
五、活动内容和安排
详见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安排一览表(见附件)。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1.建立活动协调机构,制定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2.征集东莞慈善LOGO和东莞慈善之歌。
3.推荐东莞慈善形象大使人选。
4.搜集整理历年东莞慈善捐赠的数据和先进人物事迹。
(二)组织发动阶段(9月1日至10月24日)
1.评选并公布东莞慈善LOGO、东莞慈善之歌及东莞慈善形象大使。
2.组织策划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
(三)活动开展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
活动由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四)活动总结阶段(11月上旬)
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镇街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5日前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汇总报市政府。
七、工作分工
市民政局:负责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的总体统筹与协调。包括:制定活动工作总体方案和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有关方案和通知;做好评选资料的收集、整理,确定入选名单,报市政府审批;与东莞报业集团共同筹办慈善晚会;协调媒体做好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首届“东莞慈善日”活动营造氛围。
市文广新局: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慈善晚会的场地保障工作。
市文明办:与市民政局共同牵头在媒体发布倡议书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协助市民政局做好评选东莞十大慈善人物活动;协助市民政局和东莞报业集团共同筹办慈善晚会。
东莞报业集团:负责做好征集东莞慈善LOGO和东莞慈善之歌、开设“慈善莞”栏目和筹办慈善晚会工作,协助做好推选东莞慈善形象大使、评选首届东莞十大慈善人物工作,并做好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东莞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以及慈善晚会的电视转播工作。
市慈善会:负责做好设立冠名基金的有关工作;做好搜集整理历年东莞慈善捐款的数据和先进事迹统计工作;协助做好首届“东莞慈善日”活动期间各项活动工作。
市直工委:与市民政局共同举办一期机关大学堂,邀请知名慈善专家学者或慈善组织负责人为机关干部开讲。
市司法局:协助开展“社区服务周”活动,与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局、团市委等部门联合制定《首届“东莞慈善日”社区服务周实施方案》,在社区服务周期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市卫生局:协助开展“社区服务周”活动,与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司法局、团市委等部门联合制定《首届“东莞慈善日”社区服务周实施方案》,在社区服务周期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负责安排医护人员为有关会议和活动提供临时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团市委:协助开展“社区服务周”活动,与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制定《首届“东莞慈善日”社区服务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志愿者在首届“东莞慈善日”活动期间开展活动,安排志愿者参与有关会议和活动秩序维护工作。
市残联:协助开展“社区服务周”活动,与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团市委等部门联合制定《首届“东莞慈善日”社区服务周实施方案》,在社区服务周期间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市财政局:协助落实“东莞慈善日”活动有关经费。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小学生在慈善晚会现场进行卖旗募捐,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首届“东莞慈善日”活动。
市体育局:组织“迎春慈善长跑”活动。
市公安局:负责有关会议和活动的安全警卫、场地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市台办、市工商联: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参与“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及慈善资金募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东莞慈善日”活动工作。开展“东莞慈善日”活动是推动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和各有关单位要按本方案要求,认真扎实落实各项工作。
(二)要切实把好推荐关。各镇(街)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开展对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三)要着重营造慈善氛围。各镇(街)和各有关单位要着眼于弘扬慈善精神,着力推荐表彰那些长期倾心志愿服务、竭诚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各界善心人士,使慈善评选表彰过程成为传扬慈善理念、感悟慈善真情、鼓励慈善行动的过程,为我市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附件:首届“东莞慈善日”系列活动安排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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